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地方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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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正宁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720020220000222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地方武装
分类号: E158.9
页数: 6
页码: 21-26
摘要: 明清时期地方武装明嘉靖年间,真宁县有军士983人,土兵军203人,义勇13人,马步民壮105人,乡导20人。
关键词: 地方武装 地方军事

内容

明清时期地方武装明嘉靖年间(1522—1566),真宁县有军士983人,土兵军203人,义勇13人,马步民壮105人,乡导20人。城垛口150座,守城乡夫100人。雕岭巡检司有巡检1员,弓兵30人。
  清顺治年间(1644—1661),真宁县各存马、快8人,民壮50人。咸丰同治年间(1851—1874),回民反清武装进入县境,本县设练总,听命于知县,地方创办团练予以抗御。
  民国时期地方武装正宁县民团10年(1921),成立县民团,分东北、西南、西北、东南4个区团,有团丁1738人,经费自筹,器械有来复枪。18年(1929),境内兵连祸结,为御贼寇、抗粮款,护宅院,百姓自发组织武装,称 “提民团 ”。每个民团推举1名团头负责,一旦有事,团头商量后,击鼓为号,聚众行动。次年,被陈珪璋部强行解散。此后,乡间成立民团。21年(1932),寺村塬尚有上五社、中五社、北八社民团(团头分别是巩世信、张进选、杜兴邦),被陕甘游击队改编为赤卫军,两次配合攻打山河城。
  正宁红枪会14年(1925),为抵抗残兵和土匪,由农民自发成立。最早成立于长口子,后各村都建起红枪会。和甘军黄得贵、韩有禄残部在罗川作战,打死其30余人,并活捉其营长吴稚子。后在榆林子与黄、韩残部作战中失利,一蹶不振。
  正宁县国民兵团(壮丁队)27年(1938),设县国民兵团,为不脱离生产的武装组织,国民兵年龄在18至35周岁。县设团部,县长兼团长;各乡(镇)设区队,乡(镇)长兼区队长;各保设分队,保长兼分队长;各甲设小队,甲长兼小队长,负责国民兵的召集管理和训练。33年(1944),县域有国民兵区队6个、分队65个、小队543个,国民兵4994人。国民兵人备长矛1把,轮流在乡(镇)、保公所站岗放哨,盘查行人。
  正宁县保安队(保安团)19年(1930),陈珪璋部成立县保安队。次年,陈珪璋强令县保安队编为其特务营,保安队逃至三嘉乡刘家店自行解散,原征借富户的 “七九 ”步枪90余支,归还原主。21年(1932),征集壮丁百余人并民间枪支,复成立县保安队,大部驻山河镇,其徐文德中队驻刘家店。23年(1934),改称县保安团。26年(1937),改称西北抗日联军,整编为1个中队,辖2个分队,共百余人,驻防山河、平子等地。后又改称保安队,辖中队1个,有官佐6人、士兵99人、步枪107支、子弹1623发。28年(1939)冬,县保安队整编为甘肃省第三区保安司令部第五大队,大队长胡维陛,辖十二、十三、十四中队,计9个分队、200人、枪190支。次年5月,辖3个中队、9个分队、27个班,有官兵318人、杂色枪支206支。第十二中队驻永和镇,第十三中队驻宁县良平镇,第十四中队分驻山河镇、平子镇、罗川、西城村等处。同年,正宁县保安队与宁县、泾川、灵台县保安队合编为 “甘肃省保安第四团 ”,团部驻宁县。
  正宁县游击队(自卫队)34年(1945),以原县保安队为基础,并征集壮丁,成立县游击队,编总队1个、中队3个,有196人(官佐11人、士兵185人)、枪302支、子弹13883枚。36年(1947),改称县自卫队。次年,扩编为2个大队,辖6个中队、1个骑兵分队。县长兼大队长。设总队部、中队部、分队部。有马30余匹、轻机枪10挺、六〇炮1门、步枪500余支,共600余人。分驻山河、王家沟圈、罗川、平子、纪纲、永和等地。38年(1949)4月,县自卫队有官70员,兵673人,马38匹,步枪655枝,机枪11挺,小炮1门,电台1部。当年5月,正宁县自卫队起义。
