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土地管理局成立之前,没有专门的地籍档案库室。1988年4月县土地管理局成立后,加强了地籍档案室建设。1990年4月,初步建成砖混结构平房档案室2间,建筑面积50平方米,木门钢窗,装有防盗栏,并购置档案专柜14个,配有灭火器、干湿温度计等设备,达到 “八防 ”要求。1993年,县土地管理局地籍档案室被评定验收为二级档案室。1995年6月,省土地管理局授予正宁县土地管理局 “全省土地档案管理先进单位 ”称号;9月,庆阳地委、行署授予县土地管理局“全区档案工作先进单位”称号;12月,省档案局委托地区档案处评定验收县土地管理局档案室为一级档案室。止1994年,有文书档案71卷,地籍档案32,693卷(宗),其中国有土地456卷(宗),集体建设用地(主要是农民宅基地)32,192宗;土地详查资料45卷,图幅75张;会计档案50卷。还有照相机、图筒、灭火器、录音机、干湿温度计等设备,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止1999年,有文书档案152卷,其中永久卷66卷,长期卷37卷,短期卷35卷,备考卷14卷。以后,随着档案的不断增多,档案管理设备也随之更新换代。2003年,县国土资源局档案室搬上干净整洁的楼房,建筑面积为25平方米。室内置金属档案柜50节(套)、图柜2栋,配置电钻、编码机、摄像机等设备。为规范管理,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并装框上墙。档案室建立至2004年底,向省、地、县党政机关,农牧、林业、水务等部门累计借阅资料和图件200多人(次),为领导决策和经济计划的制定提供了科学依据。如县局利用土地档案,编制出《正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时,依法对县农机厂与粮油公司、公路段与糖酒公司之间的土地权属纠纷进行公正处理。县农业局利用土地档案资料,绘制全县中低产田改良分布图、规划图,节省了大量的人力、财力。2005年,完成城镇地籍信息库建设,并通过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验收。从当年开始,推行地籍档案电子化管理,当年完成山河镇东关、西关村1,132宗农宅档案电子数据录入。2007年,制定《正宁县 “金土 ”工程实施方案》,至年底累计完成山河镇6个村3,623宗农宅档案电子数据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