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城乡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正宁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720020220000104
颗粒名称: 第十三章 城乡建设
分类号: F303.3
页数: 19
页码: 462-480
摘要: 历代,县域先民营窟筑穴而居,筑城建堡御敌,辟市设铺贸易,城乡建设历史悠久。但因地僻人稀,交通闭塞,历经战乱,至新中国建立前,城乡建设景象萧条。新中国建立后,随着社会安定,经济发展,人口增加,县内城乡建设逐年发展。1950年代,乡镇营造土木瓦房,初建机关校园,扩大建筑面积。1980年代后,城乡建设速度加快,县城逐步实现硬化、绿化、亮化、净化,水、电、暖、厕等功能逐步完善。房屋改造规模增大,乡村居民开始兴建砖混结构房屋,窑洞渐次荒弃。1990年代后,县城开始集资兴建住宅楼,农村少数农户开始建造楼房,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大为改善。进入新世纪,小城镇建设成为政府工作的重点之一,房产管理、规划管理日趋规范,建筑业日渐发达,涌现出一批颇具资质、人力资源丰富的建筑企业。县城建设品位逐步提升,形成 “五纵四横 ”的道路网络,休闲、娱乐、购物等功能逐步齐全,面貌焕然一新。乡镇综合商贸城建设、小康住宅建设、农民文化广场建设初显规模。
关键词: 城乡建设 城乡经济

内容

第十三章城乡建设
  历代,县域先民营窟筑穴而居,筑城建堡御敌,辟市设铺贸易,城乡建设历史悠久。但因地僻人稀,交通闭塞,历经战乱,至新中国建立前,城乡建设景象萧条。新中国建立后,随着社会安定,经济发展,人口增加,县内城乡建设逐年发展。1950年代,乡镇营造土木瓦房,初建机关校园,扩大建筑面积。1980年代后,城乡建设速度加快,县城逐步实现硬化、绿化、亮化、净化,水、电、暖、厕等功能逐步完善。房屋改造规模增大,乡村居民开始兴建砖混结构房屋,窑洞渐次荒弃。1990年代后,县城开始集资兴建住宅楼,农村少数农户开始建造楼房,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大为改善。进入新世纪,小城镇建设成为政府工作的重点之一,房产管理、规划管理日趋规范,建筑业日渐发达,涌现出一批颇具资质、人力资源丰富的建筑企业。县城建设品位逐步提升,形成 “五纵四横 ”的道路网络,休闲、娱乐、购物等功能逐步齐全,面貌焕然一新。乡镇综合商贸城建设、小康住宅建设、农民文化广场建设初显规模。
  第一节机构行政机构县城乡建设局民国38年(1949)8月,正宁县人民政府设第四科,主管建设工作。1953年5月,改称县建设科。1956年5月撤销,职能归县计划部门。1981年3月,设县城建科。1984年5月,改称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2002年,析设县城乡建设局。2006年底,下设人秘、城建、村镇、财务4个股和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政监察大队、人民广场办公室、县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共有职工23人。
  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1993年6月成立,是县政府直属行政科级单位,和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县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合署办公。2003年4月,与县体改委分设,归口县城建局管理。2005年7月,与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分设。次年1月撤销。事业机构县房产管理局1976年成立,初称县房地产业管理所,职工2人,隶属县财政局。1982年,改称县房地产管理所。次年后,隶属县城建科,有专管人员3人。2001年,改称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所。2006年1月,改称县房产管理局,隶属县城建局,科级单位,编制12人,下设人秘、房产管理、房产交易物业管理3个股,实有职工15人。
  县规划局2006年1月成立,科级单位,内设人秘、规划管理、规划监察3个股。编制10人,实有14人。
  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1993年6月成立,和县住房制度改革小组办公室、县体改委合署办公。2003年4月,与县体改委分设。2005年7月,与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设,直属庆阳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06年底,有职工3人。至当年底,累计归集220户单位8454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2247万元,贷款总额1640万元,增值收益44.69万元,给职工结付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27.28万元。
  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993年10月成立,股级单位,编制6人。1994年4月,改称庆阳地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正宁分站,隶属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业务上受庆阳地区建筑工程监督站管理、指导。2004年,改为现称。2006年,有职工6人。
  企业机构县安泰物业管理公司2000年11月成立,注册资金11.8万元。主要管理新建巷1号~6号商品楼、建设新村1幢商品住宅楼。2006年底有职工4人,实行管委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自负盈亏。
  第二节县城建设城址变迁县内自西汉置县,阳周故城位于今永正乡王家庄。
  北朝(420—581)的北魏在县域复置阳周县。西魏改置显州,北周废。显州府城,始筑无考。隋开皇十八年(598),更名罗川县,县治在今永和镇罗川村。唐天宝元年(742),改称真宁。宋、金、元、明、清一直为真宁(正宁)县城。元至正六年(1346),守枢密院副使张天福重建真宁县城,高3丈4尺,周长395丈1尺,基宽4丈,顶宽2丈,池深1丈,开东西二门,东门曰 “朝阳 ”,西门曰 “永春 ”。明天启年间(1621—1627),知县阎国脉补建。崇祯七年(1634),知县安如嵩辟南门,曰 “安庆 ”;十三年(1640),知县郭之麟增建。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知县折遇兰在城南河岸筑护城堤,长120丈,宽2丈。旧县署在城内东北,明洪武二年(1369),县丞黄翼之重修;弘治年间,知县刘旻续修。清乾隆时,有大堂5间、二堂3间、三堂3间、书房3间、内宅10间,宅门、仪门、大门各一重,上为谯楼,六房12间。库在二堂,狱在仪门外东南,典史署在县治西,驻防营在城内,养济院在县城北街。
