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文化大革命 ”与拨乱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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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正宁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720020220000229
颗粒名称: 第三十三章 “文化大革命 ”与拨乱反正
分类号: K273
页数: 19
页码: 57-75
摘要: “文化大革命 ”指1966年5月到1976年10月,由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错误发动和领导,被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利用,给中国共产党、国家和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
关键词: 现代史 文化大革命

内容

“文化大革命 ”(简称 “文革 ”)指1966年5月到1976年10月,由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错误发动和领导,被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利用,给中国共产党、国家和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发动的指导思想是 “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 ”。县域 “文革 ”开始于1966年5月16日中共正宁县委召开的声讨 “三家村 ”、批判 “资产阶级文艺黑线 ”、开展 “文革 ”的大会,结束于1976年10月。此间,在全国大形势影响之下,中共正宁县委、正宁县人民委员会一度被取消,其主要负责人和一些党政领导干部、社员群众被打倒、批斗,甚至被迫害致死。各部门、各公社的党政领导机构全部被夺权和改组。1968年2月15日成立县革命委员会,掌握了县上的党政权力。1970年10月5日至6日,召开中共正宁县第六届代表大会,恢复中共正宁县委,重建各级组织。1977年9月至1981年,全县落实政策,平反纠正 “文革 ”前(包括肃反、审干、反右、四清)及 “文革 ”中的冤假错案。1983年12月至1986年4月,对 “文革 ”中在全县4起大的事件中犯有错误的17人,分别作出处理。
  第一节 “文化大革命 ”的发生贯彻《五 ·一六通知》1966年5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为 “文化大革命 ”规定了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当天,中共正宁县委召开声讨 “三家村 ”、批判 “资产阶级文艺黑线 ”、开展 “文革 ”大会。会后,全县各级单位传达动员,联系实际,“上挂下联 ”,揪挖 “黑帮 ”分子。5月29日晚,县委常委会议决定,分两批批斗县直及基层学校负责人、干部15人。6月6日,县委成立 “社会主义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县委书记兼主任。次日,县委抽调干部45人,分编成5个工作组,进驻4所中学和中小学教师整训会及县医院、县邮电局,收查职工日记、笔记,对职工进行排队,发动对 “封、资、修 ”(封建主义、资本主义、修正主义)和 “反动学术权威 ”的批判,并揪 “黑帮 ”分子。中旬,运动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各群众团体中开展起来,尤以文教界的斗争最为激烈。在县一中即揪出 “走资派 ”、“黑帮 ”、“保皇派 ”等6人,在县二中即揪出 “黑帮 ”8人。6月24日,县委委员(扩大)会议将县一中校长兼党支部书记余安民定为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开除党籍,撤销职务,责令其继续检查交代问题,要求发动群众开展批判斗争。7月初,在县一中批斗余安民和教师周某某。其他工作组都相继批斗 “黑帮 ”分子。期间发生打人、戴高帽子等错误行为。上旬,以新正县革命斗争史为题材的电影《红河激浪》(主人公张铁娃的原型为永和公社党委原副书记赵德荣)、小说《红浪》(又名《子午春秋》,草稿,作者为县委副书记杨宗万)被批为甘肃省 “四大毒草 ”之二(至1969年1月,连同1964年4月县委组织编写的《正宁革命简史》,并称正宁县 “三株大毒草 ”)。7月16日至8月9日,县委连续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县委委员(扩大)会议,公开批判所谓以杨宗万为首的 “黑帮集团的 “”《红”三反 (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罪行,称 “浪》为右倾机会主义反党分子和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右派分子脸上贴金,为他们制造东山再起的反革命舆论 ”。13名干部被当作 “黑帮 ”分子批判;高奠巍(县二中副校长)、赵德荣被点名批判。会议决定 “县完全中学为文化大革命的重点,其他各机关、农村人民公社为面。高中不放暑假,师生以半年时间集中精力把文化大革命与教学改革、‘四清 ’运动一气搞成。三中、四中和一中、二中的初中部开学后正式上课,利用课余时间批判资产阶级。小学教师参加县上集训,以暑假40天左右的时间,采取面上 ‘四清 ’的办法发动群众揭发批判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黑线,打尖子。开学后把揪出来的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和问题多的、一时搞不清的留下来继续整训,查实问题,按 ‘23条 ’精神,进行组织处理 ”,“县级机关单位每天以半天时间开展文化大革命 ”。7月17日,杨宗万跳下山河北城壕群众窑崖背自杀,当场摔坏坐骨神经,经抢救无效,于20日亡故;7月25日,赵德荣跳入县委围墙后涝池自杀。8月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次日晚,高殿巍自缢于罗川泰山庙。9月7日晚,县委常委会决定8日斗争杨宗万,9日斗争余安民,10日斗争李治安(县商业局局长);要求县一中全体学生和县机关单位全体职工、家属参加,完小派代表参加。9月18日,县委撤回派驻的工作组,对被批斗的学生销毁记录、材料,停止批判。县一中工作组撤出时,工作组长张志荣(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遭到一中 “红岩兵团 ”群众组织成员的殴打。之后,县委为4所中学配备代理党支部书记,继续指导运动。10月,县委集中干部、职工中的 “黑帮 ”分子、“三反 ”分子70余人在永正公社进行劳动改造。
