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现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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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图书
唯一号: 290720020220000577
颗粒名称: 一 现状
分类号: X37
页数: 5
页码: 319-323
摘要: 根据1992年2月完成的《甘肃省正宁县土地利用现状详查报告》,正宁县土地利用共分一级类型8个,二级类型31个。土地利用现状为:(一)耕地耕地是种植农作物的土地,是正宁县土地利用构成中的主要类型。全县共有耕地618,160亩,占土地总面积的31%。包括新开荒地、休闲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或其他树木栽植的土地;耕种3年以上的滩涂,以及宽度小于2米的沟渠、道路、田埂等。分为水浇地、旱地、菜地3个二级类型和7个三级类型。正宁县耕地面积在全市7县1区中最少,人均耕地3.0亩,高于全国人均耕地面积1.6亩,略低于全省人均耕地面积3.2亩。正宁县牧草地面积在全区7县1市中位列倒数第二,仅大于宁县。
关键词: 正宁县 土地资源利用

内容

根据1992年2月完成的《甘肃省正宁县土地利用现状详查报告》,正宁县土地利用共分一级类型8个,二级类型31个。土地利用现状为:(一)耕地耕地是种植农作物的土地,是正宁县土地利用构成中的主要类型。全县共有耕地618,160亩,占土地总面积的31%。包括新开荒地、休闲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或其他树木栽植的土地;耕种3年以上的滩涂,以及宽度小于2米的沟渠、道路、田埂等。分为水浇地、旱地、菜地3个二级类型和7个三级类型。
  正宁县耕地面积在全市7县1区中最少,人均耕地3.0亩,高于全国人均耕地面积1.6亩,略低于全省人均耕地面积3.2亩。
  正宁县耕地面积分布较广。以用途分,有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以利用方式分,有灌溉农业和旱作农业;以产业水平分,有高、中、低产田;以地貌分,有山、川、塬;以形态分,有园田、条田、梯田。受土、肥、水等自然因素和社会、经济、技术等条件的制约,全县耕地普遍质量不高,产出水平低;耕地多,梯田少;瘠薄地多,肥沃地少;中、低产田多,高产田少。
  正宁县耕地分为3个二级类和7个3级类。具体内容如下:1.水浇地:是除菜地以外有水源保证和固定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下能保证浇一次水以上的耕地。有1,029.1亩,占总耕地面积的0.2%。2.旱地:是无灌溉设施,靠天然降水生长作物的耕地。有617,044.5亩,占总耕地面积的99.8%。可再细分为6个三级分类。(1)旱地梯田:是在坡地上人工修造的水平梯田。有40,996.9亩,占旱地面积的6.6%。
  (2)旱沟坝地:是在沟谷底部人工修建的无灌溉条件的台阶式耕地。有370.1亩,占旱地面积的0.1%。(3)川旱地:是川旱地中无灌溉设施不能灌溉的耕地。有24,801.1亩,占旱地面积的4.0%。(4)塬旱地:是黄土残塬土地面坡度小于5度、无灌溉条件的耕地。有279,989.5亩,占旱地面积的45.4%。(5)山旱地:是坡度大于5度而未加修整的山坡耕地。有264,312.6亩,占旱地面积的42.8%。
  (6)台旱地:是河川两边山麓地带,高出河岸上川地的多阶台地,无灌溉设施不能灌溉的耕地。有6,573.6亩,占旱地面积的1.1%3.菜地:是以种植蔬菜为主的耕地,包括温室、塑料大棚用地。有64.0亩,占耕地总面积不到万分之一。附:1.正宁县1949~1985年年末耕地面积情况一览表(表7—1,2页,见本章末)2.正宁县1986~2007年年末耕地面积情况一览表(表7—2,见本章末)(二)园地园地是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正宁县有园地36,771.6亩,仅占土地总面积的1.8%。包括果园、桑园及其他园地,下含3个二级利用类型。果园指种植果树的园地,有36,691.4亩,占园地面积的99.8%。桑园指种植桑树的园地,有77.2亩,占园地面积的0.2%。其他园地有3.0亩,占园地面积不到0.1%。
  园地是正宁县土地利用类型中面积最小的一个类型。主要分布在县内水肥条件好、地势开阔平坦的塬区、川区及部分丘陵沟壑的平缓阳坡地带。虽然全县园地立体条件好,经济效益较高,但大多规模小,比较分散,很少有百亩以上的园地。
  (三)林地林地是生长乔木、灌木等树木的土地,不包括居民地内绿化地及道路、河流、沟渠旁的护路、护岸林用地。正宁县林地面积为638,215.2亩,占土地总面积的32.0%。全区林地平均覆盖率为19.46%,正宁县在7县1区中居倒数第二。林地包括6个二级利用类型。1.有林地:树木郁闭度大于30%的天然、人工林地。有390,537.4亩,占林地面积的61.2%。2.灌木林:覆盖度40%以上的灌木林地。有82,492.3亩,占林地面积的12.9%3.疏林地:树木郁闭度在10%~30%间的灌木林地。有80,705.3亩,占林地面积的12.6%。4.未成林造林地:造林成活率大于或等于合理造林株数的41%,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的新造林地(一般指造林后不满3~5年的造林地)。有83,788.6亩,占林地面积的13.1%。5.迹地:森林采伐、火烧后5年内未更新的土地。有24.3亩,占林地面积不到万分之一。6.苗圃:固定的林木育苗地。有667.3亩,占林地面积的0.2%林地是正宁县土地利用类型中一个面积较大的类型。从位处的地域空间来看,林地大部分是天然草地和 “三荒地”,主要分布在高原的沟坡和四旁丘陵沟壑区的山坡。具体分布在位处子午岭林缘的五顷塬、湫头、三嘉、月明、西坡5乡镇林区。灌木林除南塬的山坡有少许外,绝大部分分布在子午岭林区的阴坡和林区的边缘地带。