  清代,县城罗川留存的主要建筑有:文庙、武庙、城隍庙、八腊庙、甘节庙、二郎庙、三义庙、泰山庙、元帝庙、龙王庙、天妃庙、罗川书院、万寿寺、先农坛、社稷坛、厉坛、承天观、赵公祠、景公祠、忠孝祠、节义祠、文昌祠(四牌楼)、魁星楼。另有榜眼坊(为景清立)、天官坊(为赵邦清立)、清官坊(为赵邦清立)、恩宠坊(为赵邦清之母立)、承宣坊、桂林坊、进士坊(为袁锭立)、乡进士坊二(一为王天爵立,一为袁升立)、少卿坊(为党理立)、贞节坊(为巩焴母立)、学宪坊(为巩焴立),还有唐台(相传唐肃宗李亨自灵武还长安,过真宁,同妃张良娣祷祀于此)、教场。城内沿街布设有百货、药铺、饮食服务等20余家40余间铺面房。清官、天官、恩宠3坊和文庙大殿5间、铁旗杆1对尚存。
  山河土城筑于明隆庆元年(1567)。城垣东西长约60丈5尺,南北宽40丈7尺,高3丈。开东、西二门,门洞砖箍,铁包木门。习称东门外为东关,西门外为西关。清同治十年(1871),维修城垣,并沿北沟畔修筑道路。民国18年(1929)三至四月,赵文华、陈珪璋部围城48天,东、西二关大部分房屋被毁。次年,县政府从罗川迁至山河镇,时有公务人员138人、居民130户1500人。在城西百步(1步为2蹻。1蹻即两腿前后自然叉开之距,约2.5市尺,合0.83米)处设栅门1道;城东200步处挖南北向土壕1条,长220步,深7尺,并设栅门1道。东西向主街长约500米,宽丈余。主要巷道有段家巷、王家巷、李巷、王八家巷、阎家巷,长均不足50米。城区有 “茂盛魁 ”、“光裕东 ”、“彭龄堂 ”等百货、药铺、杂货铺面120多间、后院房厦260多间。“泰和宫 ”大庙设有 “慕景小学 ”占地1333.4平方米,有临街房7间、后院房厦10间,内设教育局。罗汉庙有砖木结构门楼,3间,房屋26间,院内有棵杠树,直径0.5米,高5米,占地2000.1平方米。国民党正宁县政府驻庙内,县党部驻阎家巷。25年(1936),中国工农红军第一军团政治部和政治部主任邓小平等短驻 “彭龄堂 ”中药铺后院。同年8月,征工并利用保安队兵完成中山大街,长240米,宽3米;东关大街,长300米,宽3米。29年(1940),城墙加高1米,挖外壕。北建北极门,南建南雄门,更二关为东雄关和西宁关。北巷改称东和村,西庄改为西和村。牲畜市场设在西城外北城壕,两涝池畔。粮食市场两处,西市场在西宁门内,东市场在东城门外戏楼前,共占地1333.4平方米。
  东关,东西长约0.5千米,南北宽不足0.5千米,建有山陕会馆,有房厦17间,戏楼3间,门房为砖木结构重楼,占地4亩余。有商号 “三盛店 ”、“鼎泰店 ”等29家,铺面51间,房厦217间。财神庙占地3333.5平方米,有房厦21间,内设第二高等小学。西关,东西长约0.5千米,南北宽约0.25千米。主要商号有 “大顺通 ”杂货、“复盛仁 ”烧坊,“茂盛积 ”油坊等10多家,铺面20多间,住户房厦326间。老爷庙占地333.35亩,有房8间、戏楼1座。人们习称县城为 “匪”字城,因为形状就像开口向南的 “匪”字,东、北、西三面是城墙,南面临沟,中间的 “非 ”字就是寥寥的几排平房。
  基础建设1958年,建成县面粉厂2层单面楼,为县城首座大楼。1950年代末,县城房屋建筑面积3320平方米。1960年代末,县城房屋建筑面积46978平方米。1970年代末,县城房屋建筑面积93324平方米。1976年4月,曾在空军服役的张志德来县任县革委会副主任,看到县城局促,建议弃老城向西(西坳)搬迁,并多次赴省城争取项目,要来款项。1984年,县委、县政府由原来老城内迁至山河镇西坳,县城方向西拓展。进入21世纪,楼房林立,街区纵横,机关单位办公楼和居民住宅楼错落交接,形成紧凑完整的块状建筑群。2006年,完成轩辕大道建设、外南环路开通、商业南街建设、南苑小区建设、南区供热公司建设、兴旺商城市场建设、县城电网改造等工程。至年底,县城街区形成 “五纵四横 ”道路网络,县城居民3.2万人,城区面积8.6平方千米。
  县城道路由新中国建立前的2条、总长度750米、面积4000平方米增至1995年的12条、6.9千米、3.2万平方米。2004年10月,县城主要路段安装交通指示灯。2006年底,主要街区道路有东大街、西大街、南街、北街、团结路、永正路、兴旺路、宫河路、外南环路等。
  东大街,东起盘旋路,西至大十字,全长0.75千米,宽14米,与南、西、北街在大十字相连,是城区主干道。1981年扩建,铺装为沥青路面。沿街主要机关单位有:烟管局、城建局、水务1980年代的正宁县城东街局、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电力局、广播电视局、农牧局、正宁一中、县城幼儿园、山河小学、邮政局、县农业银行等。西大街,西起县供销社门前,东至大十字,全长0.49千米,宽17米,与东、南、北街在大十字相接,是城区主干道。1982年在原西关街的基础上扩建,铺装为沥青路面。沿街主要机关单位有:县委机关、县政府机关、财政局、国家税务局、中医院等。
  北街,北起县检察院门前,南至大十字,全长0.4千米,宽17米,与东、南、西街在大十字相连,是城区主干道。1991年拓建,铺装为沥青路面。沿街主要机关单位有:公安局、人武部、检察院、环保局、司法局、法院等。
  南街,南起县国土资源局门前,北至大十字,全长0.53千米,宽14米,与东、西、北街在大十字相连,是城区主干道。1985年拓建,铺装为沥青路面。沿街主要机关单位有:县粮食局、教体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等。
  东关街,东起县征稽站门前,西至盘旋路,全长0.7千米,宽14米。1981年拓建,铺装为沥青路面。北新街,北起县保险公司门前,南至县中医院门前,全长0.22千米,宽14米。1991年拓建,铺装为沥青路面。南新街,南起县民政局综合楼门前,北至县供销社门前,全长0.53千米,宽14米,1995年拓建,铺装为沥青路面。团结路,东起县体育运动委员会门前,西至西关村综合楼门前,全长0.54千米,宽11米,1996年拓建,铺装为沥青路面。红星路,北起正宁林业总场,南至大十字路,全长0.22千米,宽11米,1996年拓建,铺装为沥青路面。会馆街,南起山河镇政府门前,北至铸造厂门前,全长0.15千米,宽10米。1997年拓建,铺装为沥青路面。新建巷,东起原县食品公司门前,西至县烟草公司门前,全长0.4千米,宽5米,1992年拓建,铺装为沥青路面。商业街,1993年2月集资建成,占地6.67万平方米。西起县乡镇企业局,东至县工会。1996年,建成商业城街心花园雕塑。南环路,1991年,开通南环路西段路面。西起西关村居民点,东至县土地管理局门前,全长0.67千米,宽11米,1997年拓建,为沙砾路面。轩辕大道(北环路),2003年开通,2006年6月建成通车。东起县检察院,西至正宁、宁县交界处,全长7.5千米,宽39米。