  “整训 ”教师1966年7月,县委集中全县中小学教师385人,在县城举办暑假教师 “整训会 ”,查 “黑线 ”,挖 “黑帮 ”,找 “资产阶级代理人 ”,历时40天。7月27日,山河小学部分教师贴出《鬼在哪里》的大字报,斗争矛头指向县委。县委负责人指示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长把写大字报的老师的政治身份由原一类降为三类,进行批斗,逼迫他们检查认错。整训中,有92名教师被错误批判、斗争,31名被划为 “黑帮 ”分子或 “三反 ”分子。
  学生 “造反 ”1966年8月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指出:“这次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的当权派 ”。此后,全县运动的矛头逐步转向县、社各级领导。9月7日,县委决定各中学成立 “红卫兵 ”(青少年学生响应毛泽东 “造修正主义的反”的号召,自动组织起来,做保卫红色政权的战士,自命为 “红卫兵 ”)组织,各机关成立 “赤卫军 ”。其时,全县4所中学有教职工110名、学生1267名,除家庭出身是地、富、反、坏、右及家长有 “历史问题 ”的学生外,贫下中农及革命干部子女,都可参加 “红卫兵 ”。名称有 “红岩兵团 ”、“八一纵队 ”、“立新功兵团 ”“红色纵队 ”、“捍卫毛泽东思想战斗队 ”等名目。职工除地、富、反、坏、右家庭出身的人外,均可参加 “赤卫军 ”,并称此为 “创举 ”。“红卫兵 ”“赤卫军 ”成立后,全面进行斗 “黑帮 ”、破 “四旧 ”,“横扫一切牛鬼蛇神 ”的活动。9月20日,全县各中学停课 “闹革命 ”。11月,县一中、二中 “红卫兵 ”及 “革命师生 ”以 “大字报 ”形式 “炮轰 ”县委,召开 “批判正宁县委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誓师大会 ”,县委书记李安滋、县一中校长余安民等4人遭批斗。
  破 “四旧 ”1966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副主席林彪在北京 “庆祝文化大革命大会 ”上号召 “红卫兵 ”要 “大破一切剥削阶级的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 ”。9月下旬,全县开展破 “四旧 ”运动。县域绝大多数庙宇、古建筑、墓碑被捣毁、拆除,县四中 “立新功兵团 ”捣毁湫头滩显圣庙神像,县二中 “红卫兵 ”焚毁罗川泰山庙;群众家里的古典书籍、古字画被强交销毁,街道、商店、地名被改换,个人名字也多冠以 “革命 ”字眼,传统剧目停演,图书馆一律封闭,展览馆等停止开放。机关、学校及社、队用红漆描绘毛泽东画像,书写毛泽东语录及政治口号,时称 “红色海洋 ”。“红卫兵 ”大串联1966年9月20日,全县学校停课,组织红卫兵 “革命大串联 ”。25日,全县 “革命师生”173人、工作人员3人,头戴黄军帽,臂佩红袖章,由县委组织部部长张志荣带队,首次启程赴京。10月26日抵京,11月3日,在天安门广场接受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的检阅。11月4日,由县一中、二中师生组成 “正宁县第一长征队 ”共计34人,由县二中党支部书记李定远和县一中学生代表张志勤带队,赴京参加串联。次年1月20日返回正宁。全县先后3次组织 “红卫兵 ”代表130人赴京 “长征 ”步行串联,接受毛泽东的检阅。首次赴京代表11月返县后,即贴出大字报,“炮轰 ”县委,“火烧 ”县委书记。
  县域 “红卫兵 ”赴全国各地大串联,先后外出1352人。外地的一些学生也来县串联。11月12日,县委研究在县城、湫头、永和、宫河、榆林子建 “红卫兵 ”串联接待站5处(后增至48处),接待过往串联的 “红卫兵 ”。“红卫兵 ”所到之处都受到热情接待,特殊关照,坐车免费,提供食宿,还可向接待站借钱、借粮票、借衣服。1967年2月,中共中央发出指示,串联活动方停止。“造反派 ”组织夺权1966年11月,县一中教师陈良云(四川省成都市人)带领 “革命群众 ”围攻县委,造县委书记的反。12月15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农村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指示(草案)》,要求运动从文教部门和党政机关扩大到农村。此后,全县农村各大队也开展造反夺权斗争。是年底,全县各级党政组织普遍遭到 “红卫兵 ”的冲击,陷于瘫痪、半瘫痪状态,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被当作 “走资派 ”受到批判,党的组织生活暂停。1967年初,全县部分学生、干部、工人、农民先后组织 “战斗队 ”,冠以 “东方红 ”、“大无畏 ”、“换新天 ”、“缚苍龙 ”等队名,臂戴红袖章,手擎红旗,敲锣打鼓,张贴大字报,揪批各级领导干部,人称 “造反派 ”。1月28日,县城街道出现《看李安滋是什么货色》、《李安滋在文化大革命中的反动嘴脸》的大字报。此后,大字报满天飞,对任何人都可进行人身诬陷和攻击。2月12日,全县 “红色革命造反派 ”召开会议,有22个 “红色革命造反派 ”组织参加会议。21日,县人民委员会 “红卫兵 ”、县一中 “红卫兵 ”举行批判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长霍诚大会。3月4日,各 “造反派 ”组织达成 “革命大联合 ”,统称 “正宁县革命造反派联合总部 ”(简称 “联总 ”)。10日,“联总 ”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宁县人民武装部(简称 “县人武部 ”)的支持下,夺取中共正宁县委、正宁县人民委员会及所属机构的权力,成立 “正宁县革命造反派联合夺权总部 ”(简称 “夺总 ”),并宣布对县委、县人民委员会领导干部的处置决定:杨廷寿、牛维汉、张世杰、崔汝斌被 “结合 ”;县委副书记杨宗万(先前已亡故)被暂挂;张培信(当晚因心脏病猝发去世)、副县长孙富德被 “靠边站 ”;李安滋被 “打倒 ”。夺权后,李安滋被软禁于县一中30多天,后被押到各公社、中学,批斗多次。之后又派往县建筑社学木工、在县城街道打扫卫生,接受 “改造 ”。同时,打破公、法、检组织机构,成立 “正宁县无产阶级专政委员会 ”,代行公、法、检机关职权。此后,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公社及部分生产大队、生产队相继开展夺权,组成有领导干部、群众代表和 “支左 ”(支持 “左派 ”)的军队代表(或民兵)参加的 “三结合 ”领导班子。1967年3月至次年初,全县各级党、政组织的领导权均被 “造反派 ”夺去,各项工作被迫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1968年8月,城乡各处搞 “百丑图 ”,以漫画或泥塑的形式竭力丑化国家主席刘少奇,原中共中央总书记邓小平,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陶铸,国家主席刘少奇夫人王光美及中共甘肃省委书记汪锋、中共庆阳地委书记刘文正、中共正宁县委书记李安滋等。“三支”、“两军”1967年1月29日,县人武部奉命介入 “文革 ”,进行 “支左、支工、支农、军训、军管”工作(“三支 ”、“两军 ”),公开表态支持 “造反派 ”组织,在学校开展军事训练。8月10日,以县人武部领导为主,吸收原县委、县人民委员会部分领导组成 “正宁县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 ”,下设办公室,代替县委、县人委管理全县工农业生产及各项工作。1968年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军区毛泽东思想宣传工作队进驻正宁,开展 “支左 ”工作。次年2月,县人武部奉命组成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宁县公法检军事管制委员会,对县公、法、检实行全面军事管制。同时,为保证通讯畅通,对邮电局实行军管。1972年8月,全县撤销 “三支 ”、“两军 ”机构和人员。
