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油田(矿区)非农业建设用地项目统征包干不可预见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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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图书
唯一号: 290720020220000571
颗粒名称: 八 油田(矿区)非农业建设用地项目统征包干不可预见费
分类号: F301.4
页数: 1
页码: 290
摘要: 庆阳地区土地管理局11号文件规定,油田(矿区)非农业建设用地项目统征包干不可预见费,按补偿费总额的4.5%收取。
关键词: 正宁县 土地经济

内容

庆阳地区土地管理局(1994)11号文件规定,油田(矿区)非农业建设用地项目统征包干不可预见费,按补偿费总额的4.5%收取。

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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