  道路照明1964年,在县城东、西大街安装白炽灯25盏。1982年,更换为弯管形水银灯,当年有城市路灯42盏。1988年增加到46盏。1990年,县城东、西、南、北街和新建巷更换和新装高压钠灯68盏,杆线长3.04千米。1995年底,城区8条主要干道共安装高压钠灯98盏,杆线路总长4.54千米。2003年5月,投资150万元,完成东西街、南街、北街、商业街、长乐路、南环路及新建巷等7条街道的路灯安装。4种灯型共214盏。次年,安装兴旺商城路灯16盏,县电力局安装射灯2盏,花灯2个,新修音乐草坪1处。2006年底,县城路灯有206盏,均为单臂悬绕型。
  排水详见第十四章《环境保护》第二节《县城建设》。
  供水1977年前,县城居民饮用土井水。1978年,国家投资15万元,开凿机井1眼,建成容积50立方米水塔1座,供水站5座,铺设输水管1.85千米、配水管2.3千米,向城区居民供水,基本满足县城生活、生产用水的需要。1984年,开凿机井1眼,建水塔1座,铺设输配水管0.36千米,日供水140立方米。1993年,建成日上水量1200立方米的山河塬上水工程,县城用水问题彻底解决。次年,由铁道设计院兰州分院1988年勘查设计、省城建局批准投资346.17万元、日供水能力2000立方米的县城供水工程开工,1996年9月竣工。建成500立方米蓄水池2座、400立方米钢筋混凝土水塔1座、泵房和加氯车间120平方米,铺设输配水管3.39千米,架设10千伏输电线路150米。实际完成投资226万元(省投资180万元,县自筹46万元),日供水2000立方米。2004年3月,开工改建城区供水工程,次年12月竣工,总投资1349.82万元(国家投资650万元,地方配套699.82万元)。建成庵里水库取水口至一级泵站重力输水管道6.95千米,取水口闸室1处,一级泵站1处;秦家店子一级泵站至后庄子净水厂压力输水管道5.6千米;二级泵站1处;净水厂1座;配水主管网8.63千米;闸阀井91座,消防井56座;支管网8.3千米,闸阀井108座;配水厂1处。该工程日供水8000立方米,可满足县城3.5万人生产生活用水。2006年底,县城供水管道总长16.5千米。
  县城供热县城居民早期以土炕、木炭取暖。1960年代至70年代采用煤火炉。1980年代随着楼房的建设,始采用锅炉供热。至1995年底,有锅炉房34座、锅炉36台,其中带压锅炉24台(工业用8台)、常压锅炉12台(民用采暖),供热管道长910米,供热面积10.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供热866户,供热面积5.2万平方米。2006年前,县城供热由各单位以及各集资户分散供热。2006年底,招商引资建成南区供热公司,南苑小区内采取集中供热。
  供电详见第十二章《工业》第二节《主要门类》《电力供应业》目。
  绿化1961年始,在街道两侧植刺槐,1974年,改植杨树,1978年,改植油松,1981年园林绿地0.7公顷,植树3.15万株,主要树种为桐、椿、杨、松、槐。1982年,县城街道栽植泡桐1061棵,为原有997棵桐树补做砖护墙。1984年,街道栽植泡桐800多株、椿树880株、灌木(龙柏、黄刺玫)2800多株,修建街心花园1处,栽植松树5株、合欢树4株、小松树3000余株,花池种草4000多平方米。1988年实有园林绿地4.7公顷,全年植树2000株。1990年,县城补栽垂柳180棵。1993年,更新街道行道树345棵,新栽国槐700株。1995年底,县城有园林绿地8.75公顷、公共绿地2.41公顷,人均公共绿地1.3平方米。1999年行道树1270棵。2002年,拆除西关破旧门店180多间,让出土地3000.15平方米,建成绿地。2004年,新修花园4个,新栽、补植花卉900株,新建绿地14000平方米。2006年底,县城有公共绿地6处,加上各机关单位绿化,县城绿化率达到35%以上。
  环境卫生1982年,县城环境卫生由机关、单位分片包干,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检查落实,公厕粪便由附近生产队指定专人清运。1984年,挪用房管修缮费,雇临时工2人,安装人力车2辆,清扫东西、南北两条主干道。1986年,环境卫生由县城建局管理,成立环卫队,调配职工6人,配备小型四轮拖拉机1台,负责城区道路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与公厕管理。1988年4月起,始由女职工10人组成的专业清洁队打扫。当年清运垃圾粪便750吨。1990年清扫垃圾400吨,县城粪便清运1800吨,清扫面积达5.4万平方米。次年,创建文明县城,治理县城卫生 “脏、乱、差 ”活动,历时50天,共粉刷街道面街986平方米,刷新房子860间,更换门窗3184套,刷新和制作门牌标志164个,硬化人行道4200平方米,硬化机关院落15000平方米,新购置垃圾车、洒水车各1辆,垃圾桶50个,清运垃圾1500吨,清运粪便45吨,维修检查窨井34个,疏通排污管道3000米。1992年县城增加垃圾桶50个,成立环卫股、环卫队,有清洁工14人,日清扫4.5万平方米,年清运垃圾1.2万吨、粪便0.85万吨。人行道各单位门前实行 “三包 ”(包门前卫生、包门前绿化维护、包门前环境秩序),其他区域实行责任制,集贸市场由工商部门负责清扫。1995年底,环卫队有职工16人,垃圾车1辆,清扫道路2.49万平方米,管理公厕11座、垃圾填埋场1处,年清运垃圾粪便1万吨。1996年,清洁工增至24人,增加垃圾桶71个。次年,清洁工增至37人。同年6月重新修订《正宁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试行办法》2006年底,县城有环卫工人93人,垃圾筒(箱)96个,垃圾清运车3辆,吸粪车1辆。
  公厕1982年,新建县城公厕3处7间86平方米。1988年有公厕4处。1990年新建北街新建巷砖混结构公厕1座。1991年,新建街道公厕3处。1998年完成新建巷公厕改建工程,占地168平方米,完成室内外给水、排水、采暖、供电、高位水箱蓄水、化粪池等配套设施。2006年底,县城8处公厕(南街1处、北街1处、长乐路1处、永正路3处、东街2处)均改建为水冲式公厕。
  广场东方红广场1968年9月建,占地3.5亩,主要有毛泽东塑像、主席台、篮杆等设施。1980年代中期为县科委办公场地。后因扩建县医院而占用。
  人民广场2004年3月建,当年底竣工,占地35335.1平方米,建成 “三馆两中心 ”(科技馆、文化馆、图书馆;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有1个舞台、1座仿 “清官坊 ”、多种健身活动器材,是集文化娱乐、休闲健身、大型集会等功能为一体的新型城市广场。
  街心广场2005年6月建,总投资270万元,占地9000平方米,建成绿地520平方米,安装旱喷泉和彩旗杆各1组,硬化41700平方米,安装铁艺围墙220米、电动伸缩门3套。
  第三节村镇建设集镇建设山河镇见本章第二节《县城建设》《基础建设》目。