  第二节武斗破坏县内各 “造反 ”组织,都在 “保卫毛主席、保卫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 ”的口号下,争抢揪斗 “当权派 ”,以示自己为革命的 “左派 ”。1967年3月4日,“联总 ”成立。随后,另一部分 “造反派 ”组建 “正宁地区红色造反派第三司令部 ”(简称 “红三司 ”),与 “联总 ”对峙。10日,“联总 ”在县人武部支持下,夺取县委、县人委及所属机构的党、政、财、文权力,成立 “正宁地区革命造反派联合夺权总部 ”(简称 “夺总 ”),两派对峙。各人民公社、生产大队成立的各种 “造反 ”组织,按照观点的不同,分别归属于这两大派系。两大派展开辩论、互相攻击,经常发生对骂和斗殴事件。23日,县人武部、“夺总 ”发布《三 ·二三通令》,宣布 “红三司 ”为 “非法保皇组织 ”,予以取缔,对未参加夺权活动的原县公安局、商业局、邮电局等群众组织通令取缔,勒令其头头20余人到县人武部报到,责令其某些人缴出队旗袖章,敲锣上街 “请罪消毒 ”。5月,中共中央 “文革 ”领导小组副组长江青在讲话中提出 “造反派 ”要 “文攻武卫 ”。此后,“造反派 ”组织间出现武斗。6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发布的《六 ·六通知》在全县传达贯彻后,各造反派的打、砸、抢有所纠正。7月21日,“红三司 ”组织成员冲击县人武部,砸碎灶具,翻箱倒柜,抢去手枪1支及部分财物,并殴打县人武部副政委马光远等人;9月26日,又组织成员哄抢 “夺总 ”文件,砸毁 “正宁地区革命造反派联合夺权总部 ”及 “正宁地区革命造反派联合夺权总部秘书处 ”印章。10月1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按系统实行革命大联合的通知》,全县工交、财贸、农林、文教等系统的干部群众遵照中央通知,强烈要求停止派仗,实现联合。教育系统成立大联合筹备机构,召集各方协商,为大联合奔走,但各派之间对立情绪在短时难以消除。11月18日,“夺总 ”抢劫县公安局枪支,随后送给西峰 “1·28”(西峰 “夺指 ”)机枪1挺、步枪2支,对方回赠自制手榴弹100余颗;翌年2月,县公安局被抢枪支如数归库。11月,“红三司 ”在宁县米桥打造长矛、大刀30多把。12月16日上午,“红三司 ”与 “夺总 ”发生冲突,其负责人持手枪率众冲击 “夺总”占据的面粉厂。当晚,“夺总 ”逐 “红三司 ”于山河城外郭家疙瘩。是年底,“夺总”与 “红三司 ”各派代表赴兰州,实现协议事宜。1968年1月9日黎明,县人武部枪支分别遭陕西省旬邑县 “东方红 ”造反派组织和正宁县 “夺总 ”抢劫。“东方红 ”抢枪时绑架、殴打兰州军区派往本县的观察员和县人武部人员。“夺总 ”抢劫步枪100多支、机枪8挺、冲锋枪10支及子弹若干发,在县东关西坳建立武斗据点;2月,被抢枪支如数归库。1月10日,“红三司 ”与 “夺总 ”冲突,1人受伤。16日,“夺总 ”武装出击,追抓 “红三司 ”成员,打伤40多人。2月7日,“夺总 ”代表与 “红三司 ”代表签署《停止武斗,实现革命大联合协议》。10日,两派 “造反 ”组织发生冲突,“红三司 ”一派砸了县人武部的锅、盆、碗,“夺总 ”一派鸣枪威胁,1人受伤。“夺总”占领县面粉厂大楼,上架机枪,书写大幅黑字 “守住面粉厂,严防土匪抢 ”。街上一时气氛恐怖,行人稀少。11日,“夺总 ”将 “红三司 ”某常委抓到面粉厂审讯,“红三司 ”10余名负责人去索要,“夺总 ”一派开枪,子弹穿 “红三司 ”成员陈国学(县农机厂工人)腹皮而过,使其险些丧命。“夺总 ”一派还殴打县医院职工张全安。15日,省军区、省革委会发出关于解决正宁问题的《“二 ·一五 ”批示》。2月底,所有被抢枪支如数归库。此后,“夺总 ”、“红三司 ”先后派员到兰州解决问题。4月21日,县革命委员会将 “红三司 ”负责人党清廉定为 “现行反革命 ”,不戴帽子,开除党籍、公职。次日,“红三司 ”筹备成立县域第二个革命委员会,制牌刻章,于次日印发成立公告,出动宣传车散发全县。7月底,“支左 ”部队和县人武部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 “文革 ”领导小组7月3日、7月24日发布的 “双七 ”布告精神,当面做两派的思想工作,解散武斗专业队,武斗遂停止。12月,“夺总 ”和 “红三司 ”骨干被选送参加省军区、省革委会举办的第9期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学习。次年1月,“红三司 ”3人被抓。
  第三节成立县革命委员会1968年2月15日,甘肃省革命委员会(简称 “省革委会 ”)批准成立正宁县革委会,是为庆阳地区首个县级革委会。县人民委员会即取消,县长改称县革委会主任。同日,撤销县无产阶级专政委员会,成立县公法检军事管制委员会。3月15日,召开成立正宁县革委会庆祝大会。参加大会的有除 “红三司 ”外的各 “革命群众 ”组织、人民团体和 “革命群众 ”数千人,主任:罗福生;副主任:杨廷寿、赵文卿(县一中教师)、党积益(县商业局政治干事);委员:军方代表罗福生、马光远、王玉玺(县中队队长);革命领导干部代表杨廷寿、孙富德、崔汝斌、王麟阁(原县人民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党清廉(原县财贸办公室主任)、郭掌权(原县水保林业局副局长)、任保传(原县粮食局指导员);革命群众代表赵文卿、姚立涛(县建筑社工人)、郑满生(陕西省汉中人,县兽医站兽医)、张志良(县二中学生)、于芳秀(女,县医院医生)、党积益、赵东锋(县一中学生)、吕世林(华池县人,县二中教师)、刘志明(县邮电局工人)、彭俊贤(原县委组织部干事)、颉宏儒(山河公社社员)、石生莲(女,回族,湫头公社社员)。会后向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发致敬电,并举行 “声势浩大的示威游行 ”。3月21日,《甘肃日报》、甘肃人民广播电台以《陇东高塬风雷激,子午岭前尽朝晖 ——正宁县革命委员会迎着东方的红太阳胜利诞生了》为题报道。同月,何致元(榆林子公社人,宁县平子公社副书记兼武装部部长)、石生莲作为革命群众代表,被省革委会批复为庆阳地区革委会委员。县革委会设 “三部一室 ”(政治部、保卫部、生产指挥部,办公室)9个组,编制40人。4月下旬,全县各公社均成立起革委会。5月,增补苏录(宫河公社佐城大队党支部书记)、刘全义(西坡公社石洼大队社员)、杨宪儒(永和公社革委会主任)为县革委会委员。9月3日,县革委会撤销 “三部一室 ”,设政治工作组、保卫组、“抓革命促生产 ”指挥组、办事组,人员减至30人。至10月5日,原县委、县人民委员会8名中级干部中,杨廷寿、崔汝斌、孙富德被 “结合 ”;牛维汉被 “解放待结合 ”;张世杰被 “暂挂 ”;李安滋、张培信、杨宗万被 “打倒 ”。至1969年2月底,全县81个生产大队、617个生产队,县直各机关、单位、工厂、学校均成立革委会和革命领导小组,称实现 “县、社一片红 ”。
