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审计项目及处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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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正宁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72002022000018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审计项目及处理
分类号: F239.227
页数: 2
页码: 674-675
摘要: 正宁县各类审计业务及审计处理工作介绍。
关键词: 审计项目 审计处理

内容

第三节审计项目及处理
  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合规性审计
  1984年起,对党政部门、事业单位进行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合规性审计。主要审计、查处挪用、私分社会救济款、私分公款、私用公款请客送礼、私设 “小钱柜 ”和乱发奖金等违纪问题,至 1989年底,共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5类 129万元。 1990年代,重点查处以改革为名,变换手法损害国家利益等问题,深化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定期审计,跟踪检查有执罚权机关的罚没收入和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处理处罚 20多个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坐收坐支预算外资金、乱收费和变相收费以及随意提高罚款标准的问题。2000年后,重点审计监督各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使用虚假票据、虚报冒领问题,以及教育、卫生等关系民生事业的收费情况, 5年累计查出虚假票据报销金额 196万元,乱收费、超标准收费 370万元。至2006年底,共审计单位 994个,查出违纪金额 24808.47万元,应上缴财政 234.52万元,实收缴国库 234.52万元。
  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1996年起,确立 “同级审 ”制度,每年从 1月开始到 4月底,按照 “账户入手、下审一级、摸清家底、揭露问题 ”的原则,集中力量对县级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在对县财政局具体组织预算、税务部门税收征管、国库办理财政资金收纳情况进行审计的同时,抽审一定比例的使用大宗财政资金的预算执行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至2006年,先后查出调整预算未严格执行《预算法》、不经县人大常委会审批随意变更财政预算以及财政部门滞留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单位挪用专项资金、坐收坐支预算外资金、漏缴各类税金等违纪违规资金 2617万元,追还财政资金 156万元,处以违纪单位罚款 42万元。
  
  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1999年始,主要对县直局、委、办党政 “一把手 ”(即第一负责人),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部分事业单位 “一把手 ”,国有企业经理(厂长)任职期间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至 2006年底,先后审计领导干部 103人(次),查出各类违规资金 762万元,处以罚款 28万元,并对 1名责任人的经济违纪问题移送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
  专项资金审计
  先后对国家、省市投入的水利建设资金、林业专项资金、水保专项资金、扶贫专项资金、社会保障专项资金、民政救灾专项资金及农业综合开发等重点部门的重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列为每年必审项目。至2006年底,共审计 142个单位,累计查出挤占、挪用、滞留专项资金 6048万元,追还原渠道资金 5565万元,促进及时拨付资金 308万元,上缴财政资金 68万元,收缴国库 68万元。
  外资运用审计
  2000年后,开始对外资运用进行审计,至2006年,先后对马莲河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传染病与地方病控制项目(卫V)、疾病预防项目(卫 Ⅶ)、黄土高原水土保持(二期)项目、世行贷款 /英国赠款结核病控制项目(卫X)的资金管理及使用效益进行审计。
  企业审计
  工商企业审计在坚持审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真实性的基础上,本着 “一审二帮三促进 ”的原则,摸清企业家底,注重资产质量和会计信息质量。至2006年底,先后对全县28户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 3617万元,偷漏税金 75万元,全额予以追回,归还原资金渠道 296万元。
  金融及保险业审计主要检查损益的真实性和资产质量情况,揭露违规经营和财务收支中盈亏、资产不实以及账外账、弄虚作假、偷漏税金等问题,促进金融、保险业规范管理。至2006年,先后对全县 31个金融机构及其下属单位进行审计,查出违纪金额 208万元,收缴国库 43万元。

知识出处

正宁县志

《正宁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正宁县志》全面、系统、翔实地记述了这一伟大变革的光辉历程,实事求是地反映了成功与失误的经验教训,是一部认识和了解县情,开发正宁资源,振兴县域经济,实现兴县富民的好志书。《正宁县志》运用新观点、新材料、新体例和新方法进行编纂,它批判地继承正宁县的历史文化遗产,坚持“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解放50多年来正宁县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成就,突出了时代特征、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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