  西北反帝同盟军21年(1932)1月1日,阎红彦、杨仲远率领的陕北游击支队和刘志丹率领的南梁游击队在柴桥子村改编为西北反帝同盟军。谢子长任总指挥,刘志丹任副总指挥,杨仲远任参谋长。队委会书记谢子长(兼),委员谢子长、刘志丹、荣子卿。辖2个支队(每个支队辖3个大队、1个警卫队),有500余人。
  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21年(1932)2月12日,在三嘉锦章村,西北反帝同盟军改编为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是为西北地区第一支冠名红军的革命武装。总指挥谢子长,政委李杰夫,参谋长杨仲远,政治部主任黄子文。队委会书记李杰夫。辖2个步兵大队、1个骑兵大队、1个警卫队,有400余人,枪300余支。
  平子游击队22年(1933)9月,榆林子前文乐村青年何炳正联系本村10多人,杀死催粮要款的县保安队队丁,组织起农民武装,打富济贫。11月,该武装被红二十六军命名为平子游击队。队长何炳正,指导员张策。辖2个分队,有40余人,活动于榆林子、平子一带。
  正宁回民支队22年(1933)秋,龙咀子、西渠一带回族青年王世平、王世英等19人组成回民支队。队长王世平,指导员王世英。
  第三路游击队第四支队(正宁四支队)23年(1934)2月,平子游击队发展到百余人,辖2个分队,改编为第三路游王世平在胡家湾的故居击队第四支队。因活动于正宁地区,故又称正宁四支队。队长刘玉才,指导员郭秉坤。同年冬,抽调100余人编入红三团为三连。次年春,四支队又抽调大部分人员编入红一团为
  一连。
  第三路游击队第五支队(正宁五支队)23年(1934)6月,以高凤坡战斗中失散的红二十六军10多名三嘉籍战士为骨干,建立第三路游击队第五支队(正宁五支队)。队长张占英。次年,发展到150多人,辖4个分队,编入新正县独立二营。
  第三路游击队第十六支队23年(1934)秋,正宁回民支队改编为第三路游击队第十六支队,队长王世平,指导员王世英。辖3个班。次年9月,编入红四十二师一团。
  第三路游击队第八支队(正宁八支队)23年(1934)10月组建,队长刘富奎,指导员赵德荣。有70余人。翌年,得到底庙游击队的补充,增至160多人。辖4个分队,活动于陕西职田、张洪、底庙、北极、永乐一带。当年冬,编入新正县独立二营。
  关中警卫营26年(1937)8月前驻新正县,负责保卫关中特区党、政机关,后与陕甘宁省独立三团合编为鄜甘独立营,留守陕北。
  新正县警卫队24年(1935)8月组建,队长王凤鸣,共8人,负责保卫新正县党、政机关;12月,编入新正县独立二营。
  关中独立师24年(1935)11月成立,师长白志文,政委李宗贵。
  新正县特务队24年(1935),新正县从各游击队抽调十四五名训练有素的干部、战士组成新正县特务班。当年改名新正县特务队。队长先后为王德宽、唐致祥。人员虽然不多,但装备较好,精悍灵活,常深入国统区,侦察军情,镇压恶顽,开展游击活动。
  关中特区独立二营(新正县独立二营)24年(1935)冬,以新正县五支队、八支队和新正县警卫队为主,在湫头龙头村成立。营长张自行,政委先后为张嘉柏、郭廷藩。辖2个连,共250多人,主要活动于新正、新宁地区。次年4月下旬,东北军占领新正县,独立二营转移到陕北直罗镇桃家砭,后编入红四十二师第三团。
  新正县武工队24年(1935)冬,新正县特务队改称新正县武工队,隶属于新正县军事部领导。队长唐致祥。翌年8月,分别编入新正县各区游击队。新宁县十九支队24年(1935)12月,由九岘塬赤卫军改编,队长王运来,指导员董自贵。共30余人,活动于宁县、正宁一带。翌年编入关中特区一营。
  警备第八团26年(1937)12月编成,兵员1100余人,驻新正县湫头镇。
  关中回民支队30年(1941)3月,在龙咀子建立,下设3个班,共36人,受关中分区司令部、新正县委双重领导。队长马全德,指导员先后为卢文秀、郑一、马全普。次年4月撤销,编入新正县保安大队。
  新正县保安大队31年(1942)4月,整编新正县各区游击队和关中回民支队,建起新正县保安大队,隶属新正县抗日民主政府。队长郭廷藩(兼),政委胡秉坤,副大队长何相贤。下辖3个中队,共300余人,主要活动于新正、新宁、赤水等地,是新正县的军事骨干力量。