  由于县革委会成员来自两派,意见分歧,故成立后40多天未能全面行使职权。5月10日至16日、7月24日至8月7日,县革委会先后两次召开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开展两条路线斗争 ”,揭发批判县革委会常委党清廉,后又将其交由群众批斗。
  第四节斗批改 “清理阶级队伍 ”1968年5月,县革委会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和省革委会 “五 ·一九 ”电话会议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群众性的 “清理阶级队伍 ”运动,称 “大刮12级红色台风 ”。“文革 ”前段受到冲击的各种人,又被重新清理。据统计,至7月10日,在县、社机关有 “走资派 ”8人;“叛徒 ”原有12人,新揭发3人;“特务 ”原有1人,新揭发4人;“历史反革命 ”原有19人,新揭发18人;“现行反革命 ”1人;其他原有1人,新揭发11人;“破坏五类分子”9人,小计87人。在大队、生产队居民中有 “破坏五类分子 ”13人,“叛徒 ”原有73人,新揭发57人;“特务 ”新揭发8人;“历史反革命 ”原有13人,新揭发116人;其他原有39人,新揭发263人;各类首犯及赌头142人;“走资派 ”2人,小计726人(逃跑1人,自杀7人)。全县共计813人。对这些所谓 “专政对象 ”实行挂黑牌、戴手拷、戴高帽游街、捆绑打骂、搞 “喷气式 ”和逼、供、讯。9月,县革命委员会向学校、医院、商业单位派去工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开展 “斗、批、改”,并参与这些单位的日常工作。至9月底,经过斗争,共挖出 “叛徒 ”、“特务 ”、“反革命分子 ”等各类 “阶级敌人 ”1813人,揪斗 “没有改造好 ”的 “五类分子 ”265人,“依法惩处 ”24人。当时,县二中揪出李定远、祝天岐等8名教师和何世斌等4名学生,施以拳打、脚踢、绳捆等折磨。至10月,周家公社在继上年挖出各种 “阶级敌人 ”239人(其中 “敌伪县长 ”1人,一贯道、瑶池道、天主教等 “反动 ”会道门中小道道首33人)的基础上,新挖出 “阶级敌人 ”214人;先后举办4期 “敌伪人员 ”学习班,予以批判斗争。至11月,湫头公社西沟大队通过搜查获取证据,新挖出 “叛徒 ”、“特务 ”和其他 “反革命分子 ”42人。至1969年3月,宫河公社王录大队揪出各种 “阶级敌人 ”64人,其中 “叛徒 ”3人,“特务 ”1人,“敌特情报员 ”2人,“历史反革命 ”3人,“坏分子 ”8人,地主分子1人,“土匪 ”3人,“现行反革命 ”43人。还挖出 “新治改正军 ”、“仁义军 ”反革命组织的知情者和嫌疑对象32人。至7月,全县清理出 “阶级敌人 ”和其他应清理对象2625人,其中新挖出2289人:“叛徒”418人,“特务 ”312人,“死不悔改的走资派 ”4人,“历史反革命 ”1186人,“现行反革命 ”128人,其他各种流氓、贪污盗窃、投机倒把惯犯241人。1968年秋至翌年2月底,县革委会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政治、经济 “大扫除 ”,组织清查组进入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及少数农家翻箱倒柜,掘地三尺,逼金要银,甚至逼死人命。全县共挖出各种 “阶级敌人 ”3000多人,清查出白银2585两、银圆15005个、黄金23两、大烟50两,各种 “反动证件 ”1120多份、各种弹药326发(颗)。1969年1月,开始 “解放 ”在清理阶级队伍中被群众专政的干部及群众。同月,全县进行 “民主革命补课 ”,清理农村阶级成份,至翌年1月结束,共补定地主、富农497户,新戴地主、富农 “帽子 ”23人,从贫农、下中农中分出中农7186户。8月、11月,全县分两批进行落实政策工作,但都不彻底,直至1978年后才全部纠正。“三诉三查 ”运动1970年2月11日,县革委会、人武部发出《关于开展 “三诉三查 ”(即 “诉旧社会阶级压迫、剥削的苦,诉刘少奇复辟资本主义的罪行,诉苏联修正主义反华、侵华的罪行;查政权观念,查战备观念,查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 ”)教育运动的安排意见》,安排开展以 “三诉三查 ”为中心的农村、机关战备教育运动。3至4月,全县先后分两期开展 “三诉三查 ”教育运动。第一期在永正、永和、周家3个公社的44个大队、351个生产队和10个县直单位进行。第二期在宫河、罗川、三嘉、榆林子4个公社、24个大队和8个县直单位进行。“一打三反 ”运动1970年3月13日,县革委会根据中共中央文件精神,在全县开展 “一打三反 ”(即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运动。重点是抓 “九类人 ”(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叛徒、特务、死不改悔的走资派、国民党残渣余孽)和 “两类人 ”(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分子)。至4月24日,全县共揭发出有各种政治问题的人718人,其中 “攻击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的189人,“阴谋暴乱”的59人,杀人行凶的20人,反攻倒算的94人,纵火放毒的2人,破坏社会治安的354人,拘留、逮捕119人,戴 “五类分子 ”帽子管制和监督生产的45人。揭发出有经济问题1871人,其中贪污盗窃1473人,“落实 ”现金和实物折价118740元,投机倒把398人,“落实”牟取暴利60614元。追回款物折价112215元。至9月15日,“落实 ”2094人的问题,其中政治问题325人、经济问题1669人,共 “落实 ”贪污盗窃、投机倒把总金额199241元,追回160397元,占80%。此间,酿成许多冤、假、错案。其中最大的冤案是1970年4月、9月分两次宣判的 “加工倒卖木梳坯投机倒把集团案 ”。该案内成员王厚先、张庆义、岳银海、刘青云、沙继连5人被判处死刑,胡文奎、杜金举、孟献军、马长庚、匡广元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20年徒刑、15年徒刑、5年徒刑。有6人被开除公职。此案牵连313人。
