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人民陪审员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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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正宁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720020220000287
颗粒名称: 第八节 人民陪审员
分类号: D915.18
页数: 2
页码: 162-163
摘要: 1954年,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年,由各乡人民代表大会分别选举人民陪审员,每乡2至3人,全县共选出135人。
关键词: 审判 陪审员

内容

1954年,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年,由各乡人民代表大会分别选举人民陪审员,每乡2至3人,全县共选出135人(女24人)。1956年,人民陪审员按一定名额由各乡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全县共选出103人(回族1人)。次年,对选举产生的人民陪审员采取固定轮值和临时邀请的办法开展工作。“文革 ”期间一度中断。1979年9月,恢复人民陪审员制度,全县共选出人民陪审员22人。次年,人民陪审员与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同时进行,由各公社人民代表大会选出。2004年,选任11名人民陪审员,统一参加由省法院组织的培训,并报县人大任命后上岗。至2006年底,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08件。

知识出处

正宁县志

《正宁县志》

《正宁县志》全面、系统、翔实地记述了这一伟大变革的光辉历程,实事求是地反映了成功与失误的经验教训,是一部认识和了解县情,开发正宁资源,振兴县域经济,实现兴县富民的好志书。《正宁县志》运用新观点、新材料、新体例和新方法进行编纂,它批判地继承正宁县的历史文化遗产,坚持“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解放50多年来正宁县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成就,突出了时代特征、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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