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图书 |
唯一号: | 290720020220000525 |
颗粒名称: | 全县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本做法 |
分类号: | F301.1 |
页数: | 1 |
页码: | 241 |
摘要: | 全县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本做法是:在土地国家和集体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生产队统一经营的土地,按照农村人口、劳力状况重新分配,并以合同形式承包给农户,由农户组织生产经营。对于国家任务和集体提留,全部摊算到户,公粮、征购粮均按地分摊,水利粮、照顾粮、干部补贴等均按地分摊,公益金及教育费等按人分摊。并规定承包地、饲料地、自留地和三荒地所有权都属集体,社员只有经营权,没有所有权。不准出租、买卖、转让和荒废。不准在承包地上私自建房、埋坟、起土。所有集体财产由集体统一管理和处理,做到了统分结合。 |
关键词: | 正宁县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