  新正县独立营35年(1946)11月,撤销新正县保安大队,在其基础上成立新正县独立营。营长王凤鸣,政委师明。辖3个连,共300多人。37年(1948)2月,编入西北野战军第四纵队警一旅第三团。
  宫河李喜喜支队37年(1948)10月建立,翌年6月并入新宁县政府。新正县警备队38年(1949)2月组建,辖3个班,共34人。队长王振南,指导员侯德旺。8月,会宁县警卫队换防至正宁县,称正宁县警备队。新正县第一保安中队38年(1949)2月组建,共77人,有轻机枪2挺、步枪32支。中队长李金明。8月改称正宁县第一保安中队。新正县第二保安中队38年(1949)2月组建,有轻机枪2挺、步枪46支。中队长秦致甲。8月改称正宁县第二保安中队。新正县第三保安中队38年(1949)2月组建。中队长马鸿发。8月改称正宁县第三保安中队。
  民兵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称赤卫军。抗日战争时期称自卫军,县设自卫大队,区、乡设自卫队(军)。解放战争时期称民兵,县设大队部,区设民兵营,乡设民兵连,村设民兵排;县、区、乡长分别担任大队长、营长、连长,并配备一专门副职协助工作。26年(1937)12月,新正县有自卫军2430人。33年(1944)3月,新正县基干自卫军分连、排、班编制,有441人,有大刀32把、矛子320个、土枪107把、步枪11支。此后,人数不断增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地方武装正宁县公安中队1950年春,县警备队和3个保安中队大部分人员被编入庆阳军分区独立营,少部分人员组建正宁县公安中队,隶属县公安局。有50余人、手枪2支、步枪40多支、机枪2挺。队长王振兴,政治指导员侯德旺。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正宁县中队1955年7月,县公安中队改编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正宁县中队,仍隶属县公安局。1958年12月,编为平凉地区直属一中队,驻子午岭劳改农场。1962年1月,恢复原称。
  中国人民解放军甘肃省正宁县中队1965年5月,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正宁县中队改编而成,仍隶属县公安局。次年6月,正式编入军队序列,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甘肃省正宁县中队,隶属县人民武装部。1968年12月,与会宁县中队换防。1976年1月,移交县公安局领导。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甘肃省正宁县中队1983年1月,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甘肃省正宁县中队改编而成,隶属武警庆阳地区支队。1985年7月,武警正宁中队移交地方,受武警庆阳支队和正宁县公安局双重领导。主要担负县看守所的外围武装警戒,并协助县公安局维护社会治安,执行逮捕、追捕、押解等临时勤务。
  民兵1950年10月,县内成立民兵大队部,设副大队长、参谋、文书各1人。各区设民兵营,区长兼营长,区委书记兼教导员,另设专职副营长1人。各乡设民兵小队,乡长兼小队长,乡党支部书记兼指导员,另设专职副小队长1人。较大的乡再设普通民兵连长1人。小队长领导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组长由骨干民兵担任,普通民兵编为班、排。民兵组织实行地方党委和军事机关双重领导体制。1951年,县内建立区民兵大队8个,乡民兵中队49个,村民兵分队165个。次年12月,将年满18至40岁、身无残疾的男性公民编入民兵组织。后把年龄在41至45岁的男性公民、23至30周岁的女性公民编入普通民兵;把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家庭劳动力充裕,年龄在16至30周岁的男青年、16至22周岁的女青年,编入基干民兵。1953年2月,新建基干连10个,基干排45个,基干班161个;有乡民兵队部46个,中队9个,分队147个,小队488个。