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查田定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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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图书
唯一号: 290720020220000515
颗粒名称: 五 查田定产
分类号: K263
页数: 3
页码: 233-235
摘要: 土地改革结束后,1953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查田定产。通过查田定产,对全县的土地情况有了较实际的掌握,在此基础上,方为土地、房产所有者颁发《土地房地产所有证》,此举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为公平合理地负担农业税提供了依据。查田定产之前,全县在册耕地面积为486265.99亩。查田定产之后,核实全县耕地面积为517326.66亩,比查田前增加11679亩。其中山地增加12030亩,塬地增加2762亩,川地因一部分划入山地范围,减少3113亩。向外省外县划出飞地1458亩,从外省外县划入飞地114亩。这些土地均由县人民政府颁发了《土地房产所有证》。全县川、塬、山耕地平均单产定为82.48斤。
关键词: 新正县 改革土地制度 查田定产

内容

土地改革结束后,1953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查田定产。通过查田定产,对全县的土地情况有了较实际的掌握,在此基础上,方为土地、房产所有者颁发《土地房地产所有证》,此举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为公平合理地负担农业税提供了依据。
  查田定产之前,全县在册耕地面积为486265.99亩(一、二、三、六区以老亩计算,四、五、七、八区以新市亩计算,全县按新市亩折算后的耕地面积为505647亩)。查田定产之后,核实全县耕地面积为517326.66亩,比查田前增加11679亩。其中山地增加12030亩,塬地增加2762亩,川地因一部分划入山地范围,减少3113亩。向外省外县划出飞地1458亩,从外省外县划入飞地114亩。确定为公地,所有权属国家的4197亩;荒地15659亩;非耕地21890亩(房屋、窑洞等宅基占地)。这些土地均由县人民政府颁发了《土地房产所有证》。
  查田定产中,根据地形、土质、气候、雨水等自然因素,对各类耕地重新进行了评估,核定了等级,评定了单产,以此作为负担农业税的主要计算依据。(一)全县川地定为九等,平均单产111.73斤。其中:一等。六区(罗川)川地一等,定为全县川地一等,单产150斤。二等。二区(湫头)、五区(永正)川地一等,六区(罗川)川地二等,定为全县川地
  二等,单产132斤。三等。六区(罗川)川地三等,二区(湫头)、五区(永正)川地二等,定为全县川地三等,单产122斤。四等。六区(罗川)川地四等,二区(湫头)、五区(永正)川地三等,一区(三嘉)川地一等,定为全县川地四等,单产114斤。五等。六区(罗川)川地五等,二区(湫头)、五区(永正)川地四等,一区(三嘉)川地二等,四区(西坡)川地一等,定为全县川地五等,单产105斤。六等。六区(罗川)川地六等,二区(湫头)、五区(永正)川地五等,一区(三嘉)川地三等,四区(西坡)川地二等,定为全县川地六等,单产96斤。七等。二区(湫头)川地六等,一区(三嘉)川地四等,四区(西坡)川地三等,定为全县川地七等,单产88斤。八等。一区(三嘉)川地五等,四区(西坡)川地四等,定为全县川地八等,单产79斤。九等。四区(西坡)川地五等,定为全县川地九等,单产73斤。(二)全县塬地定为八等,平均单产103.13斤。其中:一等。七区(宫河)塬地一等,定为全县塬地一等,单产132斤。二等。七区(宫河)塬地二等,三区(永和)、五区(永正)、六区(罗川)、八区(长乐)地一等,定为全县地二等,单产122斤。三等。七区(宫河)塬地三等,三区(永和)、五区(永正)、六区(罗川)、八区(长乐)塬地二等,二区(湫头)、四区(西坡)塬地一等,定为全县塬地三等,单产114斤。四等。三区(永和)、五区(永正)、六区(罗川)、七区(宫河)、八区(长乐)塬地三等,一区(三嘉)、二区(湫头)、四区(西坡)塬地一等,定为全县塬地四等,单产105斤。
  五等。三区(永和)、五区(永正)、六区(罗川)、七区(宫河)、八区(长乐)塬地四等,二区(湫头)、四区(西坡)塬地三等,一区(三嘉)塬地二等,定为全县塬地五等,单产96斤。
  六等。三区(永和)、五区(永正)、六区(罗川)、八区(长乐)塬地五等,七区(宫河)塬地六等,二区(湫头)、四区(西坡)塬地四等,一区(三嘉)塬地三等,定为全县塬地六等,单产88斤。
  七等。三区(永和)塬地六等,二区(湫头)、四区(西坡)塬地五等,一区(三嘉)塬地四等,定为全县塬地七等,单产79斤。八等。二区(湫头)、四区(西坡)塬地六等,一区(三嘉)塬地五等,定为全县塬地
  八等,单产73斤。
  (三)全县山地定为七等,平均单产52.91斤。其中:
  一等。六区(罗川)、七区(宫河)区(长乐)山地一等,定为全县山地一等,单产88斤。
  二等。六区(罗川)、七区(宫河)、八区(长乐)山地二等,三区(永和)、五区(永正)山地一等,定为全县山地二等,单产79斤。
  三等。六区(罗川)、七区(宫河)、八区(长乐)塬地三等,三区(永和)、五区(永正)山地二等,一区(三嘉)、二区(湫头)、四区(西坡)山地一等,定为全县山地三等,单产73斤。
  四等。六区(罗川)、七区(宫河)、八区(长乐)塬地四等,三区(永和)山地三等,一区(三嘉)、二区(湫头)、四区(西坡)山地二等,定为全县山地四等,单产64斤。
  五等。六区(罗川)、七区(宫河)、八区(长乐)塬地五等,三区(永和)、五区(永正)山地四等,一区(三嘉)、二区(湫头)、四区(西坡)山地三等,定为全县山地五等,单产55斤。
  六等。三区(永和)、五区(永正)塬地五等,一区(三嘉)、二区(湫头)、四区(西坡)山地四等,定为全县山地六等,单产44斤。
  七等。一区(三嘉)、二区(湫头)、四区(西坡)山地五等,定为全县山地七等,单产37斤。
  全县川、塬、山耕地平均单产定为82.48斤。

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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