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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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图书
唯一号: 290720020220000390
颗粒名称: 西汉
分类号: K294.2
页数: 2
页码: 7-8
摘要: 西汉时期发生的大事件介绍。
关键词: 正宁县 大事记 西汉时期

内容

西汉(前206~公元25)汉王二年(前205)正月,汉诸将攻占北地郡。正宁地区设独乐、阳周县(均属上郡)、三水县(属安定郡)、弋居县(属北地郡)。汉高祖五年(前202)定田税“十五税一”。汉文帝前元二年(前17,8),贾谊上疏,言“公私之积”不多,主张驱民归农。文帝耕 “籍田 ”劝农,减收当年田税之半(即减为三十税一)。前元十一年(前169),匈奴扰狄道(今临洮),文帝纳御史大夫晁错谏言,储粮备战,招募贫民12万,迁至北地郡,屯田戍边,充实边塞。前元十二年(前168),文帝从晁错之言,令民输粟于边以赐爵,并减收当年田税之半。汉景帝前元二年(前155)复田税“三十税一”遂成定制。汉武帝元狩四年(前119),,徙关东贫民72.5万人,于陇西、北地、西河、上郡、会稽,由政府供给其衣食,使其开荒垦土。元鼎三年(前114),朝廷下令 “告缗”。凡告缗者,给以被告财产之半。结果,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元鼎六年(前111),上郡、朔方(今陇东、延安一带),西河、河西开田官,斥塞卒60万人戍田。征和四年(前89),粟都尉赵过倡“代田法”。后,边郡皆“代田 ”,用力少而得谷多。汉昭帝始元二年(前85),为适应开发水利的需要,汉政府专门组织了引水治渠的 “田卒”或“河渠卒”,以及管理农田水利的 “田官 ”和“农都尉 ”。新莽元年(9)王莽改制,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属,皆不得买卖。其家不满8口有田超9顷(1顷,为今100亩)者,将多余田分给九族、邻里、乡党。其时,安定、北地因私买田宅、奴婢而获罪者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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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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