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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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正宁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720020220000122
颗粒名称: 第五节 管理
分类号: F502
页数: 6
页码: 503-508
摘要: 正宁县公路管理、运输管理及交通监理发展历程介绍。
关键词: 公路管理 运输管理 交通监理

内容

第五节管理
  公路管理路政管理1950年代后期,由县交通科负责交通常识宣传和行车安全管理。60年代后,由交通、公安、公路、监理等部门共同负责,联合治理,维护正常交通秩序。80年代,路政管理转向以维护路产、路权为主,依法对违犯交通规则,在公路打场、晒粮、挖渠引水、设置障碍等行为,进行教育处理;打击破坏路产、路权、侵害公路设施的违法犯罪分子,保证公路安全畅通。1988年8月,成立县交通局路政管理办公室,固定两名路政管理员,健全各种图表卡,并成立县法院驻县交通局路政管理执行室。2000年,县政府制订《正周公路沿线农村城镇化建设总体规划》。2004年,在正周、南罗两条主要路段设置 “严禁超限车辆通行 ”警示牌。县政府印发《关于禁止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的通告》。
  公路养护干线公路养护1973年10月底,S303线正宁县南邑至平子50千米砂路按三级公路渣油沥青路面铺筑。1977年后,道班养护的公路逐步采取承包管理,推行养护承包责任制。1998年,实行公路大道班养护作业。次年,小寺头至罗沟圈路段按三级公路铺筑沥青路面。2001年,G211线罗沟圈至无日天沟37.71千米归属正宁公路管理段管养。2003年7月,S303线雕岭关至南邑20千米砂路按平原微丘三级公路标准铺筑。至次年底,县境内 G211线和 S303线已全面铺筑成三级沥青路面。2005年,合并5个小道班为南邑和米桥两个大养管站,实行集中养护。同年新建宫河养管站。至次年底,正宁公路管理段辖养管站3个,负责 G211线和 S303线正宁境内共107.71千米的国省主干线养护和管理。有道班养护通勤车2辆、压路机2台(双钢轮1台、三轮1台)、小四轮拖拉机3台、沥青拌和设备1套、直杆式割草机3台、平板夯1台、路面切割机2台、沥青撒布机1台、1.5吨自卸养护翻斗车3辆、路沿预制机1台、混凝土搅拌机1台,主要用于公路养护与施工。
  县乡公路养护按照 “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自修 ”的养护原则,县道由县乡道路管理站组织力量养护,乡道、村道在县乡道路管理站技术指导下,采取 “一事一议 ”的方式发动群众进行季节性养护管理。1957年起,公路和沿线组织义务养护队(后称民工建勤养路队),负责养护。1962年后,采取民工建勤和民办公助的办法,由担负养护任务的社队,组织民工利用农闲季节,集中养护或突击抢修。1970年始,建立中湾、五顷塬、秦家店子、米桥和平子专业道班,主要实行小道班作业养护。在管理上,承包到户养护的每月由县交通局派人进行一次检查验收,合格者发给养路费;季节性养护的,利用农闲季节动员民工,由县交通局派人带队进行突击养护,合格者付给工资。1987年,成立县乡道路管理站,负责县乡村道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该站下设榆林子、罗儿沟圈两个道班。1997年,公路养护工作继续坚持常年养护和季节养护相结合,全面养护和重点养护相结合。道班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具体落实定人员、定路段、定里程、定进度、定质量标准、绩酬挂钩的 “五定一挂”制度。2000年,养护坚持 “建、养并重,协调发展,深化管理,提高质量,保证畅通”的工作方针,累计投劳6.3万个工日,平均好路率达到67.5%,综合值达75.7。标准化养护正周公路东段21.7千米文明样板路,补栽里程碑40块,新增墙式护栏24块,百米桩230个,标志牌、宣传栏8个。2003年,县交通局设有榆林子、罗儿沟圈、王沟圈、于咀子、上南5个县乡公路养护道班。次年3月,县政府办印发《正宁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农村公路按照县道县建县乡共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管理原则,实行专业养护和民工建勤养护相结合。2005年,县交通局通过以粮代赈,划段包干,责任到户,突击养护,项目带动,林路同管等措施,基本实现全县农村公路养护人员、责任、报酬、奖惩 “四落实”。2006年,全县累计改建等级通村公路12条168.26千米,完成投资673.04万元。同年7月,在各乡镇组建农村公路管理所,具体承担本辖区内的公路建、养、管工作任务。
