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仓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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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正宁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72002022000013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仓储
分类号: F25
页数: 7
页码: 553-559
摘要: 正宁县仓储设施、粮油储存、仓储管理、粮油调运等仓储事业发展历程介绍。
关键词: 仓储设施 仓储管理

内容

第三节仓储
  设施清初,有城仓、乡仓之分。城仓设罗川,原额122间,乡仓设山河,有10间。乾隆二十八年(1763),城仓有75间,乡仓有山河30间、湫头20间,额储收捐俊秀定额粮3万石、额征本色粮43石,但实储不满万石。
  民国时期的地方粮仓,主要沿用清代的城仓、乡仓及以后新增的县仓。23年(1934),县长蔡则沈募集小麦233.4石、谷子123.3石,分储于西、南、中各区。
  表18-3-1民国24年(1935)正宁县仓储管理员一览表1950至1952年,多以祠堂、庙宇、闲散窑洞为仓。1953年后,以修建窑洞为主,逐步建设简易仓房。1957年,全县共有仓房76座,总容量704万千克。1960年后,简易仓房成为主要粮仓。1969年底,有仓房20座、仓窑4孔,总容量1474万千克。1970年代,粮仓建设发展较快,以建设土圆仓(以泥巴和麦草建成的伞形顶、圆筒状建筑)和地下仓为主,后因土圆仓坍塌停建。1980年前后,转入房式仓和地下仓建设。至1980年底,全县共有仓库10个、粮站6个,有仓廒30栋、简易仓廒18栋、土圆仓57个、地下仓1个、晾棚14间,总容量3479.5万千克。1988年底,全县仓容面积11726平方米,总容量2927万千克,粮管所10个(其中250万千克以下的3个,251万千克至500万千克的7个)。随着实际库存量的逐年增加,又因五六十年代修建的简易仓年久失修,1970年代修建的土圆仓报废,到1995年,全县新修简易仓3座,容量300万千克。2001年,为缓解 “储粮难 ”,在永正、山河、周家、永和4个粮管所各建露天储粮设施(露天垛)1座,共储粮200万千克。次年,又在罗川粮管所建立1座,储粮40万千克。2005年,全县共有储粮专用仓房40座、76个廒口,实际有效仓容2050万千克,其中需大修仓房7座、待报废仓房6座。2006年底,全县共有仓房(窑)41座(孔),共有仓容3000万千克,其中有效仓容2050万千克,需大修仓容575万千克、待报废仓容375万千克,装配粮情电子检测系统的仓容1915万千克。
  粮油储备清代,社仓储粮,一为征拨,二为富户捐献。乾隆二十八年(1763)县域有常平仓,积贮额征本色粮43石。、光绪三十四年(1908),全县储本色粮京斗113427斗。宣统二年(1910),全县贮各色粮京斗267590斗,常平仓贮粮京斗128斗。民国15至17年(1926至1928),正宁县每年征收折色粮82石6斗1升4合5勺。24年(1935),储粮59石。31年(1942),全县有社仓粮52石。
  新中国建立初期,粮食由国家粮库、集体合作社、私营粮商和农民多渠道经营,国家粮食部门主要保管农业税征收的粮食和少量贸易粮。1951年,全县仓储粮食138万千克。1953年11月后,实行粮食统购统销,粮食随之转为国家统一储存。储存的粮食品种有小麦、大豆、黑豆、玉米、高粱、谷子、稻谷、糜子、绿豆、小豆、蛮豆、红豆、荞麦和洋麦。储存的油料品种有荏、胡麻、油菜、芸芥、小麻、芝麻、向日葵籽。
  国家储备1953年,建立粮食专储制度。要求粮食部门须在填报的业务报表上注明 “储备粮 ”,并明确非中央批准不得动用。储存仓库结合经营,旧仓推陈储新,以保证粮食安全储存。国家为了备战备荒,从1975年起逐级下达国家储备粮专项指标,代号为 “甲字 ”粮,由各地在商品粮库存中划出核定数量,长期专仓储存,每年根据粮情变化,推陈储新,保持核定数量。要求 “无战不动,无荒不用 ”。1980年代初又从中划出部分规定代号为 “725”粮,1987年改称为 “506”粮。规定 “甲字 ”粮的动用,由国家主管部门即商业部逐级下达专项支付命令;“506”粮归军政共管,动用时由军委总后勤部、商业部联合逐级下达命令。1961至1992年,累计储存粮食12027.5万千克、油品278.58万千克。1993至1999年,累计储存国家专项储备粮519.8万千克,品种均为小麦。2000年后,全部转为省级储备粮。