  宫河镇明时称 “宫房 ”。因当地建有宫宫寺和房陵寺得名。当时寺院占地10多亩,建房20多间。民国初年改为 “共和 ”,后演变为 “宫河 ”。镇区有土城,南北长75丈,东西宽30丈,设南、北二门,北门顶棚木填土,南门土坯拱顶,门上建有城楼。城墙高2丈余,城外四面挖有深丈余、宽2丈的城壕。1930年代,镇区有房屋200多间。40年代,国民党镇公所加筑城堡,并在四角建炮台。期末,城内南北街长250多米。座西向东有饭馆、银炉等10多家39间铺面、后院房厦50多间,占地6666.7多平方米。座东面西有 “祥盛魁 ”、“德寿堂 ”等10多家百货、中药、吃食铺面34间、后院房厦40余间,占地10多亩。牲畜市场设在城内东北角。街道两侧开挖有土排水沟,排水出南门入东涝池。城外西南角建有庙群,座北向南,庙门前有石狮1对,门顶建魁星楼,前院建钟、鼓楼各1座,植有两抱粗皂角树1棵、四抱粗槐树2棵,中院建药王庙3间,后院建3间佛殿、献殿,两侧建玉皇庙、傅公祠各3间,东侧建老爷庙、菩萨庙各3间,占地4666.9多平方米。庙南建戏楼1座3间。同期,在庙区建小学,除庙产外,新建房34间。期末,镇区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1950年代,小学建房34间,粮库建房121间,供销社建房77间。期末,房屋建筑面积6241平方米。正周公路从城南穿过。集市向南城外迁移。1960年代,南城外拓建社区,兴建宫河综合厂建房30间,供销社建房22间,粮管所建房22间,药司购销站建房21间,宫河大队革委会建房20间。期末,镇区有房屋建筑430间、8238平方米。1970年代,邮电所建房15间,税务所建房14间,公社机关建房55间,电管所、公安派出所等单位建房10间。街道向南发展,摊贩、集市交易沿南北街布设。期末,镇区有房屋653间、12504平方米。1980年代,社区建设加快。镇政府南迁,建房55间,工商所建房10间,公安派出所南迁建房26间,农机公司门市建房8间,食品站建房9间,宫河影剧院建成,建筑面积1037平方米。1983年建自来水工程两处,水池容量60立方米。次年改为建制镇。1985年,镇区有机关单位22个,房屋845间,建筑面积16918平方米,是新中国建立前的2.7倍。加上镇区乡村住宅建筑面积346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达51614平方米。镇区以城南新拓东西向街为主,形成 “T”字形框架,主街长800米,宽20米,柏油路面。2005年,建成总投资1000万元的陇盛商城,开通南环路3000米。2006年,升通南环路至3700米。
  榆林子镇1940年代末,南北街长不足百米。座西向东有6家百货、饭馆等铺面16间,后院占地1333.4平方米,有房厦14间。座东面西有中药、银炉等铺面7家19间,后院占地1333.4平方米,有房厦13间。街北头有箍窑2孔、窑洞3孔,开设染房。西胡同有3间银炉,有厦房3间、药铺3间,后院有房厦4间。集市设在南街头涝池畔。涝池南建有菩萨庙3间、山神庙1间。庙院办有初小,有箍窑房舍7间。总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1950年代,社区公社建房42间,粮库建房58间,食品收购站有房7间,供销社有房30间。房屋建筑共137间,4095平方米。60年代,畜牧兽医站建房12间,初级中学建房48间,邮电所建房5间,卫生院建房40间,税务所建房5间,银行营业所建房15间。期末,共有房屋192间,7785平方米。70年代,农机站建房40间,综合厂建房20间。建筑面积10695平方米。80年代初,银行营业所增建房5间,县职中建砖混结构二层楼房2幢830平方米,建影剧院1座452平方米,工商个体户建房68间,小学建房38间,法庭建房5间,公安派出所建房5间,街道拓宽整修。1985年底,镇区有机关单位24个,房屋834间,18098平方米。东西主街长600米,宽18米,砂石路面。2002年,投资40万元,建成镇科技文化中心楼1座。2005年,投资88万元,油罩街道路面2万平方米;投资120万元,硬化人行道2.2万平方米;投资160万元,新建商贸楼5幢。2004年,投资2207元,第一期工程建成小康住宅楼12幢、2280平方米。2005年,第二期工程投资240万元,建设小康住宅楼18幢、3740平方米。建成商贸楼24幢、2.9万平方米。2006年,开通北环路2400米,安装路灯54盏。
  永正乡街东药王洞山原建有药王庙3间,窑洞3孔。1940年代,正街东建有永正完全小学,东南有乡公所土堡。西有周大海药房3间,全街共有房屋30余间。民国38年(1949)7月,新正县改称正宁县后,县政府从湫头迁至永正暂住,后迁山河镇。
  新中国建立后,设区政府,街东收购站建房7间,供销社建房12间。街西设卫生所,有房5间。1950年代末共有房50间,厦子37间,窑洞4孔,建筑面积1404平方米。60年代,畜牧站有房9间,小学改设初中建房30间,卫生所迁址另建。期末,有房屋97间,厦子41间,总建筑面积2193平方米。70年代,弃旧街,沿公路建设,初步形成东西街道。设邮电所、税务所、粮管所、变电站、农机站、银行营业所等单位。期末,有房屋219间,厦子32间,建筑面积3942平方米。80年代初,多种经营管理站有房屋9间,小学有房38间,机关单位多建砖木结构房屋。1985年底,有房屋443间,建筑面积7854平方米。加上区内村庄建筑,窑洞24孔,箍窑32孔,房屋280间,厦子120间,建筑面积共23548平方米。90年代,建设永正初中教学楼和宿舍楼2幢2800平方米,商贸楼2幢400平方米。2003年后,逐步实施街道拓宽取直、排水管道敷设、街道油路罩面等市政工程。2005年,建设乡政府办公楼1幢,开通北街200米。2006年,彩砖硬化人行道1.2万平方米,安装路灯40盏,开通友好新街560米。
  西坡乡民国25年(1936),属新宁县一区。38年(1949)6月,划归正宁县四区。1950年代,在西坡村设卫生所、邮电所等单位,无集市。期末,有房屋46间,窑洞2孔,建筑面积918平方米。60年代,畜牧站有窑2孔,手工业联社有房22间,农机站有房9间,秦家梁林场家属院建房8间,初中由高家渠迁西坡,建房36间。期末,有房屋112间,厦子9间,窑洞4孔,建筑面积2136平方米。70年代,收购组建房10间,供销社建房42间,银行营业所建房15间,畜牧站建房10间,粮管所建房13间,卫生所建房27间。期末有房屋314间,厦子9间,建筑面积5742平方米。80年代前期,税务所建房10间,公安派出所建房8间,剧场建房5间,乡政府建房3间,中学建房11间,供销社建房4间,邮电所建房4间,收购组建房5间。1985年底,乡政府驻地有机关单位16个,房屋348间,厦子9间,建筑面积6354平方米。90年代,建设西坡初中3层教学楼1幢1200平方米,乡政府办公楼3层1幢1000平方米。2003年后,实施街道取直,幼儿园、农机站和乡政府东西两侧新建2层砖混结构楼房30间,完成乡政府破墙透绿60米,安装电动钢门13米、铁栅栏60米,新建草坪540平方米,新打水泥地坪30平方米,衬砌排水渠道90米,安装水泥管道20米,铺设彩砖300平方米。
  永和镇早年,乡政府驻地有一寺庙,称 “寺村 ”,东汉、西晋初为西川县治地。1930年代初,国民党地方政府在此地建土城1座,占地26668平方米,高2丈余,顶宽5尺。城内建房40余间。城外四周挖有城壕,宽3丈,深1丈。城外东西街道有房屋30余间,占地约4666.9亩。40年代,城西南建哨楼1间,城内建箍窑6孔,房10间。