民兵总数由原来的6043人(普通民兵4430人,基干民兵1613人)增加到9739人(普通民兵8040人,基干民兵1699人)。1964年6月,整顿民兵组织,民兵组织较稳定。1969年3月,中、苏在黑龙江省珍宝岛发生武装冲突事件,毛泽东发出 “要准备打仗 ”、“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 ”的号召后,县域进行民兵整组。当年,全县组建民兵师1个,团11个,营78个,连414个,排1199个;基干连80个,基干排533个,基干班1783个;武装基干营1个,武装基干连11个,独立排76个,独立班340个。共有民兵41357人,其中普通民兵16464人,基干民兵24893人(含武装基干民兵3535人)。
  从1974年4月起,学习上海民兵工作经验,先后建立县、公社、生产大队三级民兵指挥部。全县农村、机关、学校和一些厂矿单位建立民兵小分队。一些地方民兵小分队私自进入农户搜查,造成不良影响。当年有民兵师1个,民兵团11个,民兵连129个,有民兵41682人,其中普通民兵19831人,基干民兵21851人(含武装基干民兵1411人)。1976年 “文革 ”结束后,撤销民兵指挥部和民兵小分队,民兵工作由县人民武装部统一领导。1981年3月,调整民兵组织,男民兵的年龄为18至35岁,女民兵为18至28岁。同时,将原来的普通、基干、武装基干3个层次改为基干和普通2个层次,取消县民兵师和公社民兵团。是年,全县基干民兵编为1个团、9个营、12个连,共5885人;普通民兵编为110个连,共16790人。1987年,全县建起民兵应急连1个,辖4个民兵应急排。1989年,全县建民兵营7个,民兵连16个,民兵排97个,民兵班334个。有基干民兵2780人。1994年,全县共编基干民兵2450人,111个行政村建立民兵组织103个。
  2002年,全县有民兵21120人,其中基干民兵1250人,普通民兵19870人。2006年底,全县有普通民兵12570人,基干民兵1350人。
  训练1950年后,进行队列、刺杀、射击、投弹、爆破、越障碍、执勤、利用地形地物等内容的训练。基干民兵每年集训10至15天,普通民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训练。1964年,开展 “比武 ”活动,当年10月,在全省民兵大比武实弹射击比赛中,县一中基干民兵张庚申,取得10发94环的优秀成绩,西坡公社基干民兵张立庆,获全省机枪精度射击第1名,受到省军区表彰。1969年,为适应形势需要,突出 “三打三防 ”(打飞机、坦克、伞兵;防核、化学、生物武器)和野营拉练训练。1978年后,训练缩小范围,减少人数,缩短周期,精简内容,突出重点,改进方法。1987年,建成民兵训练基地,可进行规范化军事训练。1990年后,采取基地训练和分片设点相结合的形式,分类训练民兵应急分队、专业技术分队和对口专业分队。每年在农闲时节训练15至30天。2000年,经考核,民兵干部和民兵应急分队步枪第一、第二练习实弹射击及格率100%,优秀率30%,战术队列擒敌技术等课目及格率100%,总评优秀。2006年,军训224人,其中应急分队120人、炮兵专业分队84人、对口专业分队20人,课目有队列基础、防暴队形、盾棍术、轻武器射击第一练习、八二迫击炮实弹射击等。
  装备1950年初,以长矛、大刀为主。此后,配有少量步枪。1969年9月,组建永和公社武装基干民兵连1个,有民兵355名,装备步枪60支,冲锋枪20支,轻机枪8挺。1970年4月,民兵装备有步枪214支,冲锋枪74支,轻机枪28挺。1989年,民兵武器有398部(件),枪350支,炮21门,火箭筒22具,枪弹455952发,炮弹1497个,手榴弹20枚。1991年,民兵武器总件数393支(挺、具、门),枪350支,炮21门,火箭筒22具,枪弹452771发,炮弹1497发,步枪321支。此外,还有各类器材装备。1994年,县政府挤出1.5万元,为民兵应急分队购置服装和防暴器材。1972年前,民兵枪械由个人管理。1973至1975年,由各生产大队民兵连统一保管。1980至1985年,由公社(乡镇)武装部统一保管。1986年3月后,由县武装部统一存放,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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