  “三忠于”、“四无限”活动1966年2月上旬,全县大量组织发行、赠送《毛泽东选集》、《毛泽东著作选读》(甲、乙种本),要求干部、职工人手1册。并规定学习日,制订学习制度,要求坚持学习,掀起学习毛泽东著作高潮。8月20日,召开全县首次毛泽东著作积极分子代表会议,表彰活学活用毛泽东著作先进个人24人。1968年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军区毛泽东思想宣传工作队进驻正宁。5月10日至16日,县革委会举行首次全委扩大会议,传达中央 “3·24”决定和省革委会常委会议精神,作出《把活学活用毛泽东著作的群众运动推向新高潮》的决定,并号召全县开展 “三忠于 ”(永远忠于毛主席、永远忠于毛泽东思想、永远忠于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四无限 ”(无限热爱、无限信仰、无限崇拜、无限忠诚)活动,把对毛泽东的崇拜推上顶峰。5月底,县革委会召开全县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誓师动员大会。会后,县革委会用宣传车把1.45万册《毛主席语录》送发到社、队,全县贫下中农户均1册。8月,县革委会在永正公社召开 “三忠于 ”现场会,县直机关、学校及社队代表300多人参加会议。此后,全县到处涂、绣 “忠”字,粘、剪、刻、画、塑毛泽东像,机关、学校及社队均设 “树忠室 ”,社队自发地向毛泽东像 “早请示 ”、“晚汇报 ”,以示对毛泽东的无限忠诚。从9月2日起,县革委会抽调48人,组成 “工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 ”,下分5个组,先后分2次进驻一中、二中、山河完小、商业系统、县医院,宣传毛泽东思想。至10月底,全县共设 “树忠室 ”762处、“请示台 ”2400个,修建毛泽东像碑、“忠”字碑1569座,书写墙头标语1.01万条,向毛泽东献 “忠”字礼品7.23万件。10月25日至11月4日,县委召开全县首次活学活用毛泽东著作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参会代表173人。大会树立学习毛泽东著作先进集体4个、先进个人7人,评出出席庆阳地区代表会代表48人、甘肃省代表会代表7人,并向毛泽东发致敬电。至年底,全县举办各种类型的毛泽东思想学习班6821期,发行《毛泽东选集》66781册、《毛主席语录》和汇编本134058册、毛泽东政治活动像213769张、单张《毛主席语录》105898张、毛泽东像章(光焰无际)1800枚。图书、画张总发行数为52.1万张册,为1965年的20多倍。此阶段,全县各路岔均设有 “毛主席语录检查站 ”,行人路过,需背诵一段 “语录 ”方准通行。在商店买货也要背诵1段 “语录 ”每写1篇文章或发言讲话,开头都要引用毛泽东语录。县革委会在县商业局(今县邮政局,隔壁)、县东方红广场(今县人民医院住院部)用水泥各塑巨型毛泽东像1座。至1969年2月底,1年中全县共举办各种类型的毛泽东思想学习班15071期,参学470279人(次)评选出积极分子173人,树立先进集体和个人典型11个。1966年至1970年9月,共发行,《毛泽东选集》(4卷)26697套,占全县总户数的110%,赠送《毛主席论农业》1.74万册。1970年5月,北京市革委会赠送本县贫下中农《毛主席语录》1120册。7月15日,庆阳地区革委会政治部发出关于农村普及《毛泽东选集》的通知,正宁县社队每户购发《毛泽东选集》1部。11月,全县开展学习毛泽东5篇哲学著作的活动;至月底,全县发行毛泽东著作26万册(部),每人平均2册(部),达到户户有《毛选》,家家有《语录》。1969年1月,兰州军区、省革委会举办第9期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县域104人参加。7月,召开全县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交流会。会后有6名代表出席全省首届积极分子代表会,其中永正公社社员焦存花(女)当年在北京参加国庆节观礼。当年全县举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14800期,参学52.1万人(次)。并普遍开展评选 “四好 ”(政治思想好、完成任务好、执行政策好、纪律作风好)、“五好 ”(思想好、工作好、学习好、纪律好、身体好)运动,评出 “四好 ”单位164个,“五好 ”职工、社员、学生1832人。1971年6月,召开全县第二次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及 “四好 ”单位、“五好 ”个人代表大会,评出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1048人,“四好 ”大队21个,“五好 ”社员10441人。次年9月11日,县革命委员会毛泽东思想学习班改称中共正宁县委党校。
  农业学大寨1964年,毛泽东发出 “农业学大寨 ”(大寨是山西省昔阳县大寨公社大寨大队)的号召。次年秋,中共正宁县委提出 “学大寨、赶大寨、超大寨 ”的口号,动员农民群众向大寨学习,开始大搞农田基本建设。1967年5月起,全县农村批判 “工分挂帅 ”,推行大寨经营管理经验 ——“标兵工分制 ”,取代原来实行的按劳分配、评工记分办法。次年5月15日,县革命委员会发出《关于立即动员起来,抓革命,促生产,掀起生产新高潮的指示》,要求各单位坚决响应 “农业学大寨 ”的号召。至11月,全县71个生产大队、448个生产队(占70%)推行 “标兵工分制 ”。1969年,全县贯彻农业 “八字(土、肥、水、种、密、保、管、工)宪法 ”和以粮为纲方针,开展社会主义革命竞赛。当年共修水平梯田4252亩、塬面条田9918亩、平田整地7954亩,修补地埂407条,打坝43座、淤地440亩,建修大型水利工程1处、干渠3条,增加灌溉面积4353亩,植树造林10555亩,育苗1410万株。
  粮食总产达到4850万千克,平均亩产117千克,完成国家粮食征购任务925万千克,超额完成6.65万千克。1970年11月2日,全县召开 “农业学大寨 ”广播誓师大会。提出奋斗目标为:“三年建成大寨县,粮食产量翻一番,总产达到1.7亿斤 ”,战斗口号为:“高举红旗狠抓纲,拼死拼活干一场,三年建成大寨县,五年过河(粮食每亩平均年产量增加到250千克,称为 “过黄河 ”或 “过河 ”)奔长江,继续革命永向前,彻底埋葬帝修反。”至11月底,全县投入劳力2.6万人,修水平梯田840亩、塬面条田1200亩,新修和整修水地3900亩,新修地边埂1800条,长16万米,控制水土流失面积3.47万亩,开小型水利工程13处,浇地500亩。全县生猪总数达到4.36万头,积肥22.7万车。1970年冬至次年春,全县抽出60%~70%的劳力,新修塬面条田2.4万亩、山地水平梯田1950亩,平田整地3300亩,兴修水利工程16处,增加灌溉面积2200多亩,打坝29座,淤地450亩,旱塬打机井1眼,正施工2眼。1974年,全县粮食总产量0.805亿千克,亩产207.5千克,首次上 “纲要 ”(粮食每亩平均年产量增加到200千克,分别称为 “上纲 ”或 “上纲要 ”)。1977年1月,全县召开5万人参加的广播大会,传达贯彻全国第二次 “农业学大寨 ”会议精神,重新讨论制定农业发展规划。随后,县上抽调大批干部蹲点包队大办农业。
  农业学大寨中,全县各级党政部门在发动和组织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发展农业生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县人民发扬艰苦创业精神,付出辛勤的劳动,使全县的土地面貌有较大变化,植树造林有新的进展,粮食产量除去虚报部分后仍有较大增长,社员分配收入水平也有较大提高,向国家提供的商品粮有较大增加。1973年10月6日,甘肃省委、省革委会确立正宁县为粮食亩产上《纲要》县,授予永正、罗川公社 “农业学大寨 ”先进集体;1975年10月,正宁县被全国 “农业学大寨 ”会议授予 “大寨式县 ”。