  集体储备1959年,根据毛泽东 “要有储备粮,年年储一点,逐年增多 ”的批示,开始提留集体储备粮。但是大都不够巩固,尤其是 “三年困难时期 ”(1959至1961),粮食短缺,多数社队储备存留无几。从1963年起,经过3年国民经济调整后,粮食情况逐年好转,农村集体储备粮逐年增多。1964年,庆阳地区在庆阳县试行由国库代存农村社队集体储备粮,规定国家代社队保管的储备粮,存粮自愿,取粮自便,不限时间、品种和数量;实行只代管粮食,不付价款,或按统购价付款,社队需要时按原价交款取粮的两种方法;用代储的粮食顶交超购任务时,按规定付给加价款,相距里程超过30华里者,按规定付给超义务运费;代管过程,从人库到出库不计损耗,不收保管费,并免收商业税。1965年,县域代存社队集体储备粮50.3万千克。1974年粮食丰收,全县每人平均储备粮达到65千克。1974至1979年,县内集体储存粮3828万千克。此后,社队集体储备粮逐年减少,到1982年因体制变革而终止。
  专项储备根据国务院建立国家专项粮食储备制度的决定,甘肃省粮食局、财政厅于1990年12月转发财政部、商业部《关于下达多购小麦转专项储备和多购食油转商品储备计划的通知》,全省开始建立专项储备。作为专项储备小麦,必须是当年从农民手中收购的新粮,不准从库存陈粮中划转,不准购过头粮,粮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中等以上和国家规定的安全水分。专项储备粮权属于国务院,由国家粮食储备局管理,各地必须服从统一调度。未经国务院批准,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擅自动用。1990至1993年,全县专项储备粮共计969.5万千克。2000年9月1日按照国家计委、粮食局等部门《关于划转中央储粮及调整储存库点的通知》,甘肃省将储存的国家专项储备粮划转为地方商品粮。
  省级储备1994年6月,甘肃省粮食局规定各地要将1993年3月末的平价库存粮食全部划为省级储备。储备品种为小麦。是年,省下达正宁储备任务110万千克,县粮食局按 “适当集中 ”的原则,分解少数基层库储存。省级储备粮专人管理,单仓保管,单独设账,做到 “一符 ”(账实相符)、“三专 ”(专人、专账、专仓)、“四落实 ”(数量、质量、品种、地点落实)。省级储备粮必须执行省上统一的调拔制度,调拔计划由省上制定并逐级下达。1997至2001年,共有省级储备粮1240万千克。至2006年底,全县共存储省级储备小麦200万千克。
  管理历代仓储管理明、清两代,对粮食仓储较为重视,明代的预备仓为官办,由官府出资作籴本购粮。清顺治十二年(1655),恢复设于县的属于市买市卖的官办常平仓,除赈济外,每年三四月按市价平粜,九月再购买新谷还仓,大体存七粜三,出陈易新;出粜价格,丰年每石照市价减五分,谷贵之年减一钱,荒年由县酌定官价;赈灾一般小歉平粜,中歉贷粟,大歉赈济,最迟于次年秋天买补,籴粜之间可以余补绌。康熙二十一年(1682),制定县官劝输仓谷的奖励条例,对于管理不善和贪污挪用仓谷的官吏,有严格的处分办法。康熙四十三年(1704)议定,仓谷霉烂者,主管督抚题参留任,限一年内赔偿,如期赔完者免罪复职,逾期不完者解职、治罪,并以家产抵补。雍正五年(1727),还制定盘查常平仓的奖惩条例,年终由知县进行盘查,逾期不完或捏造者俱行参处,仍照数追赔。乾隆三十七年(1772),规定社仓不论官奉民本,全部收归地方官经理,各社社长也由其所在县选派。嘉庆四年(1799),鉴于官为经理之非,下诏重归民理,一切出纳听民自便,正副社仓长由民公举,呈官存案。义仓由民间推举殷室士民2人担任仓正、仓副,经理一切收储出纳事宜,仓谷春借秋还,每石加息一斗,所取息谷,十分之七归仓,十分之三作为仓正、仓副办公、饮食之需及折耗、租赁仓房之用,义仓每年出借、动用的粮数,于次年二月奏报。自嘉庆后,由于官吏侵蚀、兵匪哄抢等原因,仓储管理渐不如前。至清末,常平、社、义诸仓,十廒九空,徒有虚名。
  国民党统治区仓储管理民国前期,地方封建势力相互争夺,仓政废弛。19年(1930)后,仓储管理渐有起色。25年(1936),将积谷仓分为县仓、乡仓、镇仓、义仓4种,分别由县、乡、镇长各自负责管理,并由地方推举3至5人组织采管委员会进行协助。一般仓设在县城和重要乡镇,由乡镇办事处主管。30年(1941)粮食征收后,县内的储粮保管进一步建立一些管理制度。粮食入仓,主要通过视觉、触觉、嗅觉、齿咬等简易检验进行鉴别。品质不合最低标准之粮食,拒绝验收。