  公路绿化1966年,全县共栽植行道树3.3万多株,绿化里程143千米,占总里程的74.2%,树种为杨树。1973年始,在省道303线正宁县境内路段栽植行道树,树种以杨树和松树为主,后连年进行补植。1984年3月,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扎实地开展种草种树绿化正宁活动的通知》,在宫河塬、永和塬两条公路干线84.5千米建设桐粮间作林带。1986年,更新东起西坡乡的高家渠西至周家乡的牛家沟圈,和北起山河镇的东关南至五顷乡的南邑两条公路全长65千米的行道树。于当年春一次性砍伐杨树6.5万株,新上桐树4.67万株。2003年3月,实施正周公路绿色通道建设,投资20多万元,于40千米长的公路两侧建设各10米宽的绿色林带,栽植金丝垂柳1.6万株、国槐7.2万株、刺柏1.8万株、速生杨9.6万株。2005年,在省道303线46千米和国道211线37.71千米公路两旁栽植绿化带,树种以塔柏、中槐、垂柳为主,由属地乡镇和沿线村民管理。2006年3月,县政府印发《正宁县公路行道树管护办法(试行)》。到当年底,全县累计调运栽植塔柏、刺柏、柳树、国槐等各类绿化苗木32万株,完成公路绿化404千米,其中境内国道211线、省道303线、县乡道路正周线、西月线及南罗线所有柏油路绿化总里程196千米。
  养路费征收1987年,养路费征收标准每月每吨按95元征收。1990年,每月每吨按120元征收。1992年货车每月每吨按140元征收,客车每月每吨按150元征收。1994年,货车每月每吨按150元征收,客车每月每吨按160元征收(侧三轮摩托车每月每辆按15元征收,两轮摩托车每月每辆按10元征收,轻骑摩托车每月每辆按5元征收)。客、货车附加费每月每吨按30元征收。1997年4月起,货车每月每吨按160元征收,客车每月每吨按170元征收(侧三轮摩托车每月每辆按20元征收,两轮摩托车每月每辆按15元征收,轻骑摩托车每月每辆按10元征收)。客、货车附加费每月每吨按30元征收。对个体出租、经营和国营、集体单位或承包给个人经营的核定20座以下(含20座)的各种客车,其征费额以5座为基础,每月每辆290元,5座以上(不含5座)20座以下的客车每月每座15元。按费率计征的车辆仍按营运收入总额的15%计征;畜力车按每月每套10元计征。2001年,大型拖拉机全年一次性征收1300元,中型拖拉机全年一次性征收487.5元,小型拖拉机全年一次性征收195元,三轮车全年一次性征收380元。小型四轮农用车养路费的征稽,协调后实施。
  表15-5-11987—2006年正宁县养路费征收情况统计表(单位:元)运输管理运输工具管理1950年代后期,民间运输工具由所在人民公社、生产队管理,参加长途运输的,由县群众运输管理站办理手续,在政府和交通部门领导下从事运输经营;国营、集体单位运输车辆由单位经营管理,单位设兼职或专职车管员。1975年后,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归县车辆管理办公室管理。行车时,经车管单位调派,填发行车命令(行车路单)。1984年后,从事营业性运输的部门、单位和集体、联户、个体车辆,由单位和个人报请运管部门核定,并报省公路运输管理局核发营业性车辆标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由县运管所负责管理。1992年起,专业运输公司及机关经营货运车辆多承包给个人或出售,私营车辆迅速增多。根据车辆运输性质的变化,县运管所按市场运行机制,对汽车实行宏观控制,细化管理。凡核定营业性车辆,均须服从车管部门统一管理,由运管所签发 “统一行车路单 ”,实行交旧领新,按规定交纳税款和管理费。
  货运管理1960年代至70年代初,汽车货物运输实行统一计划、货源、调度、运价。计划安排先中央省上后地方;先重点后一般;支农救灾物资优先,驾驶员不能私自揽货物。货物装载重量以车辆核定吨位为限。1977年,货物运输实行指令性、指导性与合同调节双轨制。即抢险、救灾、战备等重点特殊运输任务执行指令计划,由交通主管部门统筹安排调运;一般运输任务或大宗运输物资,实行合同运输,由运输部门与货主签订长期或一次性运输合同。90年代,除重点物资运输由政府或交通部门组织调运外,其他普通运输一律由私营车主自行组织货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再执行计划运输任务。
  客运管理公路客运市场,长期由专业运输公司独家经营。客运路线、客车班次、车站设置等,在县交通局领导下,由县运输企业自行管理经营。实行按部就班,进站候车购票,车站按规定票价售票,票分全票、儿童票、残废军人票3种,旅客持车票对号入座,到目的地后乘务员检票下车,正点安全运行。旅客行李一般免费10千克,超过者办理行包托运手续,到站自行提取。1978年后,开放客运市场,一度出现乱抢客运线路、违章超载运行、损害旅客利益等不良现象。1983年,整顿客运市场,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安排路线,统一班次。在客运线路安排上,坚持以专业运输企业为主,兼顾集体、个体及机关单位客车,实行自我经营,按章运行。2002年,实行班线客车复验登记制度。2005年,新建乡镇客运站3个。
