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移民难民安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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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正宁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720020220000247
颗粒名称: 第六节 移民难民安置
分类号: D632.4
页数: 2
页码: 95-96
摘要: 史料记载,汉前元十一年、元狩四年,朝廷迁贫民来县戍田;永建五年,迁来 “减罪一等 ”的 “郡国中都官死罪系囚 ”戍守。
关键词: 难民 移民安置

内容

史料记载,汉前元十一年(前169)、元狩四年(前119),朝廷迁贫民来县戍田;永建五年(130),迁来 “减罪一等 ”的 “郡国中都官死罪系囚 ”戍守。唐武德七年(624),迁来降唐突厥族人定居。明初,继续移民屯田,山西等外地移民纷至沓来,故县人今天多称 “先祖是从山西大槐树底下来的 ”。
  清顺治六年(1649),清廷下令,逃亡民人由县给以无主荒田,开垦耕种,永准为业,由此招来更多移民。光绪二十四年(1898),从陕西镇安县迁来1户,定居湫头龙咀子,开荒种地,后通风走信,互相牵引,来者渐多。
  民国10年(1921)前后,外地30余户迁居龙咀子。此后,逐年增加,最多者为陕西镇安县移民,其次是平凉等地移民。18年(1929)大旱,山东、河南、陕西等地灾民,到本县解家川佃里落户者有25家。
  革命根据地时期,新正县被边区政府列为安置移民重点县。一区龙咀子、孟家河两个回民乡安置陕西、甘肃平凉等地的回族难民;马栏区和二区(三嘉)的刘家店安置河南、山东等省的难民;马栏区五乡安置陕西省及其他地区的难民。政府发放贷款、贷盐、贷棉、救济款,免征赋税,当地群众调剂给其使用土地、牲畜、农具、粮食、窑洞、灶具等,支持和鼓励他们开荒种田发展生产。民国28至30年(1939至1941)7月,新正县拨给难民救济粮170石。31年(1942),拨给救济粮23石9斗,公粮借贷100石。次年,拨农贷款32万元,帮助移难民解决农具、籽种、吃粮等问题。33年(1944),新正县政府给移民借粮100.37石,老户借粮219.43石;调剂熟地307亩;政府借给移民镢头102把,老户借给镢头180把、斧头5把、锄头2把、纺车20辆、锅18口。次年5月,新正县腾出和修理的窑洞有1000多孔,县政府借给难民口粮300石,户均3斗2升,发给农具贷款778320元,户均600余元;群众借给难民粮食375石。从30年(1941)初到32年(1943)5月,新正县安置移民1264户4357人,约占全县总人口的21.4%。32至33年(1943至1944)安置移难民1198户4081人,分别是陕西省518户1720人,河南省314户1069人,山东,省49户163人,四川省1户2人,甘肃省外县市293户1084人,湖北省21户38人,河北省2户5人。32年(1943)6月,马栏区五乡被关中分区树立为移民模范乡;秋,二区
  一乡土壕村移民何富权被新正县评为移民英雄。一区(湫头)一乡(孟家河)薛金荣从28年到31年(1939至1942)安置移民47户,被陕甘宁边区政府评为 “甲等安置移民英雄 ”,奖边币5万元。
  新中国建立后,1953年,在二区(湫头)一乡、八乡分别安置移民24人、6人。1955年,在月明、三嘉、湫头等地安置外地移民190户。1956年,三嘉刘家店乡安置宁县移民21户83人;湫头龙咀子、孟家河安置陕西旬阳、镇安县,湖北郧西县及山东等省移民17户57人。1957年,湫头孟家河安置外地移民47户(回民31户,汉民16户)193人。1958至1962年,外地逃荒来县定居者很多。1968年,永正公社胡子峪生产队安置河南、陕西难民9户。1974年4月,湫头公社安置外地移民34户1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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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志

《正宁县志》

《正宁县志》全面、系统、翔实地记述了这一伟大变革的光辉历程,实事求是地反映了成功与失误的经验教训,是一部认识和了解县情,开发正宁资源,振兴县域经济,实现兴县富民的好志书。《正宁县志》运用新观点、新材料、新体例和新方法进行编纂,它批判地继承正宁县的历史文化遗产,坚持“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解放50多年来正宁县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成就,突出了时代特征、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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