  新中国建立后,永和区政府驻于家庄(距城址1.5千米许),占用庙房10间,嗣后迁驻永和街。1950年代,供销社建房40间,小学建房33间,卫生院建房12间,粮库建房10间,区政府建房5间。期末,有房110间,建筑面积2550平方米。60年代,铁木业社建房23间,拖拉机站建房7间,畜牧站建房13间。70年代,粮库建房40间,供销杜建房40间,医院建房17间。80年代初,工商所建房12间,派出所建房7间,烟草公司收购组建房30间,小学建房48间,中学建房880平方米。1985年底,乡政府驻地共有房屋建筑面积35170平方米。90年代,小学建设教学楼1幢1600平方米,中学建设教学楼1幢1800平方米,并实施街道水渠改造。2003年后,组织实施商贸楼建设10幢,4000平方米,建成永和永盛商城。2005年,建成镇政府办公楼1幢2000平方米。次年,组织实施金源商城二期工程,新建商贸楼4幢4000平方米。
  五顷塬、回族自治乡1980年6月,析湫头公社设五顷塬公社,驻南邑村。1985年,供销社建房10间,医院建房25间,银行营业所建房3间,乡政府建房40间,道班建房15间,中湾林场家属院建房38间,中学建房50间,寄宿小学建混合结构2层楼1幢324平方米,地毯厂建房18间;至年底乡政府驻地建筑面积20903平方米,其中村庄建筑面积15959平方米。街道呈 “T”字形,东西街长320米,宽16米,黑色路面。2005年,建成商贸楼4幢1160平方米,新建乡政府计生服务楼和办公楼960平方米。投资220万元五顷塬乡孟河村扶贫移民安居小区新建2层商贸楼6幢2200平方米。新建街心花园1处200平方米,完成街区排污、硬化、绿化、美化工程。2006年,新建南邑商贸楼5幢5200平方米。
  湫头乡1940年代末,湫头有土城堡1座,城内有窑洞10多孔,房屋数间。1950年代,粮库建房30间,供销社建房28间,小学建房30间,公社建房8间。期末,建筑面积2320平方米。60年代,小学建房10间,中学建房50间,税务所建房14间,卫生所建房13间,供销社建房37间,粮库建房14间,公社机关建房10间。期末,建筑面积5501平方米。70年代,食品收购站建房13间,公社机关建房12间,邮电所建房5间,县第二医院建房25间,商店建房5间,小学建房10间,中学建房20间。期末房屋建筑面积7823平方米。80年代初,敬老院建房4间,商所建房10间,公安派出所建房8间,法庭建房8间,银行营业所建房22间,供电站建2层混合结构楼房1幢360平方米。1985年底,乡政府驻地房屋建筑面积13409平方米,连同驻地村庄住宅总建筑面积44362平方米。东西街,长506米,宽16米,黑色路面。90年代,湫头剧院建成,湫头粮库建房20间,乡政府建房20间,营业所建平房10间。2003年后,四中建设教学楼1幢1200平方米,居民集资建设商贸楼4幢36间。2004年,实施西区开发工程,乡政府迁至湫西村,建设办公楼1幢1600平方米。湫头街区规划面积40公顷,中心街道拓宽达36米。2006年,实施西区开发、东街改造两大工程。
  三嘉乡1940年代无房屋建筑。1950年代,区政府建房8间,小学建房33间,供销社建房9间,税务所建房3间,食品收购站建房11间。期末房屋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初步形成东西向街道。60年代,初中建房42间,卫生所建房10间,粮库建房7间,邮电所建房9间。期末,房屋建筑面积1780平方米。70年代,供销社建房50间,卫生院建房9间,粮库建房40间,供销社建房79间,公社机关建房36间。期末,房屋建筑面积5660平方米。80年代初,粮库建房11间,医院建房10间,税务所建房7间,乡政府建房13间。1985年底,乡政府驻地房屋建筑面积6380平方米,区内村庄住宅建筑面积138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236平方米。东西向街道,长300米,宽16米,砂石路面。90年代后,建成小学教学楼1幢200平方米,初中教学楼1幢360平方米,乡政府建设办公楼1幢400平方米,居民集资建设商贸楼3幢400平方米。2006年,新建商贸楼3幢2400平方米。
  周家乡1961年5月设公社,驻原周家小学,小学迁址建房21间。1969年,初中建房38间,卫生院建房15间,供销社建房28间,收购组建房5间。期末,公社驻地房屋建筑面积2248平方米。70年代,公社迁址建房13间,银行营业所建房12间,税务所建房10间,粮管所建房33间。1976年设集市。期末,有房屋345间,建筑面积7083平方米。南北向街形成,长450米,宽16米,砂石路面。80年代初,兴建影剧院7间,银行营业所建2层混合结构楼房10间,乡政府建房10间,邮电所建房9间,文化站建房6间,个体户建房85间。1985年底,乡政府驻地有机关单位15个,房屋470间,建筑面积9417平方米。街道延伸,长500米。90年代,周家初中建设教学楼2幢600平方米,开通十字街道,实施街道硬化、水渠改造等工程。2003年,组织实施正周商城建设、十字街道开通、乡政府搬迁三大工程。11月底全部竣工,完成建设投资1350多万元。次年,实施正周商城硬化、街道排水、电网改造、旧房拆迁改建商贸楼、“康乐 ”住宅小区建设五项重点工程,完成投资1300多万元。2005年,实施拆迁改建商贸楼、街道油路罩面、商业门店前人行道彩砖硬化、街道路灯安装、街道绿化、公厕建设、康乐新村建设7项重点工程,完成投资1500万元。次年,建成农民广场1处、小康住宅3处50户,建成住宅楼16幢,完成投资200万元。
  住宅建设县境民居从古到今,经过窑洞群落、房厦群落、楼房群落3个阶段的演化发展。
  窑洞群落县域发现仰韶文化遗址多处,半地穴式建筑普遍。明代,本县所有村落形成前,窑洞由川道向沟塬边迁徙。至今,各村遗存的架板庄子最为典型。塬上窑洞,多修在地坑院内。1949年,全县村庄住宅建筑面积65.37万平方米。村庄住宅建筑中,窑洞占72%,房厦占26%,箍窑占2%,人均约8平方米。1980年代后,随着农户经济收入的增加,村民开始在村庄路边建房造屋,窑洞被渐次荒弃。
  房厦群落早在新中国建立前,许多村落的望族大户,修有房厦建筑群,如宫河塬的宫河城里头、南庄堡子,县城山河城,老县城罗川城等。新中国建立后,县域内各公社机关驻地房厦建筑增多。1970年代,各大小队集体用房都是房厦。1985年底,据调查资料综合分析,住宅建筑中,房厦占57%,窑洞占41%,箍窑占2%。2005年底,城镇所有房厦(包括砖混平房)建筑面积22.72万平方米,是建国前的25倍;村庄房厦(包括砖混平房)建筑面积289.37万平方米,是建国前的13倍,人均占有31平方米。沿路村庄,四合院比比皆是。
  楼房群落县域楼房建筑系从县城开始。1958年,建成县面粉厂单面双层楼,建筑面积175平方米。1966年,建成正宁县社会主义文化室,面积450平方米,1982年改称正宁县影剧院;2006年,仍在使用。1969年,建成新华书店单面双层楼,建筑面积330平方米。1972年,庆阳公路总段正宁公路段建成单面双层楼1座,建筑面积1054平方米。1975年,县邮电局建成单面3层楼,建筑面积712平方米。次年,县百货公司建成双面双层转角楼,建筑面积1530平方米;同年,县建筑公司建成单面3层楼,建筑面积1236平方米。1980年,中国人民银行正宁县支行建成单面4层楼,建筑面积630平方米。次年,县工商银行东关储蓄所建成单面双层楼,建筑面积280平方米。1982年,县第一人民医院建成双面3层楼,建筑面积1784平方米;同年,县粮油门市部建成单面双层楼,建筑面积330平方米。此后,县城机关办公用房、居民住宅、商用房,均以楼房为主。1992年后,农村新建住宅除以砖混结构房屋、平板房外,有少数农户开始建造楼房;而城镇机关公用房、居民住宅房基本上都建成一幢幢楼房。至2006年底,全县10个乡镇均建成自己的楼房群落。
