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存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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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正宁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72002022000015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存款
分类号: F830.48
页数: 3
页码: 607-609
摘要: 1951年,正宁县内开始办理对公存款业务,当年存款余额2.9万元。1986年人民银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后,原办理的对公存款业务全部移交工商银行办理。各行按基本业务分工吸收存款,但也有业务交叉。
关键词: 对公存款 储蓄存款

内容

第三节存款
  对公存款1951年,县内开始办理对公存款业务,当年存款余额2.9万元。次年,存款余额5.1万元。1957年存款余额23.8万元,年均增长36.1%。1965年,存款余额76万元,年均增长15.6%。1976年,存款余额260.5万元,年均增长11.8%。1992年,存款余额1118.1万元,年均增长9.5%。在发展市场经济时期,全县对公存款增加迅速,2006年存款余额达到9656.8万元。1951至1986年,企业、财政、机关团体的对公存款和其他存款等,大多数由人民银行经办。1980年恢复县农业银行,国营农业企事业单位存款、县以下机关团体存款及农村存款交由农行办理。1986年人民银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后,原办理的对公存款业务全部移交工商银行办理。各行按基本业务分工吸收存款,但也有业务交叉。
  储蓄存款民国31年(1942),国民党甘肃省执行委员会向正宁县党部下达推销节约储蓄券8550元,因群众怕纸币贬值,很少有人认购,推销任务基本落空。表21-3-11951—2006年正宁县各项存款情况统计表(单位:万元)续表

知识出处

正宁县志

《正宁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正宁县志》全面、系统、翔实地记述了这一伟大变革的光辉历程,实事求是地反映了成功与失误的经验教训,是一部认识和了解县情,开发正宁资源,振兴县域经济,实现兴县富民的好志书。《正宁县志》运用新观点、新材料、新体例和新方法进行编纂,它批判地继承正宁县的历史文化遗产,坚持“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解放50多年来正宁县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成就,突出了时代特征、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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