  由于全国性极 “左 ”路线的影响,县域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不可避免地出现错误。1.学大寨所谓 “斗一步进十步,步步斗进一路 ”的经验,造成阶级斗争扩大化。正宁县执行原中共甘肃省委提出的 “用无产阶级专政的办法办农业 ”的错误指示,组织民兵小分队,举办劳教学习班,查抄少数社员的家,对社员群众的一些生活小事进行批判,并说什么 “不学大寨就是走资派,反对学大寨就是反革命 ”,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酿成一些冤、假、错案。2.学大寨所谓 “堵不住资本主义的路,就迈不开社会主义的步 ”的经验,不断地 “割资本主义尾巴 ”。把社员经营自留地视为与集体争时间、争劳力、争肥料、争畜力,进行干涉。个别社队曾将社员自留地收归集体代耕。又以划分林权为由,折价收购一些社员房前屋后的树木。把社员正当的家庭副业当作资本主义倾向批判,不准社员饲养大家畜。限制集市贸易,农忙时驱赶赶集的社员,很少给农村匠作人员以营业的出路,实际上割掉的不是 “资本主义尾巴 ”,而是集体经济的必要补充;堵的也不是 “资本主义的路 ”,而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使农民由穷变富的路。3.学大寨劳动管理的经验,破坏了按劳分配的原则。批判 “工分挂帅 ”,丢掉定额管理,定额计酬。一些生产队还推行大寨的标兵工分,社员把 “大寨工 ”称为 “大概工 ”,平均主义成风,按劳分配成为空话,致使劳动管理混乱,劳动效率不高。许多生产队 “上地一条龙,下地一窝蜂 ”,“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样工 ”,挫伤了社员的劳动积极性,影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生产上有 “瞎指挥 ”,搞秸秆还田、农田基建是对的,但由于提的任务大,时间要求紧,致使有的社队虚报数字,搞形式。为了完成一劳一亩农田基建硬任务,成熟的庄稼还没有收完就要求大批劳力上农田基建,致使快到手的庄稼在场里地里霉变损坏,有的未成熟提前收割,使群众燃料供给困难。不分前塬山后,不管气候条件,盲目推广杂交高粱品种,并搞围墙化,麦草沤肥也不符合实际,浪费人力物力,没有多大收益。4.机械地搬用大寨大灾之年 “三不减 ”(不减贡献、不减集体提留、不减口粮)的经验,出现过浮夸风。有些年份在粮食产量上一级压一级,要高不要低,逼得一些社队虚报产量。在一些地方征购 “过头粮 ”,给社员生活造成困难。如1974至1976年,特别是1976年,在受灾比上年减产的情况下,交售粮食同上年一样,购过头粮,几乎挖空所有集体储备,不少社员腾空了家庭储备。从1969年到1976年,正宁县曾先后组织县、社、队干部约500多人(次)去大寨现场 “取经 ”。同时提出 “各行各业学大寨 ”,把大寨一些 “左 ”的东西带到全县各行各业。县委和县革委会也曾提出过一些 “左 ”的口号。如1971年提出 “学大寨赶昔阳,加快步伐向前闯,决战 ‘七三 ’粮超纲,加番贡献爱国粮 ”;1975年提出 “亩增百斤,亩产过河 ”。这些脱离实际的口号,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正宁县停止使用 “农业学大寨 ”的口号,按照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重新组织、部署农业生产。“贫下中农管理学校 ”及 “五七 ”干校的成立1968年7月上旬,全县中、小学校陆续成立革命委员会,下设政工组、教改组、后勤组,废除教导处、总务处,撤销教研室,取消班级和班主任制,师生按班、排、连、营编制。10月19日,甘肃省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发出《关于复课闹革命并做好教材改革的通知》。全县各中学开始复课,并将学制改为初、高中各2年;将数学、物理课并为工业基础知识课,化学并入农业基础课,音乐、美术合并为革命艺术课,体育改为军体课。同月,县革委会根据毛泽东 “在农村则应有工人阶级最可靠的同盟者贫下中农管理学校 ”的指示,在全县312所小学和8所农业中学成立 “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 ”,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此后,学校教学活动流于形式,以学文件、搞工农业生产活动为主。11月,县革委会将全县小学下放到大队一级去办,实行大队管理,小学教师回大队任教,教师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参加生产队劳动分配。即工资发70%,另30%由生产队评工记分。1971年1月,小学教师方恢复原工资、吃商品粮待遇,由县上统一调配。1973年1月,全县批判极 “左”思潮,开始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纠正不重视文化课的错误倾向。并调整学校布局,普及小学教育,充实教师队伍,提高教育质量。8月,《人民日报》发表辽宁张铁生反对高考制度的文章后,全国开展 “反对教育战线资产阶级路线回潮 ”,全县中小学刚刚整顿恢复的秩序又被打乱,升学考试制度被废除。次年5月,全县开展揭发批判所谓 “修正主义教育路线回潮 ”的各种表现,学校发动学生掀起 “反潮流 ”运动,打击了一批敢于从严治校的校长和忠于职守的教师。1968年10月5日,《人民日报》在《柳河 “五七 ”干校为机关革命化提供了新的经验》一文的编者按中,传达毛泽东关于 “广大干部下放劳动 ”的指示。县革委会组织部分干部在三嘉公社参加社队劳动,后于1969年2月6日成立罗川 “五七 ”干校和宫河分校,组织部分干部参加社队劳动,并开始分期分批选送干部到庆阳地区 “五七 ”干校学习、劳动锻炼。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1968年12月27日,县域将部分城镇居民转为农村户口(后陆续恢复),成立县革命委员会城镇人口遣送安置办公室,组织动员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次年,县上规定插队知青每人每年补助480元,每月供应口粮22.5千克。1972年,安置知青347人,其中本地194人、兰州市73人、外省80人。次年10月3日,成立全县知青上山下乡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1973年10月到1978年12月底,全县先后在山河、西坡、湫头、永和、永正、榆林子6个公社18个大队38个生产队,建知青点45处,共安置知青826人(含县域知青),其中兰州知青501人。知识青年参加农业生产,也参加科学实验,承担科研课题。1975年5月14日的《甘肃日报》以《泥土中扎根,风浪中成长》为题长篇报道县回乡知青郭治塬的事迹。7月10日,省委、省革委会授予山河公社王阁四队知青点 “全省下乡知青先进集体 ”、授予郭治塬 “全省回乡知青先进人物 ”。1968至1975年底,全县上山下乡、回乡知青中有288人入党,1361人入团,415人被选进各级领导班子,2402人担任理论学习辅导员、社请教师、赤脚医生、拖拉机手、农业技术员等工作。知青在下乡劳动两三年后,劳动积极者,经群众评议、社队推荐,以招工、招干、上大学、参军等形式返回城镇。1974年8月,招收10名知青参加工作。1975、1976、1977三年中招工、参军和外迁知青242人。1978年,发证留城35人,安置县域知青5人,两次招工、参军、上大学和外迁123人。同年底农村实有知青147人,分布在西坡、山河、永正、榆林子和永和5个公社的17个知青点及友好沟集体知青农场。次年2月,县知青办、知青点相继撤销,知青上山下乡运动结束。也有个别外地知青在正宁结婚生子,成为正宁人。
