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正宁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290720020220000186 |
颗粒名称: | 第二十七章 工商行政管理 |
分类号: | F203.9 |
页数: | 20 |
页码: | 680-699 |
摘要: | 新中国成立后,正宁县人民政府设县工商科,负责市场物资管理,组织城乡物资交流,清理普查登记私营工商业和个体商贩。1958年 “大跃进 ”、人民公社化运动后,在极 “左 ”政策指导下,农村市场商品流通日益缩小,计划调拨和直接分配逐步代替市场购销,城乡集贸市场由萧条走向关闭。“文革 ”开始后,农村集市贸易遭到批判,政策上严格限制,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瘫痪,最后撤销。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内集贸市场恢复开放,市场范围逐渐扩大,上市商品日益增多,相应地从机构、人员、市场建设及管理办法等方面得到加强,成为活跃县内城乡经济的主要渠道。1999年,全县9处市场实现规范化达标,5处评为县级文明市场。2006年,集市贸易成交额8079万元;登记管理工商企业120户,个体工商业2022户、3854人,注册商标累计达到24件;检查各类合同45份,金额6261万元;清理执法案件179起;查处企业违法违章行为案件572起,处罚13万元。 |
关键词: | 工商行政管理 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