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水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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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图书
唯一号: 290720020220000599
颗粒名称: (七)水域
分类号: F323.213
页数: 1
页码: 322
摘要: 水域是陆地水域和水利设施用地,不包括滞洪区和垦殖3年以上的滩涂地。正宁县水域面积9,144.1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46%。包括7个二级土地利用类型。有1,749.3亩,占水域面积的19.1%。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蓄水量小于10万立方米常水位以下的面积。生长芦苇的土地,包括滩涂上的苇地。河流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水库、坑塘正常蓄水位与最大洪水位间的面积。人工修建的用于灌溉的宽度大于2米的沟渠,包括渠檀、渠堤、取土坑、护堤林等。修建用于除害兴利的闸、坝、堤、水电厂房、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建筑物占地。
关键词: 正宁县 土地资源利用 水域

内容

水域是陆地水域和水利设施用地,不包括滞洪区和垦殖3年以上的滩涂地。正宁县水域面积9,144.1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46%。包括7个二级土地利用类型。1.河流水面。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的常流水面积用地。有1,749.3亩,占水域面积的19.1%。2.水库水面。人工修建的容量大于10万立方米蓄水位线以下的面积。为486.9亩,占水域面积的5.3%。3.坑塘水面。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蓄水量小于10万立方米常水位以下的面积。为123.2亩,占水域面积的1.3%。4.苇地。生长芦苇的土地,包括滩涂上的苇地。为354.4亩,占水域面积的3.9%。5.滩涂。河流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水库、坑塘正常蓄水位与最大洪水位间的面积。为5,839.6亩,占水域面积的63.9%。6.沟渠。人工修建的用于灌溉的宽度大于2米的沟渠,包括渠檀、渠堤、取土坑、护堤林等。为502.6亩,占水域面积的5.5%。7.水工建筑用地。修建用于除害兴利的闸、坝、堤、水电厂房、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建筑物占地。为88.2亩,占水域面积的1.0%。

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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