  第四节房地产管理私房改造1960年,进行私房改造工作。1966年后,私房改造中一些牵扯政策方面的问题未得到解决和落实。1978年后,县上专门组织力量进行清理调查,查清县城私房纳入改造的共42户,房屋297.5间,面积3055.2平方米,折价退付8642.57元。
  公房管理1950年代,县城有直管公房165间2800平方米,占地15.78亩,安排住户75户,由县财政局主管。1960年代,新建公用住房71间1200平方米,占地9.78亩,安排住户33户。1970年代,有直管公房140间2380平方米,占地14.28亩,安排住户70户。租金标准:月租每平方米安架房0.05元,厦房0.034元,窑洞0.03元。1982年,县房管所主要管理城区内130多套直管公房的房租收缴、管理、维修等。同时,负责全县所有行政规划区内的房屋产权的确权登记、发证。次年后,归县城建科主管,有专管人员3人。1985年底,有直管公房450间8100平方米,占地36.23亩,安排住户200户。租金标准:月租每平方米土木结构0.084元,砖木结构0.108元,砖混结构0.129元,住房分配对象主要是离退休职工及在职职工。1985年起,县政府每年拿出7万元,逐年解决职工及家属住宅问题,至1990年12月,已修建职工住宅楼两栋,面积2100平方米;维修旧房80间,面积1200多平方米。1986年,共收回房租费2050元,用其维修危房27间540平方米。次年8月,县城有职工家属住宅90套、使用面积3108.73平方米,其中楼房18套560平方米、砖木结构平房2套125.7平方米、土木结构平房70套2523.03平方米,共安排职工家属住户90户375人。1991年,有直管公房住宅109套、单位自管公房住宅560套。次年,房地产业开始向商品化转变,成立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县城直管公房、自管公房分类丈量造册登记,制订房改方案。1993年6月8日起,县房改办具体负责出售公有住房,实行租金改革,推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同年,县砖混二等公有住房的租金为0.3元/平方米,经过5次调整,到1999年,砖混二等公有住房租金达到1.60元/平方米,提租率100%。在提租的同时,及时取得租赁保证金共30.04万元,结余3.08万元。10年中,收取维修基金262.33万元,在单位申请维修住房的前提下,及时拨付维修基金84.58万元,解决了60多个单位的楼顶渗漏、楼基下陷问题。1994年,干部职工集资441.8万元,在县城修建商品住宅160套。同年符合出售条件的公有住房基本售完,收回资金152.9万元。1998年12月,县域停止住房实物分配。1999年1月,出台方案,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同时发放住房补贴。是年,全县投资3919万元,建设住宅楼31幢6.03万平方米,累计达到91幢13.6万平方米,2249户城镇职工的住房问题得到解决,人均居住面积8.14平方米。到2000年,全县按成本价共向干部职工出售公有住房2037套,面积16.69万平方米,回收售房款项502.73万元;全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790套,面积8.1万平方米。2000年后,住宅楼实行按市场价出售,并为低收入阶层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
  住房改革2000年11月,召开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工作会议,标志着县内实物性分房、福利性住房成为历史,住房制度管理规范化、建设多元化、供需商品化社会化的新机制开始运行。
  房产管理交易1982年成立县房地产管理所,房地产业向经营管理型转变。至2006年,办理房产买卖56件,成交0.6万平方米。商品楼售价,1990年代初每平方米700元左右,中期每平万米800兀左石,2000年每平万米900兀左石。2006年每平方米1300兀左石。根据所处地域、楼层高低,价格有所浮动。抵押1999年,县房地产管理所开始办理房地产抵押业务。至2006年,共办理1100起,抵押金额4600万元。
  中介服务1999至2006年,先后开展政策咨询1200多次。
  房产登记管理1989年9月,开始房产登记,次年8月结束,共登记行政、事业、企业、个体、农户房产1654处,占地98.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99712.39平方米,发证460处,占登记总户数的28%。1998年1月起至2005年底,发放全国统一印制的房产证2700余本,登记约42万平方米。2006年,成立县房产管理局,至年底发放房屋所有权证书110本,登记1.5万平方米,抵押登记85起0.85万平方米。
  商品房预售登记1995至2006年,共办理登记注册商品房开发公司4家,预售商品楼4幢,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
  第五节规划管理规划编制县城建设规划1960年代至1970年代,县内曾作过两次县城简易规划,均未实施。1981年8月,县政府发出《关于县城单位基建服从统一规划要求的通知》,纠正县城基建中的一些不良倾向。次年5月,县政府发出《关于农村社员修庄建房有关问题的具体规定》,要求搞好规划。1983年6月,县政府印发《关于县城建设管理的暂行规定》。次年,县政府制定《1985—2000年正宁县城镇建设发展规划》。1985年12月,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正宁县县城总体规划》。规划区5.6平方公里。1992年,规划界定县城由5.6平方公里扩至11.2平方公里。1997年,委托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完成《正宁县县城总体规划》,规划区14平方公里。2006年,委托西北大学城市建设与区域规划研究中心编制《正宁县县城近期建设规划》;同年11月,县政府批准实施。
  乡镇建设规划1985年,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下设的规划股和村镇股编制出12个乡镇和111个行政村的集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1991年,完成永和、宫河街道排水工程和县城6条街道的测绘、设计和预算工作,总规划80564平方米,绘制各类图纸3300多份。1996年,规划榆林子、永和、永正3个乡镇的集镇综合规划和布局。2002年,榆林子镇聘请长安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榆林子镇总体规划》。
