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图书 |
唯一号: | 290720020220000529 |
颗粒名称: | 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
分类号: | F301.1 |
页数: | 1 |
页码: | 246 |
摘要: | 村组的集体果园、林场、公留地等也由村民承包,收取一定租费。以后,随着国家退耕还林还草优惠政策的实施,一些过去荒芜多年的荒山荒坡被原承包人以每亩每年一二十元的价格,转租给一些头脑活络的人用来退耕还林还草。还有一些特殊原因,如建小康示范村,建集体经营性质的蔬菜大篷或个人入股投资的农牧场,为了方便兑地,也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农户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样,就在更大范围内加快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据2004年9月15日正宁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的调查统计,正宁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有出租、转包、互换、入股4种。具体情况详见《正宁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调查表》及第六章第二节《地租》相关内容。 |
关键词: | 正宁县 制度改革 土地承包经营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