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古建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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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正宁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72002022000035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古建筑
分类号: K879.1
页数: 1
页码: 438-438
摘要: 《正宁县志》中对古建筑的相关描述。
关键词: 古建筑 文物考古

内容

赵氏石坊位于今永和镇罗川村(明代县治)街道正中,自西而东依次是清官坊、天官坊、恩宠坊。天官坊、清官坊均高8.4米,宽约8.23米,共16层;恩宠坊高9.7米,宽8.35米。全以红砂岩石料凿磨镶砌而成。天官坊、清官坊分别建于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四月、十二月,是明朝廷为表彰 “一代廉吏 ”赵邦清(曾任山东滕县知县、吏部稽勋司郎中)所建。恩宠坊建于万历四十五年(1617),是赵邦清为感念生母刘氏、养母高氏教养之恩建立的,又一说是乡里为赵邦清的两位母亲建立的。这3座石牌坊明柱两侧雕有石鼓,坊面浮雕有飞禽、走兽、山水、房舍,还刻有文字,场景宏大,造型优美,结构严谨,刀法细腻,形象逼真,匠心独运,令人叹为观止。至今300余年,雄姿不减,完整无损,傲然耸立。1963年2月,被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95年3月、4月,先后被中共正宁县委、庆阳地委确立为正宁县、庆阳地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06年5月,被国务院公布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赵氏祠堂位于赵氏石坊西南侧。建于明天启年间(1621—1625)。坐南面北,面阔三间,明柱砖木结构,斗拱平檐,顶镶脊兽。内有明万历皇帝为赵邦清题词 “坚持清白 ”碑刻及安南国(今越南)正使冯克宽(毅斋)为赵邦清题、随从陈德懿书 “清清清 ”碑刻。2003年12月,被庆阳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罗川文庙位于县第二中学(罗川村)院内。元代至正(1341—1368)初建,明洪武二年(1369),知县郭钧重修。后毁于兵燹,清顺治年间(1644—1661)重修,康熙、雍正、乾隆时均作过补修。现存大成殿5间,坐北朝南,歇山顶,屋脊两端有鸱吻饰,斗拱结构双抄双下昂,柱头施卷刹。连同殿前平台,共占地1100平方米。保存完好。原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3年12月,庆阳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宫河戏楼位于宫河小学院内。始建于清道光年间(1821—1850),后毁于同治年间(1861—1875)的清军镇压回民反清武装的战火。同治十三年(1874),复由宫河里十人社祠共同集资,请四川名匠罗师划所建。坐南面北,占地91平方米,三叠七檩六椽,升斗组合结构,高18米,四角微翘,台口三间,有四根明柱,台后八扇十格,雕梁画栋,玲珑精湛。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知识出处

正宁县志

《正宁县志》

《正宁县志》全面、系统、翔实地记述了这一伟大变革的光辉历程,实事求是地反映了成功与失误的经验教训,是一部认识和了解县情,开发正宁资源,振兴县域经济,实现兴县富民的好志书。《正宁县志》运用新观点、新材料、新体例和新方法进行编纂,它批判地继承正宁县的历史文化遗产,坚持“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解放50多年来正宁县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成就,突出了时代特征、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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