  村庄建设规划1998年,完成12个乡镇111个行政村、491个自然村、695个村民小组的调查摸底、现场勘测及规划外业工作,内业绘图完成93个行政村、605个村民小组。次年,进行村庄建设规划修编工作,绘制、晒图150份,装订327份。
  规划管理新中国建立前,城乡建设缺乏统一规划管理,一般自由选址,自行建造。建国后,县政府设建设科,负责规划管理,1962年撤销,1981年恢复。1991年,对全县11个乡镇111个行政村、695个村民小组的村民建房、农用取土、坟墓基地进行全面规划,绘制图纸,对违反总体规划建筑的859座坟墓、303户庄基造册登记,会同乡镇、村组制定搬迁计划。同年,本县理顺征地审批 “一书两证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签发等程序;至2006年底,共核发 “一书两证 ”580份,整理收集竣工工程资料7项,查处违章建筑6起,拆除违章建房48间、围墙183米,制止乱建,保证县城总体规划的落实。2005年12月,县政府印发《正宁县小康农宅建设规划管理办法》。次年4月,县政府印发《正宁县城乡规划管理实施办法》;6月,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小城镇及小康家园建设的意见》。
  第六节建筑业新中国建立前,县域住房者极少,建筑业不发达。1954年,县内有木匠131户、石匠71户(山河乡有木匠铺3户)。1958年后,城镇木工组建成木器合作社(组)。1964年3月,成立县建筑生产合作社,承揽建筑业务。1984年,县民政局协助办起县复转军人基建队。次年,县内5级以下建筑企业有周家乡建筑工程队、宫河镇建筑工程队、宫河镇南堡子联合建工队、县农村复退军人建筑工程队、山河镇东关建筑工程队5家。1980年代后期,居民逐渐筑房以居,建房由民间木匠操办。2002年1月,县建筑公司改制为县鑫隆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底,全县有建筑企业227户,其中有资质的3户(鑫隆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山河建筑工程公司、恒安建筑公司),资质外建筑业2户,个体建筑业222户。从业3519人,实有资本2044万元,资产总计3719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692万元,负债1257万元,总产出17511万元,实现增加值5091万元,营业收入11557万元,营业利润560万元,劳动报酬1971万元。农村居民建房市场为个体建筑业占有,全县水利设施、城市建设、公路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多为外地企业占有,县属建筑企业占有率约在30%。2006年底,全县有工商注册建筑企业4户,从业111人,注册资金1363万元。建筑管理设计管理县域无建筑设计机构,多采用庆阳市设计院或平凉市设计院图纸。
  招投标管理1991年起,凡在县内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装修装饰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实行招标投标。1992年,县政府成立基本建设招标领导小组,对施工企业实行注册登记,对各项工程实行招投标制度。
  质量管理1991至2006年,组织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工程质量培训班40多次,为施工企业、建设单位举办各类培训班46次,培训各类人员1300人(次)。至2006年底,共受理监督工程420多项,总投资8.4亿元,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130项,投资2.52亿元,面积12.6万平方米;住宅工程252项,投资5.04亿元,面积25.2万平方米;市政工程26项,投资0.67亿元;其他工程12项,投资0.17亿元,面积0.84万平方米。建设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100%,监督覆盖率95%以上。
  建筑企业县建筑工程公司1964年3月,从农村招收木匠16人,成立县建筑生产合作社,隶属县手工业联社。当年,只有一些木匠常用的简单工具,修盖房屋全靠手工操作,工人宿舍只有14间破旧平房,灶具借用。当年,总产值8500元,修盖平房约80多间1600平方米。全员劳动生产率531元/人。1967年,改称县建筑工程队,将山河公社农具厂、县山货厂并入,职工增至62人。主要承担县城机关单位房屋的建筑和修缮。1971年6月,转为国营企业,9月复转为集体企业,有职工102人,下设施工队3个,隶属县工业交通局。当年,总产值20526元,建房屋960平方米,产三斗桌117张、椅子402把、文件柜1个、长凳子2个、床板300张、杈头4392张、茶几2个。全员劳动生产率201元/人。1973年改属县手工业管理局。1976年,改称县建筑工程公司,有职工110人,下设施工队3个,隶属县计划委员会。1979年末,有职工130人,固定资产20.7万元、净值17.3万元,机械设备64台(件),539马力。先后完成的主要建筑工程有长庆油田大修厂厂房(1971年,1630平方米)、长庆桥火电厂厂房(1972年,1300平方米)、县百货门市部(1979年,2560平方米)、县农机修造厂工房(1979年,1332平方米)、山城输油泵站(1979年,3028平方米)等。1980年底,楦木厂并入,有职工142人,隶属县计划委员会。工人宿舍3044平方米,固定资产约60万元。当年,总产值16.87万元,建楼房6394平方米。全员劳动生产率1188元/人。1985年底,有职工123人,其中干部5人、技术人员3人、工人115人。可承建6层以下楼房及跨度18米以内的房屋建筑。固定资产原值43.5万元、净值31.25万元。机械设备37台(件),943马力,动力装备率9.4马力 /人。技术装备率412元/人。1980至1985年,累计完成建筑安装工作量807.6万元,竣工房屋64005平方米,实现利润85.71万元,上交税金40.6万元。完成的建筑工程主要有长庆油田指挥部档案楼(1980年,1720平方米)、长庆油田运输二大队锅炉房(1981年,1400平方米)、县委办公楼(1981年,2088平方米)、县人民银行办公楼(1981年,900平方米)、陕西省咸阳供销技校教学楼(1981年,3950平方米)、山河冷冻厂冻库(1982年,810平方米)、长庆油田大修厂工房及住宅楼(1982年,3800平方米)、长庆油田测井总站住宅楼(1982年,2120平方米)、县第一医院门诊及住院楼(1982年,4708平方米)、县人民政府办公楼(1983年,3334平方米)、县招待所服务楼(1983年,3110平方米)、县建筑公司办公住宅楼(1983年,5层带帽,4700平方米)、县榆林子影院(1984年,2252平方米)等。2002年,改制为县鑫隆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山河建筑工程公司1985年3月成立,镇办企业,从业126人。2006年底,资产总额670万元,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从业267人,属私营3级建筑企业。
