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设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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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正宁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72002022000031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设施
分类号: K901
页数: 4
页码: 251-254
摘要: 明、清两代,公共文化设施有戏楼、戏台。民国时期,除增建戏楼、戏台外,县民众教育馆开办一些简陋的阅览室、展览室和阅报所。
关键词: 地方文化 文化设施

内容

明、清两代,公共文化设施有戏楼、戏台。民国时期,除增建戏楼、戏台外,县民众教育馆开办一些简陋的阅览室、展览室和阅报所。新中国建立后,文化设施种类逐渐增多,有礼堂、影剧院、展厅(室)、图书室、阅览室、舞厅和文化广场。
  新中国建立前戏楼(台)新中国建立前,县域有戏楼、戏台90多座,分别建在山河、后庄子、松树、冯柳、刘堡子、上官庄、宫河、彭家川、上南、寺村堡子、北华山、泰山庙、周家、榆林子、乐兴、西堡子、八蜡庙、文乐、石佛头、头滩、二郎山、狼牙洼、林家坡等处。1950年代,多数戏楼(台)因年久失修而倒塌。“文革 ”中,“红卫兵 ”以破 “四旧 ”(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为由,拆毁剩余的绝大多数戏楼、戏台。2006年底,全县仅存宫河小学、宫河西里村、罗川泰山庙、永正刘家堡4处戏楼。
  表43-2-1新中国建立前正宁县主要戏楼一览表续表新中国建立后设施露天舞台1956年1月,在县城东关建曙光剧场舞台。至2006年底,县城有体育场舞台、人民广场舞台,乡镇有永和、湫头、周家、永正、宫河、榆林子、罗川舞台,共9处。
  县礼堂(社会主义文化室)位于县城北环路高台上。1964年3月始建,次年10月竣工,耗资11万元。系县籍民间工匠刘德山、何伯玉设计施工。初为土木结构,长42米,宽21米,厅内有圆形木柱16根,木长条椅120张,座位600个,其余为站位,可容纳观众1200人。舞台宽20米,深10米,高5米。前厅为两层板楼,二楼装有电影放映机。占地600平方米。1982至1983年,改建两次,增修乐池,改木长条椅为胶合板单人坐椅,台后扩建化妆室3间180平方米,增设消声、电器扩音、通风等设备。建成后,先由县财政局管理,1976年移交县剧团,1983年归县文化局管理。自建成至2006年底,接待本省及外省演出团体60多家,观众达6万人(次)。
  影剧院(电影院)县电影院位于县城中街。1984年始建,1988年10月交付使用。系砖混钢屋架结构,占地7168平方米,建筑面积1762.9平方米,座位1096个。主要用于电影放映、文艺演出、召开大型会议。1983年,建成宫河影剧院。次年,建成榆林子影剧院。
  县人民广场位于县城南侧。2004年3月始建,10月竣工。由陕西省城乡设计院设计。占地53亩,建筑物、硬化、绿化分别占地20%、42%、38%。分东西两个区块,东区以青少年活动中心、休闲廊架、娱乐喷泉为主体,西区以老年活动中心、露天舞台、文化馆、图书馆为主体。场内陈设健身器材,搭配花草树木,仿 “清官坊 ”一座,集文化娱乐、休闲健身、大型集会等功能为一体。
  表43-2-2新中国建立后正宁县演出场所一览表续表

知识出处

正宁县志

《正宁县志》

《正宁县志》全面、系统、翔实地记述了这一伟大变革的光辉历程,实事求是地反映了成功与失误的经验教训,是一部认识和了解县情,开发正宁资源,振兴县域经济,实现兴县富民的好志书。《正宁县志》运用新观点、新材料、新体例和新方法进行编纂,它批判地继承正宁县的历史文化遗产,坚持“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解放50多年来正宁县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成就,突出了时代特征、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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