  第五节整党建党1966年12月,全县各级党组织普遍遭到 “红卫兵 ”、“造反派 ”的冲击,陷于瘫痪半瘫痪状态,各级党组织领导被当作 “走资派 ”受到批判和斗争,党的组织生活暂停。根据中共 “九大 ”精神,1969年4月27日,县革委会成立整党领导小组,开始整党,重建基层党委和支部,并恢复党员组织生活。至6月7日,全县初级(科级)以上干部126人中,解除 “统管 ”、宣布 “解放 ”和 “结合 ”的119人,占92%。12月底,全县有2568名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建立起机关党支部16个、农村大队党支部77个、公社党委2个,接收新党员103人。至1970年9月16日,全县党员3264人中,有3002人恢复组织生活,有262人因 “路线错误严重 ”,暂未恢复组织生活;全县81个大队和县、社机关及4个中学(县一中除外)均建起党支部,10个公社均建起新党委,先后清除 “混入党内的不纯分子 ”20人,吸收新党员124人。1970年10月5日至12日,中共正宁县第六届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恢复中共正宁县委,选举产生中共正宁县第六届县委领导成员,罗福生任县委书记。11月9日,中共甘肃省革委会核心小组批复同意恢复中共正宁县委,并撤销正宁县革委会整党领导小组。随后,全县各级各单位全部建起新党委、新支部。第六节清查 “五 ·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 ”1971年6月,在县商业局试点,进行清查 “5.16反革命阴谋集团 ”群众运动。9月16日,在县级各单位全面展开。共清理出所谓犯有类似 “5.16罪行 ”和其他 “反革命罪行”的10人。对李安滋、党清廉等5人定为所谓的 “幕后操纵者、主谋者和坏头头 ”,对其他5人按所谓的 “一般知情人 ”和 “犯有严重极左思潮错误的好人 ”对待。对这些人,1978年9月均平反。
  第七节批林批孔1971年9月13日,林彪及其同伙发动反革命政变败露。10月16日至18日,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粉碎林彪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罪行材料》。11月1日,县委向全县人民予以传达,动员全党全民声讨、批判林彪篡党夺权的罪行。之后,抽调党团员、贫下中农积极分子、下乡知识青年1477人组成241个大批判小组,在农村开展揭发批判林彪罪行活动。次年3月,开展批判林彪、陈伯达反党集团活动。1972年9月下旬至次年2月,全县分两期开展批林整风活动。9月下旬至11月底,在10个公社、41个大队、321个生产队进行;12月23日至次年2月,在40个大队进行。1973年2月17日,县委根据庆阳地委《紧急通知》精神,安排部署清理林彪反党集团黑材料的运动。先后清理出林彪死党炮制的反动书刊284册,林彪 “语录 ”、“题词 ”、“画像 ”69780张,引用林彪观点的书籍、资料198768本。7月16日,继续开展 “批林整风 ”教育运动。1974年初,全县传达贯彻中共中央(1974)1号文件,在干部、职工及农民群众中开展 “批林批孔 ”运动,此后该运动转变为 “评法批儒 ”运动。2月17日,县四级干部会议安排开展 “批林批孔 ”运动,并在宫河公社王录大队、县农机厂试点。
  第八节初步落实政策1969年至1972年,全县曾落实过政策,解放过一批干部,但因 “四人帮 ”(指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结成的帮派,亦称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干扰破坏,不仅未彻底解决问题,又酿成许多新的冤假错案。1969年6月,对全县实行群众专政的3001人,初步区分为人民内部矛盾的695人,敌我矛盾的2085人,其中作出定性处理的1865人,占85%。同年8月25日至次年元月5日,全县分两批落实政策,对在 “清理阶级队伍 ”中揪斗的2817人,第一批落实政策定等处理1027人,第二批落实政策定等处理1790人,但仍有123人被当作敌我矛盾初步审定 “戴帽子 ”。1971年4月19日,县革委会决定 “解放 ”李安滋、党清廉。次年5月27日,县委常委会决定,恢复李安滋组织生活,免予处分。7月4日、20日,中共庆阳地委分别批复,恢复李安滋、党清廉党组织生活,免予处分;26日,县革委会政治部决定,称 “高奠巍经不起革命群众运动的考验,上吊自杀是错误的,不以畏罪自杀看待,家属按有关规定予以抚养 ”。1973年10月,县委对 “文革”后非正常死亡的9名职工,作出结论8人,对其家属生活进行了适当安置。次年5月25日,县委经审查,对杨宗万重新作出结论,称 “为党和人民做了一些工作 ”,但结论总体上仍留有尾巴。11月4日,中共庆阳地委批复,对杨宗万 “按革命干部对待,对其家属子女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节 “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 ”1976年3月,县委、县革委会召集全县各部门、各公社及厂矿、企事业单位党员负责人会议,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安排部署 “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 ”运动,指出 “党内最大的不肯改悔的走资派还在走,你们那里有没有?”要求上挂下联,结合实际批判本地区、本单位还在走的 “走资派 ”。4月,中央各大报刊发表大量文章,号召把 “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 ”运动推向高潮。县委部署对 “三项指示为纲 ”(指邓小平1975年7月4日对中央党校读书班学员讲话时传达毛泽东的三项指示:“要学理论,反修防修,要安定团结,要把国民经济搞上去。这是我们这一时期工作的纲。”)进行批判。6月,推广江青炮制的 “小靳庄经验 ”,大办政治夜校,文艺演出到田间地头,“割资本主义尾巴 ”,“围歼资本主义 ”,给农村经济造成极大混乱。8月11日,中共庆阳地委召开 “批邓 ”会议后,全县开展对所谓 “三株大毒草 ”(指邓小平1975年主持制定的《论全党全国各项工作的总纲》《关于科技工作的几个问题》《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问题》)的批判。“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 ”使全县稍有转机的形势,又一次动荡起来,生产和各项工作受到损失。第十节大办民兵师早在1958年时,全县即响应毛泽东 “大办民兵师 ”的号召,广泛建立民兵组织。工农业生产活动多以 “民兵连 ”的形式进行。