  (四)牧草地牧草地是以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用于畜牧业的土地。正宁县现有牧草地面积441,644.6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2.2%。牧草地包括2个二级利用类型。1.天然草地。是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未经改良,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包括以牧为主的疏林、灌木草地。有440,108.4亩,占牧草地总面积的99.7%。2.人工草地。是人工种植牧草的土地,包括人工培植用于牧业的灌木地。有1536.2亩,占牧草地总面积的0.3%。正宁县牧草地面积在全区7县1市中位列倒数第二,仅大于宁县。其中人工草地数量较少,一般亩产鲜草2,000斤~5,000斤左右,载畜量较高。(五)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是城乡居民点、独立居民点以及居民点以外的工矿、国防、名胜古迹和企事业单位用地,并包括其内部交通、绿化用地。正宁县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为95,014.2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8%。包括4个二级利用类型。1.城镇用地。是县、乡(镇)建置的居民点,不包括内部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有3,341.7亩,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总面积的3.5%。2.农村居民点用地。是乡(镇)以下的居民点用地,但不包括居民点内大于上图面积的耕地。有91,327.8亩,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总面积的96.5%。3.独立工矿用地。是居民点以外的各种工矿企业、采石场、砖瓦窑、仓库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建设用地,不包括附属于工矿、企事业单位的农副业生产基地。有239.2亩,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总面积的0.2%。4.特殊用地。是居民点以外的国防、名胜古迹、风景、旅游、墓地、陵园等用地。有105.5亩,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总面积的0.1%。正宁县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随着人口的增长、经济的发展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崛起,逐年扩大。全县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的特点是:居民点用地偏多,利用率低。由于农户建宅大多没有或不按村镇规划进行,宅基之间空闲地和便道等附属用地较大,造成浪费。在塬区,新建宅基地户均占地0.5亩,但有的甚至多达3~4亩。山区农民建宅受地形限制,占地相对较少。这种现象是由于工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约自新世纪开始,国家规定县及县以下不兴办国有企业)不甚发达所致,客观上反映出正宁县工业化、城市化水平偏低。(六)交通用地是居民点以外的各种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包括护路林用地。正宁县交通用地为9,056.4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45%。包括2个二级土地利用类型。1.公路用地。是国家和地方公路所占用的土地,包括路堤、路堑、道沟和护路林用地。有3,831.5亩,占交通用地的42.4%。2.农村道路用地。是宽度大于2米的道路用地,有5,224.9亩,占交通用地面积的57.6%。(七)水域是陆地水域和水利设施用地,不包括滞洪区和垦殖3年以上的滩涂地。正宁县水域面积9,144.1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46%。包括7个二级土地利用类型。1.河流水面。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的常流水面积用地。有1,749.3亩,占水域面积的19.1%。2.水库水面。人工修建的容量大于10万立方米蓄水位线以下的面积。为486.9亩,占水域面积的5.3%。3.坑塘水面。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蓄水量小于10万立方米常水位以下的面积。为123.2亩,占水域面积的1.3%。4.苇地。生长芦苇的土地,包括滩涂上的苇地。为354.4亩,占水域面积的3.9%。5.滩涂。河流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水库、坑塘正常蓄水位与最大洪水位间的面积。为5,839.6亩,占水域面积的63.9%。6.沟渠。人工修建的用于灌溉的宽度大于2米的沟渠,包括渠檀、渠堤、取土坑、护堤林等。为502.6亩,占水域面积的5.5%。7.水工建筑用地。修建用于除害兴利的闸、坝、堤、水电厂房、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建筑物占地。为88.2亩,占水域面积的1.0%。(八)未利用土地是目前还未利用的土地,包括难利用的土地。正宁县未利用土地面积为144,974.0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3%。包括5个二级土地利用类型。1.荒草地。树木郁闭度小于10%,表层为土质,长杂草的土地,但不包括盐碱地、沼泽地和裸土地。为81.3亩,占未利用土地的0.1%。2.裸土地。表层为土质,基本无植被覆盖的土地。为66.9亩,占未利用土地面积的0.1%。3.盐碱地。表层盐碱聚集,只生长天然耐盐植物的土地。为20亩,占未利用土地面积不到万分之一。4.田坎。耕地中宽度大于2米的地坎或堤坎。为144,796.1亩,占未利用土地面积的99.8%。5.其他未利用土地。为27.7亩,占未利用土地面积不到万分之一。
  止1992年,正宁县土地总面积及各类面积,详见《正宁县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表》、《正宁县各乡(镇)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统计表》、《正宁县土地详查与统计土地分类面积比较表》。
  附:1.正宁县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表(表7—3,2页,见本章末)2.正宁县各乡镇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统计表(表7—4,2页,见本章末)3.正宁县土地详查与统计土地分类面积比较表(表7—5,见本章末)至2007年年底,正宁县各乡(镇)及国营林场土地面积分类情况,详见《2007年底正宁县各乡(镇)及国营林场土地面积分类表》。
  附:2007年底正宁县各乡(镇)及国有林场土地面积分类表(表7—6,见本章末)

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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