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信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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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正宁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72002022000015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信贷
分类号: F830.5
页数: 3
摘要: 新中国建立后,在正宁县域金融信贷中,分农业、工业、商业信贷,农业信贷占比重较大。到2006年底,全县农业贷款净增24606.7万元,年均增长18.3%。工业贷款重点支持 “企业+农户+基地 ”等民营企业的发展。商业贷款围绕社会商品零售购销,满足人民生活、农资产品需求,重点支持个体工商户的发展与壮大。
关键词: 信贷业务 金融信贷

内容

第四节信贷
  民国29年(1940),国民政府列正宁县为 “情况特殊农贷区 ”,由四联(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办事处拨出专款,发放农贷法币约10余万元,年底余额约为20余万元。革命根据地时期,关中分行每年发放农贷,37年(1948),新正县贷出边币1亿元。
  新中国建立后,在县域金融信贷中,分农业、工业、商业信贷,农业信贷占比重较大。1951至1952年,发放私营贸易、运输业、手工业贷款6.4万元。1954年,发放粮食贷款14.7万元,支持收购粮食1218万千克;发放国营商业贷款8.5万元。1957年,对1953年前到期无力偿还的农业贷款,报经批准,两次豁免本息1758.42元。1960年始,纠正 “大跃进 ”的失误,银行抽紧银根,严格信贷管理,控制现金投放,当年净回笼货币12万元。次年,全面清理全县贫农合作基金贷款,报经批准全部豁免。1962年,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银行工作的集中统一,严格控制货币发行的决定》,重点突出支持农业生产,全县发放农业长期无息贷款8.6万元,帮助68个生产队购买耕畜220头。1976年,发放农业贷款209.0万元,支持农田基本建设、水利设施、农机具及化肥、种子等关键性农资,当年全县粮食总产量6044万千克,比1970年增加2263万千克。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金融工作以支持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农业贷款重点支持科技兴农,发展粮食生产和以烤烟、养兔、果园建设为主的多种经营;工业贷款贯彻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原则,支持地方工业提高产品质量;商业贷款支持商品供销部门扩大商品流转,满足市场需求。14年发放各类贷款净增6578.4万元,年均增长12.4%,其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净增6392.2万元,年均增长12.3%,工业贷款净增318.5万元,商业贷款净增3476.2万元,农业贷款净增2017.4万元。1994年后,全县信贷资金重点支持农业、农村、农民,到2006年底,全县农业贷款净增24606.7万元,年均增长18.3%。工业贷款重点支持 “企业+农户+基地 ”等民营企业的发展。商业贷款围绕社会商品零售购销,满足人民生活、农资产品需求,重点支持个体工商户的发展与壮大。表21-4-11951—2006年正宁县贷款情况统计表(单位:万元)续表

知识出处

正宁县志

《正宁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正宁县志》全面、系统、翔实地记述了这一伟大变革的光辉历程,实事求是地反映了成功与失误的经验教训,是一部认识和了解县情,开发正宁资源,振兴县域经济,实现兴县富民的好志书。《正宁县志》运用新观点、新材料、新体例和新方法进行编纂,它批判地继承正宁县的历史文化遗产,坚持“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解放50多年来正宁县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成就,突出了时代特征、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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