其后每年都对民兵组织进行整顿,要求做到组织落实、政策落实、军事落实。1969年12月,全县成立武装基干民兵连(排)11个。次年7月19日至21日,选拔19名民兵参加兰州军区在酒泉地区举行的大规模军事演习。10月19日至25日,召开全县民兵工作会议,传达全军、全省民兵工作会议精神,提出 “加强民兵建设的措施 ”,并发出《关于贯彻毛主席人民战争思想,加强民兵 “两化 ”建设,把我县建成消灭帝修反的坚强阵地的意见》。1972年2月3日至3月8日,整顿全县民兵组织。全县41709名民兵,按公社、县级机关编团,大队编连,生产队编排,生产队以下编班的形式,编为1个师、11个团、92个连、755个排、2812个班。配发武器492支(挺)。次年3月,成立县民兵师,设师长、政委、副师长、第二政委、司令部参谋长、副参谋长、政治部主任、政治部副主任、后勤部部长、后勤部副部长。师下设独立团。罗福生任师长、政委。1974年3月1日,县委批转县人武部《关于1974年民兵军事训练安排意见》,要求武装基干民兵以训练战术为主,民兵连干部以学习十大军事原则为主,训练时间为1年;11月,在永和公社试点民兵整组。次年3月2日,成立县民兵指挥部,王麟阁任组长;4月2日至4日,在湫头公社召开全县学习上海民兵工作经验现场会。此后,积极学习和推广上海民兵工作经验,县、公社、大队均成立民兵指挥部,共组建民兵小分队628个,参加民兵4153人,组织民兵参与阶级斗争。社、队还办起劳动教育学习班。对所谓 “大法不犯,小法不断,气死公安,难死法院 ”的人由民兵小分队看管,在监督劳动中进行改造。有些地方民兵小分队私自进入农户搜查,一度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第十一节拨乱反正揭批 “四人帮 ”1976年10月6日,中共中央粉碎 “四人帮 ”反革命集团,历时10年的 “文革 ”宣告结束。全县人民游行集会,予以庆祝。随之全县开展群众性揭批斗争。次年4月17日,中共甘肃省委发出《关于揭批 “四人帮 ”第二个战役的几点意见》,全县再次开展批判 “四人帮”在 “文革 ”中迫害老干部、制造混乱、挑动武斗、阴谋夺权等罪行,清查与 “四人帮 ”有牵连的人和事。至1978年12月5日,共揭发出有各种问题的人667人、款646638元、粮14750千克。在查证落实的基础上,退赔现金(包括实物折价)38500元、粮13650千克,逮捕拘留犯罪分子18人,公判罪犯20人,使 “四人帮 ”的社会基础受到打击。
  落实各项政策,平反冤、假、错案1977年9月,全县在揭批林彪、“四人帮 ”反革命集团的过程中,开始落实政策,平反纠正 “文革 ”前(包括肃反、审干、反右、四清)及 “文革 ”中的冤假错案。县、社两级党组织均成立落实政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理具体事务。全县共受理各种案件5981件,涉及国家职工711件(干部541件,工人、营业员170件)。经复查落实,复职工作188人,按退休安置21人,按病休安置1人,按离休安置1人,发给本人原工资40%生活费退职安置4人,按一次性补助退职安置56人。对已死亡的重新作出正确结论,家属有困难的予以抚恤。对 “赵德荣提供素材创作《红河激浪》案”、“杨宗万创作小说《红浪》案 ”及 “加工倒卖木梳坯投机倒把集团案 ”等重大案件彻底平反。1978年9月12日,县委决定给高奠巍平反,恢复名誉。9月27日,县委作出《关于对所谓 “反革命二套班子阴谋篡权集团 ”案平反的决定》,称对涉及此案的李安滋、党清廉等55人予以平反。10月14日,中共甘肃省委撤销原甘肃省革委会1969年3月24日向中央、中央文革小组的报告,为《红河激浪》冤案彻底平反,并决定公开上映《红河激浪》。10月16日,县委决定给杨宗万平反昭雪,恢复名誉。“文革 ”时期,农村受审查的基层干部和社员群众2830人(其中致残致死15人),经复查,平反2300人;改变原定性处理384人;维持原处理不变146人。对 “文革 ”以来共戴各类 “反、坏”帽子的154人,纠正错管错戴134人,摘帽12人,维持不变8人。对 “文革 ”中非正常死亡职工12人(干部7人,其中中级干部1人,初级干部2人,一般干部4人),复查作出结论11人。对农村非正常死亡的120人(基层干部5人,社员94人,“四类 ”分子21人),复查作出结论119人。对家属有困难的予以抚恤。计生产队以公益金解决2670元,粮食5650千克;政府以社会救济款解决4700元;有3户由生产队供养其子女。对在1968年政治、经济 “大扫除 ”中被查抄的437户、各类物资折价42122元,退赔328户、33784元。对在举办劳动教育学习班中被民兵小分队揪斗查抄的1154人,全部进行复查落实,重新结论,并补记劳动日7424个。同时,全县受理 “文革 ”前历次运动中申诉案件397件,其中 “四清 ”运动中4件,“反右 ”运动中70件,审干、肃反、国民党和 “三青团 ”合并案79件,其他各类案件59件,1957年至1962年退职职工上访案件185件。除退职职工上访案件外,其余属于复查的205件,复查结案197件,占应复查对象的96%,其中恢复工作51人,作退职、退休、病休安置9人,改变原定性结论86人,维持原结论不变39人,对死亡人员家属抚恤安置11人。至1980年底,此项工作基本结束。次年,查证落实157人的遗留问题,并对1968年 “经济大扫除 ”时查抄社员的财产,该退赔的退赔,不能退赔的讲明政策,作了思想工作。
  改定阶级成分1979年1月至5月,对清理阶级队伍时全县补定的497户地主、富农成分,恢复土改时的中农成分,对戴上地主、富农 “帽子 ”的23人,全部取销,恢复名誉。又为地主、富农家庭成员及已改造成劳动者的原地主、富农改定成分。全县原有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418人,经群众评议,公安部门批准改正错戴 “帽子 ”的130人,摘掉 “帽子 ”272人。
  查处 “三种人 ”1983年12月,开始清查 “文革 ”中有打、砸、抢行为的人;捏造事实、诬陷他人、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及和 “四人帮 ”有组织联系、上蹿下跳的人(“三种人 ”)运动。前后历时2年多。至1986年4月,对 “文革 ”中在全县4起大的事件中犯有错误的17人,分别作出工作调整,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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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志

《正宁县志》

《正宁县志》全面、系统、翔实地记述了这一伟大变革的光辉历程,实事求是地反映了成功与失误的经验教训,是一部认识和了解县情,开发正宁资源,振兴县域经济,实现兴县富民的好志书。《正宁县志》运用新观点、新材料、新体例和新方法进行编纂,它批判地继承正宁县的历史文化遗产,坚持“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解放50多年来正宁县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成就,突出了时代特征、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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