内容出处: |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图书 |
唯一号: | 290720020220000678 |
颗粒名称: |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职责 |
分类号: | F301.2 |
页数: | 2 |
页码: | 386-387 |
摘要: | 1.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流转行为进行监督检查;3.对耕地保护和土地开发、利用、复垦进行监督检查;4.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使用土地进行监督检查;5.对土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进行监督检查;6.对有关土地费用的收缴、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7.受理土地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及土地行政复议;8.依法应监督检查的行为。 |
关键词: | 正宁县 土地行政 部门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