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历代国土资源管理机构沿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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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图书
唯一号: 29072002022000046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历代国土资源管理机构沿革
分类号: F205
页数: 2
页码: 189-190
摘要: 西周时期,有林、虞等官,分别管理山林、川泽。周时规定,“凡宅不毛者有里布,凡田不耕者出屋粟,凡民无知事者出夫家之征 ”,说明周王朝除征收地税外,已经对宅不毛者、田不耕者及民无职事者采取经济制裁措施。至秦时,中央机构改为 “三公九卿”制,土地及田赋由位居九卿之一的治粟内史掌管,基层则设置牛长、田典、部佐、田啬夫等管理土地的官吏。汉袭秦制,汉武帝改治粟内史为大司农,并设置少府,共同管理农政和税赋。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逐步结束 “三公九卿 ”体制,开创“三省六部”体制。后改度支部为户部。宋代,尚书省设户部,尚书之下有左、右曹侍郎各一人,左曹侍郎分管户籍、税赋、土贡、征榷等事。
关键词: 国土资源管理机构 正宁县

内容

正宁县是周先祖公刘教民稼穑、聚族发祥之地,先民们很早就重视对土地的利用和管理。西周时期,有林、虞等官,分别管理山林、川泽。还有“田人”、“司田 ”、“田甸”,当为管理田土和农耕的官吏。而据《周礼》载,周时设有地官司徒、夏官司徒,其下置小司徒、载师、均人、遂人、土均、草人、稻人、土训、迹人、矿人、县师、乘田、司稼、职方氏、土方氏、形方氏等官职,专门负责土地、矿产的管理。周时规定,“凡宅不毛者有里布,凡田不耕者出屋粟,凡民无知事者出夫家之征 ”,说明周王朝除征收地税外,已经对宅不毛者、田不耕者及民无职事者采取经济制裁措施。至秦时,中央机构改为 “三公九卿”制,土地及田赋由位居九卿之一的治粟内史掌管,基层则设置牛长、田典、部佐、田啬夫等管理土地的官吏。汉袭秦制,汉武帝改治粟内史为大司农,并设置少府,共同管理农政和税赋。地方则由郡、县、亭、乡、里具体负责实施和管理。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逐步结束 “三公九卿 ”体制,开创“三省六部”体制。隋朝,国家机构仿《周礼》六官之制,尚书省下始设吏、礼、度支、兵、刑、工六部,由度支部掌全国土地赋税。后改度支部为户部。唐朝,尚书省设户部,州设司田,县置司户佐州,县以下设里长,掌田、户、赋税徭役。宋代,尚书省设户部,尚书之下有左、右曹侍郎各一人,左曹侍郎分管户籍、税赋、土贡、征榷等事。州、府、县设户曹,县以下设里正、户正、乡司。元朝,中书省设户部,路、州、县设户曹,管理土地;州户曹谓司户参军,县户曹称司户佐。明朝,朝廷仍设户部,布政使司设参政、参议,府设同知、通判,县设县丞,地方设里甲,管理土地、赋税徭役等事。清朝,朝廷设户部,省设布政使(藩台),府设同知、州判,县设县丞、户房(官员称掌案),专管土地、田赋。
  民国二年(1913)秋,国民党政府在内政部设全国土地调查筹备处。民国四年(1915),撤销全国土地调查筹备处,成立经界局。民国五年(1916),又撤销经界局。民国十七年(1928)在内政部设土地司,负责地政工作。民国二十五年(1936)7月,改土地司为地政司,将原设,2个科增设为4个科。民国三十一年(1942),地价申报处和地政司合并成立独立的土地管理机构 ——地政署,直属行政院。民国三十六年(1947),改地政署为地政部,设地籍、地价、地权、地用四司。民国三十八年(1949),又改回到地政署和民政部地政司。甘肃省于民国二十六年(1937)成立了地政局,下设田赋钱粮处,负责征收田赋。正宁县自民国二十一年(1932)起,在管辖区域上出现 “红”、“白”两区。“白区 ”即国民党统治区,在县政府之下设钱粮师爷,负责土地、田赋事宜;“红区 ”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区,在县政府设土地机构,专事土地工作。民国二十一年(1932)4月在正宁县成立陕甘边区革命委员会(又称寺村塬革命委员会)时,即设有土地委员会。民国二十四年(1935)8月,正栒邠革命委员会(又称新正县革命委员会)成立时,即设土地部,所辖区、乡均设土地委员会。民国二十七年(1938)7月,关中分区专员公署和新正县政府合署办公,关中分区专署第一科兼管新正县土地行政工作,第二科兼管救国公粮征收工作。民国三十年(1941)7月,关中分区专署和新正县政府分署办公,新正县政府一科(民政科)恢复管理土地行政工作,二科(财粮科)恢复管理救国公粮征收工作。民国三十一年(1942),实行精兵简政,新正县政府遵照陕甘宁边区政府的指示,实行了二科制,即将一科(民政科)、三科(教育文化科)合并为一科,二科(财粮科)、四科(经济建设科)合并为二科,但业务性质未变。民国三十四年(1945)初,新正县政府又将一科分为一科、三科,二科分为二科、四科;一科仍管理土地行政工作,二科仍管理财政税收工作。县辖各区公署设民事行政助理员,承区长之命协管土地;乡政府最初设土地委员会,后撤销只设1名文书,协助乡长开展各项土地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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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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