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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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图书
唯一号: 290720020220000568
颗粒名称: 五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分类号: F301.4
页数: 1
页码: 290
摘要: 按财政部、国土资源部1999年8月4日下发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正宁县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8元。2003年3月31日,庆阳市国土资源局印发的《庆阳市国土资源规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正宁县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7元。2006年11月7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新批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倍。据此,正宁县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14元。地方分成部分一律全额缴入省级国库。
关键词: 正宁县 土地经济 使用费

内容

系1999年1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收费项目。按财政部、国土资源部1999年8月4日下发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正宁县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8元。2003年3月31日,庆阳市国土资源局印发的《庆阳市国土资源规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正宁县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7元。所收费用按省40%、市县60%的比例分成,主要用于耕地开垦。2006年11月7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新批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倍。据此,正宁县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14元。地方分成部分一律全额缴入省级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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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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