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经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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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正宁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72002022000006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经营
分类号: S232.4
页数: 2
页码: 356-357
摘要: 农机经营形式先后有7种:国有国营、国有社营、国有县营、集体经营、承包经营、联合经营及个体经营。
关键词: 农机经营 经营形式

内容

第四节经营
  县内传统的石、木、铜、铁制人力手工工具和畜力旧式农具,一般以农户自置、自有、自用为主。部分匠工制作的农具通过市场交换,与农户互通有无。新中国建立初,部分小型农具由各乡(镇)供销合作社经营。1950年代后期,国营农机经营机构逐步建立,大中型农具始由国家统一经营,小型农具仍由基层供销社经营。60年代,县、社农机机构相继建立,一部分拖拉机起初曾下放给重点公社经营,后又下放给县农业机械站经营。1970年代初,国营农机站相继下放公社经营。1980至1985年,改革农村经营体制,农业机械经营主体逐步由集体转向农户个体或联营体,形成全民、集体、个体3种所有制并存、多种经营以农民经营为主的格局。90年代后至今,农机经营以农户为主,乡镇农机站为补充。1988年,全县农机经营总收入494.81万元,其中乡站21.32万元;纯收入138.22万元,其中乡站7.36万元。2006年底,全县农机经营总收入6192.00万元,纯收入2007.88万元,其中乡站总收入22.36万元,纯收入6.59万元。
  农机经营形式先后有7种:1.国有国营:1972年,全县国营林场和农牧场经营大中型拖拉机1台、小型拖拉机1台。2.国有社营:1969年5月,县农业机械站下属2个国营机耕队随拖拉机下放社营。3.国有县营:1
  964年9月,成立县农业机械站,形成以县为单位经营农业机械的格局。4.集体(公社、大队)经营:1969至1972年,全县2个国营县属农机站拖拉机以折价净值下放公社经营16台,成立公社农机站8个,由人民公社直接领导,职工亦工亦农。1975年,全县公社拥有大中型拖拉机38台。1979年,全县大队经营大中型拖拉机88台、小型4台,后折价归户或变价外流。1980年后,公社经营农机一度出现作业无对象、副业无出路、收入无来源、报酬无保障现象,大中型、小型拖拉机分别减为29台、2台,后逐步折价转农户经营。5.承包经营:1
  981年后,社、队及国营企事业单位经营的农业机械变为联合承包或个人承包形式经营,使农机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县内社、队经营的大中型拖拉机143台、小型拖拉机528台,实行 “定额管理,盈奖亏罚 ”、“定额上交,收支包干 ”、“专业承包,盈利分成 ”及以 “大包干 ”为主的经营责任制。1983年,全县社、队、国营林场的39台大中型拖拉机、50台小型拖拉机均实行承包制经营。6.联合经营:1985年,全县联营拖拉机103台(大中型34台、小型69台)、畜牧机械28台、农副产品加工机构25台。7.个体经营:1980年代,农户经营农机步伐加快。1988年底,户营大中型拖拉机136台、小型948台,畜牧机械378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1103台。1988年底,全县有农机专业户451个,纯收入139.26万元,其中纯收入5千元至1万元的12户。之后,全县出现一些拥有多台农业机械的农机大户,2003年有7户,2006年有10户。

知识出处

正宁县志

《正宁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正宁县志》全面、系统、翔实地记述了这一伟大变革的光辉历程,实事求是地反映了成功与失误的经验教训,是一部认识和了解县情,开发正宁资源,振兴县域经济,实现兴县富民的好志书。《正宁县志》运用新观点、新材料、新体例和新方法进行编纂,它批判地继承正宁县的历史文化遗产,坚持“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解放50多年来正宁县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成就,突出了时代特征、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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