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公布的《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和《正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八五 ”计划及2000年规划》、《正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九五 ”计划及2010年规划》,1991年3月,正宁县作为全省的试点县,开始编制本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至年底完成。1997年底,又对前期规划进行了修编。1998年,《规划》通过了由省、地土地管理局组织进行的验收评审,经行署1999年6月5日行政会议讨论审查后上报省政府。1999年10月,省政府以甘政(1999)97号函批准正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付诸实施。
正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期为1997年,规划期为2010年,并展望到2030年。具体内容为:正宁县土地总面积1,970,265公顷,规划基期(1997年)有耕地602,203公顷,园地45,451公顷,林地618,893公顷,牧草地439,129公顷,交通用地9,098公顷,城镇村及公矿用地101,365公顷,水域9,152公顷,未利用土地144,974公顷。规划至2010年,控制耕地面积1,970,265公顷,园地105,451公顷,林地673,893公顷,牧草地348,532公顷,交通用地9,948公顷,城镇村及公矿用地95,565公顷,水域9,202公顷,未利用土地125,674公顷。详见《正宁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正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表》。
附:1.正宁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表8—4,见本章末)2.正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表(表8—5,见本章末)1994年2月,由高治德、王双宁、张俊信等人完成的《正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获国家土地管理局 “1993年度土地利用优秀成果二等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