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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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正宁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72002022000014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F812.2
页数: 3
页码: 574-576
摘要: 正宁县民国时期赋税机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税务机构 发展历程介绍。
关键词: 正宁县税务 税务管理

内容

第一节机构
  清光绪八年(1882),县设畜税局;十三年(1887),设盐务支局。
  民国时期赋税机构民国初,设县财税局,后称县财政局(财政科),设特税禁烟山河镇分卡。3年(1914)4月,县征收科改为征收局。17年(1928),国、地两税划分。30年(1941),田赋改征实物,县设田赋管理处,乡镇设经征处;经收机构为粮征科,下设经收分处和仓库。33年(1944),田赋经征与经收机构并为田赋粮食管理处,乡(镇)设办事处和收纳仓库。29年(1940)1月,新正县成立征收局,在刘家店设分卡。翌年10月,设县税务局,有局长、会计、稽查员、日常税收发票员等4人;31年(1942),设湫头、长舌头税务所。次年,设中心区税务所。此间,新正县税收约占关中分区税收的15%。38年(1949)7月,由县军管会组织人员接收旧政权税务机构。8月,设县税务局,人员10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税务机构1951年8月,县税务局设宫河、永和区税务所。1954年8月,设头区税务所,又在县城东关设西坡区税务所。1957年1月,设榆林子区税务所。次年3月,县税务局与县政府财政科并为县财政局;10月,榆林子、宫河、永和、西坡、湫头区税务所改称人民公社税务所。1962年,复设县税务局,内设人秘、税政、会计、监察股。1964年,有山河、榆林子、宫河、永和、湫头基层税务所5个,税务干部12人。1968年3月,县税务局与县财政局并为县财政管理站,各公社税务所改称人民公社财税管理站。次年5月,设周家人民公社财税管理站;8月,设西坡人民公社财税管理站。1970年1月,设永正、罗川、三嘉人民公社财税管理站。1974年3月,恢复县财税局。1979年7月,县财税局分设为县财政局和县税务局,同时各人民公社财税管理站改称财税所。1984年,县税务局撤销会计股,业务合并在税政股。次年3月,县税务局设立征管组,股级单位,负责征管县级单位的工商税收;8月,划归庆阳地区税务局垂直管理。1986年7月,增设征管股。次年3月,增设监察股。1989年5月,设县人民检察院税务检查室,科级单位,编制3人。次年3月,县税务局设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1991年9月,县税务局撤销人秘、税政、征管股,成立办公室、人事教育监察股、综合业务股、税务稽查队,保留会计股。1994年8月,分设县国家税务局、县地方税务局。
  县国家税务局及税务所1994年8月,设县国家税务局,由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垂直管理。编制24人,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监察股、综合业务股,税务稽查队,下设10个税务所。1996年10月,内设人事教育监察股、业务股、计划财务股、办公室。次年1月,设县国家税务局城区、榆林子、宫河、永和、稽查分局、发票管理所(副科级)。撤销原县国家税务局西坡、永正、山河、榆林子、宫河、永和、周家、罗川、湫头、三嘉税务所,设永正、周家、湫头、西坡代征处。1998年8月,设办税服务厅,副科级,内设征收组、发票组、会统组、信息组,撤销城区分局,业务归并稽查局,撤销计划财务股,其税收计划、税源调查业务归并业务股,税收票证审核、税收统计、进度考核、报表报送业务归并办税服务厅,税收票证的购领、管理业务归并发票管理所。次年5月,恢复城区分局,仍为副科级。2004年12月,成立县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办公室。次年3月,内设行政机构 “1室1厅4股”(办公室、办税服务厅和政策法规、征收管理、政工、计划统计股)、1个直属机构(稽查局)、1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4个派出机构(城区、榆林子、永和、宫河税务所)。
  县地方税务局及税务所1994年8月设,由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垂直管理。有职工70人,其中原县税务局分流27人,财政局分流43人;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监察股、业务股、计划会计统计股,下辖山河、西坡、月明、榆林子、永正、罗川、宫河、周家、永和、湫头、三嘉、五顷塬等12个农村税务所及1个稽查队、1个征管组,股室、税务所均为股级,稽查队、征管组为临时机构。次年,农业 “五税 ”划归财政局征收管理,财政分流人员回流财政局,地税局剩31人。对农村税务进行收缩撤并,保留山河、榆林子、宫河、永和、湫头5个农村税务所(山河税务所辖山河、西坡、月明3个乡镇,榆林子税务所辖榆林子、永正2个乡镇,宫河税务所辖宫河、周家2个乡镇,永和税务所辖永和、罗川2个乡,湫头税务所辖湫头、三嘉、五顷塬3个乡)。1996年11月,成立征收管理股。同年12月,成立县地方税务局咨询事务所。1998年,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改称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次年,县地方税务局山河税务所改称县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分局。同年,成立县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所。2000年5月,成立县地方税务局基金管理中心,临时机构,股级。2002年,设立办公室、人事教育监察股、计划财务股、综合业务股,取消征管股;增设基金征收管理分局(原基金管理中心);设县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分局办税服务厅,隶属于直属征收管理分局。2006年,成立县地方税务局管理、征收、发票管理、车辆税收征收管理、基金征收管理分局、稽查局等6个直属单位,有4个股室,3个农村税务所,职工43人。

知识出处

正宁县志

《正宁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正宁县志》全面、系统、翔实地记述了这一伟大变革的光辉历程,实事求是地反映了成功与失误的经验教训,是一部认识和了解县情,开发正宁资源,振兴县域经济,实现兴县富民的好志书。《正宁县志》运用新观点、新材料、新体例和新方法进行编纂,它批判地继承正宁县的历史文化遗产,坚持“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解放50多年来正宁县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成就,突出了时代特征、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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