  革命根据地仓储管理革命根据地的仓储形式,分为集中储存、民间代存和临时疏散群众分散代存。在民国29年(1940)前,公粮主要在民间选择可靠群众分散代存。30年(1941)后,逐渐设立一些仓库,公粮大部分集中保管。而民间代存的形式依然存在,并成为战争期间主要的保管方法。35年(1946)10月,国民党军队侵犯边区时,根据边区政府统一制定的粮食疏散计划,关中分区将易受攻击的新正、新宁县的南邑、北柴桥子等3个仓库的存粮,秘密转运到偏僻安全地区分散保管。关中分区当时规定,凡在战争中能严守秘密,设法保护粮食不受损失的农户,奖励储粮总数的20%。36年(1947),关中分区又一次把各地仓库的所有存粮,紧急疏散远离交通大道及市镇15千米外的偏僻乡村,选择可靠群众代管。37年(1948)后,边区自卫战争转入反攻阶段,为了便于粮食的供给,在巩固地区和中心区开始恢复部分仓库,集中保管粮食。
  新中国仓储管理防治粮油虫害以防为主,以治为辅。从1953年起,全县贯彻 “防治并举,防重于治 ”的保粮方针,初步总结出 “清洁卫生是根本的,物理、机械是主要的,化学药剂是最后的 ”三条基本方法,在确保人、粮安全和节约的前提下,采取各种有效办法消灭病虫害。采用库内、露天、地下三种方式储粮。库房置有防潮、防虫、防鼠雀设施和药物,定期检查,及时防治。1953年储粮发生虫害,保粮人员根据当地冬季气候干燥、寒冷的特点,将粮出仓冬冻,结果145万千克虫粮100%杀虫。1955年,粮食局组织全县粮食职工,学习浙江省余杭县首创的 “无虫粮仓 ”,仓内 “面面光 ”、仓外 “三不留 ”(不留杂草、垃圾、污水)的先进经验,并根据外地开展 “四无粮仓 ”(无虫害、无鼠雀、无霉变、无事故)的先进经验,提出 “全面发展,重点突破,巩固成果,逐步提高 ”的方针,在全县粮食系统开展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定期检查仓储管理情况。1979年,夏粮收割期间阴雨连绵,入库的小麦一部分生芽霉变。县粮食局组织防治技术人员,对生芽36.4%以上的严重芽麦,采用磷化铝薰蒸重点试验。经通风散气后测定分析,磷化铝残毒量既未超过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而且制止了生虫。1982年,山河粮管所先后两次误用高丙体 “六六六 ”熏蒸虫粮,致使60多万千克散装原粮受到污染。经抢救处理后,各种粮食的 “六六六 ”残留量仍超过卫生标准的允许量。后除2万多千克黄豆加工混合饲料外,其余38.5万千克小麦和22万千克玉米调作工业用粮。1988年,正宁县被甘肃省粮食局鉴定验收为 “四无粮仓 ”县,仓容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和科学化。1990至2000年,全县平均库存量达到仓容总量的80%。2001至2004年,全县粮食储存量达到最高峰,露天打垛存储粮食240万千克,储粮普遍采用 “双低 ”(低温低氧)及 “防虫磷拌和 ”技术。2005年,县粮食局采用 “双低 ”、“防虫磷拌和 ”等科学保粮技术,完成省粮食局下达的200万千克省级储粮轮换任务。对200万千克省级储备粮全面落实 “双低 ”科学保粮措施,使全县科学保粮率达到63%。同时,使1337.5万千克粮食安全存放,没有霉变、虫蛀等现象发生。是年,全县2050万千克仓容完全符合 “一符四无 ”(一符:账实相符;四无:无虫害、无鼠雀、无霉变、无事故)粮仓标准,被省粮食局命名为 “一符四无 ”粮仓县。2006年,全县为1915万千克的仓容装配粮情电子检测系统。
  粮油调运新中国建立后,县内粮食生产自给有余,属调出县。每年仅从外地调入大米、糯米等短缺品种。从1954至1985年的32年中,全县累计调出粮食26609万千克、油品139.2万千克,调入粮食873.5万千克。1986至2000年,全县累计调出粮食11478.4万千克、油品74.37万千克,调入粮食15075.7万千克、油品57.95万千克。2006年,全县共调出粮食219.8万千克,调入粮食138万千克。
  表18-3-21953—2006年正宁县粮油购、销、调、存情况统计表(单位:万千克)续表

知识出处

正宁县志

《正宁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正宁县志》全面、系统、翔实地记述了这一伟大变革的光辉历程,实事求是地反映了成功与失误的经验教训,是一部认识和了解县情,开发正宁资源,振兴县域经济,实现兴县富民的好志书。《正宁县志》运用新观点、新材料、新体例和新方法进行编纂,它批判地继承正宁县的历史文化遗产,坚持“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解放50多年来正宁县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成就,突出了时代特征、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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