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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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图书
唯一号: 290720020220000471
颗粒名称: 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能
分类号: G271.2
页数: 2
摘要: 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国家国土资源基本国策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制定本县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实施监督检查。对规划、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参与审查城乡建设规划。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组织、协调和方案的落实。调查研究、协调解决土地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调处权属争议,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依法核定矿区范围,处理矿山企业之间的矿区范围纠纷;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权属管理和监督检查,协调财税部门进行土地税费的征收管理;参与本县水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协同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县地下水资源,实施对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工作。
关键词: 正宁县 县国土资源局 职责

内容

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能:根据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宁县国土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正政办发〔2002)58号文件)的规定,正宁县国土资源局划出的职能是:地下水资源行政管理职能移交县水务局;矿泉水、地热水的管理,依据《关于矿泉水、地热水管理职责分工问题的通知》(中编发〔1998)14号文件)精神进行管理。划入的职能为:(1)原县土地管理局的行政管理职能;(2)原地质矿产资源管理局的行政管理职能;(3)原计划委员会制订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质勘查、土地开发复垦项目管理的有关职能。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国家国土资源基本国策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制定本县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实施监督检查。(2)负责编制全县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开发规划、计划和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复垦计划,并按管理程序上报下达。对规划、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参与审查城乡建设规划。(3)推进土地调整,搞好土地建设,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4)负责全县土地的调查、统计、定级、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全民所有制矿山企业采矿登记,集体矿山企业的采矿申请登记,发放采矿许可证及年度注册工作。(5)主管全县土地的征用、划拨、出让工作,承办由省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组织、协调和方案的落实。(6)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土地矿产资源利用情况。调查研究、协调解决土地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调处权属争议,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依法核定矿区范围,处理矿山企业之间的矿区范围纠纷;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7)管理全县土地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土地市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土地市场。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权属管理和监督检查,协调财税部门进行土地税费的征收管理;参与本县水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协同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县地下水资源,实施对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工作。(8)负责全县土地管理的宣传、教育和科技工作,进行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9)负责土地管理体制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国土资源厅(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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