  交通监理1981年6月,加强自行车管理,不论公共或个人的自行车,一律向公安机关进行登记,挂牌子,发执照,轧车号。后自行废止。1985年3月,县政府成立各乡镇公路运输管理站,与乡镇农机服务站为 “一套人马,两个牌子 ”,业务受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指导。
  运行车辆管理执照核发各种机动车辆(包括拖拉机、摩托车),须在庆阳地区(市)交通监理所办理入户,领取车辆牌照、行车执照和驾驶员执照,方准行驶。行车执照详细记载车辆身长、高、宽、轮距、引擎号码、载重吨位、生产厂家、出厂日期、购置时间、移主使用情况和技术状况等,办照时逐一检查登记,并将车架号码轧印在车大梁上。客、货车辆在车门均标有车主单位称谓字样的门徽和限载吨位(人数)字样。
  年检审核1983年前,本县车辆由庆阳地区交通监理所管理,每半年进行1次全面技术检验,平时采取重点抽查。1984年后,由县交通监理所管理,每年集中进行一次检验。1994年,庆阳地区公安处交警支队机动车检测站建成,本县机动车由车主在县交警大队领取检验表,初检合格后再到西峰上检测站检测。
  行车登记1962年始,县境主要公路设立固定检查站和流动检查点,对运行车辆进行检查登记,所有车辆必须携带行车、驾驶证件等,运输车辆还要详细填写有装载物名称、重量等内容的行车路单,以备沿途查验。1967年,取消中途检查、登记点,1972年恢复。1987至2006年,县内行车检查、登记由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
  驾驶员管理新中国成立后,各类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由庆阳地区车辆监理部门考试合格后,进行注册登记,签发驾驶实习证。实习期满1年未发生行车事故者,核发正式驾驶证,方可单独驾车。各运输企业和监理部门,均建有驾驶员登记簿和技术档案。1972年后,本县车辆驾驶员每年都到地区集中年检审验,换发新驾驶证。县内学习驾驶人员均到地区运输公司、庆阳汽车驾驶技工分校接受培训。1996年起,县公安交警大队开始办理摩托车、农用三轮车驾驶员培训、发证业务。1998年,取消实习驾驶证照规定。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实行驾驶员年度体检制度。次年10月,县农机监理部门办理的农用车驾驶证和农用车档案移交县公安交警大队管理。2006年3月,成立庆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正宁分所,办理汽车驾驶员日常业务及摩托车、三轮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的考试发证业务。1994年始,县公安交警大队开办驾驶员培训班,先后开办培训班24期,培训学员420人(次)。2006年底,全县共有汽车驾驶员2725人、摩托车驾驶员1537人。
  安全管理安全组织新中国建立初期,由县政府四科(建设科)管理交通安全。1954年后,由监理、公路部门协同公安、交通部门共同管理。1962年,专业运输公司、各有车单位均设有安全生产股室和专职安全技术人员。1971年7月,县交通管理站成立,有工作人员1人,
  1980年末,有工作人员3人。1979年,由县交通管理站主抓行车安全。1993年后,县公安交警大队内设安全股,配备3名专职安全检查员。
  安全制度1972年县汽车运输队成立后,制定有行车登记、上路检查、违章记载、肇事处理、驾驶员考核、安全教育等项制度。1980年代后,县运管所、公安交警大队等车管单位,先后制定《安全生产十条禁令》、《交通安全规定》、《安全考核办法》、《驾驶员奖惩条例》、《安全工作准则》等制度。
  事故处理一般事故由交警部门、事故双方责任人或单位领导,现场共同协商处理;重大事故由交警、公安、交通部门及政府领导,现场组织抢救、处理善后和责任处理;违法事故交由司法部门处理。1971年,县交通管理站成立,至2006年底,累计处理交通事故959起(伤396人,死126人,直接经济损失135万余元),均做到及时、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知识出处

正宁县志

《正宁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正宁县志》全面、系统、翔实地记述了这一伟大变革的光辉历程,实事求是地反映了成功与失误的经验教训,是一部认识和了解县情,开发正宁资源,振兴县域经济,实现兴县富民的好志书。《正宁县志》运用新观点、新材料、新体例和新方法进行编纂,它批判地继承正宁县的历史文化遗产,坚持“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解放50多年来正宁县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成就,突出了时代特征、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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