  县鑫隆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1月成立,为3级建筑企业;10月通过 IS09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股东39名,注册资本680万元,固定资产445万元,有各类大、中型设备210台(件),属省建设厅核准的3级工民建企业。2006年有员工830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89人(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70人、其他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9人)。有3级以上资质的项目经理25人、中级岗位持证上岗人员65人。公司下设生产技术、安全质量、财务、人秘后勤、档案室等管理机构,下设项目部16个、水暖安装工程项目部3个、砼构件加工厂1个、设备租赁站1个、建材经销部1个。2006年,有资产111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760万元,流动资金358.2万元,注册资金680万元,施工机械设备238台(件)机械设备原值495.6万元,净值282万元,机械设备总功率为2560千瓦。可承担16层以下、,24米跨度以下的房屋建筑物,高度50米以下的构筑物的建筑施工,兼营涂料、水泥预制构件加工,房地产开发,水暖器材、电器材料销售和公路路基施工等业务。具有年完成建筑总值2000万元以上,竣工面积35000平方米以上的施工能力。累计完成建筑安装产值1.8亿元,竣工面积79万平方米,实现利润530万元,上缴税金744万元。所建工程合格率100%。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1987年3月,以原乡镇独立经营的3个建筑工程队、2个公司联合组成,技术资质为4级建筑施工企业。占地3330平方米,建筑面积480平方米。施工运输机械设备168台件,钢管架材40吨,钢模板10吨。主要设备有自力式起重吊2台,砂浆搅拌机5台,混凝土搅拌机6台,卷扬机、木工加工机械各8台,打夯机、水磨石机各9台,汽车4辆,拖拉机2台。固定资产原值44.2万元、净值35.7万元,流动资金21万元。职工420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助理工程师9人、技术员13人。下设土建施工队
  6个。当年完成单位工程7项,竣工面积7587平方米,建筑安装工作量155.32万元,总收入38.8万元,税金2万元,利润5.3万元。2003年改制中撤销。
  县市政建筑工程公司1989年1月组建,城镇集体所有制股级企业,隶属县城建局管理,主要承担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城市防洪、职工住宅修建等,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付盈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03年改制中撤销。
  县房地产开发公司1992年10月成立,隶属县城建局,属4级房屋建筑开发企业。开发的房地产主要有新建巷1号~6号商品楼、建设新村住宅楼1幢等。2004年11月注销。
  县恒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8月,由县第二建筑公司和县市政建筑工程公司改制而成,私营建筑施工企业。机关设工会办公室、生产经营股、技术质量股、安全保卫股、财务预算和综合办公室,下设土建工程施工项目部10个,水暖、电器安装项目部各1个。2004年通过 ISO900—2110质量管理认证标准。2006年,从业978人,有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96人,工人技师11人。工人平均技术等级6.7级。资产总额168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固定资产价值1200万元,流动资产415万元。有各类施工机械设备266台(件),机械设备总功率5400千瓦。具备完成年施工产值2500万元、竣工面积3.7万平方米的施工生产能力。至2006年底,共承建近百项公共与民用建筑工程,完成施工面积27万平方米,总产值1.35亿元,上缴税金700万元。
  县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2年7月成立,属4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当年7月开发建设的榆林子金华商贸城工程项目,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总投资550万元,2004年3月竣工投入使用。2006年底,有建筑、财务、经济、统计等专业人员11名,从业360人。注册资金170万元,流动资金280万元,固定资产216万元。下设开发营销部、财务部、物业管理部、办公室、监事会等部(室)。共开发工程建设项目4处,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总投资1280万元。
  县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2年7月成立,属4级房地产开发企业。下设开发部、市场部、财务部3个职能部门,有技术人员8人。至2006年底,总资产512.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384.7万元,流动资产127.8万元。
  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2年11月成立,属4级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资金2100万元。

知识出处

正宁县志

《正宁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正宁县志》全面、系统、翔实地记述了这一伟大变革的光辉历程,实事求是地反映了成功与失误的经验教训,是一部认识和了解县情,开发正宁资源,振兴县域经济,实现兴县富民的好志书。《正宁县志》运用新观点、新材料、新体例和新方法进行编纂,它批判地继承正宁县的历史文化遗产,坚持“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解放50多年来正宁县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成就,突出了时代特征、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