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经营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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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正宁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72002022000006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经营体制
分类号: F301.1
页数: 5
页码: 316-320
摘要: 正宁县封建社会土地私有制、农民土地所有制及土地集体所有制发展历程介绍。
关键词: 土地制度 经营体制

内容

第二节经营体制
  封建社会土地私有制秦时,“废井田,开阡陌,使黔首自实田 ”。汉袭秦制。三国时期,曹魏在土地制度方面仍实行秦汉以来的封建地主私有制,所不同的是曹操吸取两汉在边境屯田的经验,广泛推行屯田制度。晋太康元年(280),颁布限制豪强兼并土地、奖励垦荒、安置流民的户调措施。北魏政权建立后,颁布 “均田令 ”,限制豪强大家兼并土地,缓和了阶级矛盾,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唐初,推行屯田制,争取大量劳动力从事开垦,扩大农垦区域;推行均田制,使大量农民成为国家直接管理下的纳税人,发展了经济。宋代,主要实行 “不立田制 ”和 “不抑兼并 ”的土地政策。仁宗时,全国土地一半以上被豪强官僚所兼并,加上中小地主自有的土地,中国有史以来首次出现地主占有的土地超过国有土地和自耕农半自耕农占有土地的总和。元朝,土地制度主要有4种形式:国有土地制、领主土地所有制、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自耕农土地私有制。明朝,土地主要有官田和民田之分。官田属于封建国家所有,民田属于封建地主和自耕农私有。清朝,土地所有制形式基本仿效明代。
  民国时期,县内土地绝大部分被地主阶级占有,广大农民多数靠租种地主土地,或做长工、打短工为生。如宫河镇南庄村大地主王宝珊(商号 “祥盛魁 ”)拥有数百顷良田(其中陕西泾阳有水地300多亩),该村方圆十四五个村庄都有他家的佃户,在陇东、兰州、河西、宁夏、陕西等地有商号10多处。秦家店甸里村大地主李治德,全家3口人,拥有四郎河沿岸半条川的土地,沿川农户多是他家的佃户。此外,山河王阁的杨俊财,罗川萧水的安养性,都拥有大量的土地和主要的生产资料。民国后期,官府对于土地的管理,随着各镇、保 “地亩册子 ”的普及而不断加强,加上战乱、差役、灾害,农民不堪重负。
  农民土地所有制老区土地改革民国21年(1932)4月,谢子长领导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在寺村塬成立 “寺村塬革命委员会 ”,没收西城村土豪刘西坤、于家庄土豪赵元亨、琴宅村土豪赵秉义的粮食、牛羊,处决赵元亨及走狗巩德科。7月,中共陕西省委派李艮到游击队巡视工作,李艮要求在20天内完成五顷塬、平均分配土地任务。但就在李艮部署土改的同时,国民党驻山河的军队已进占寺村塬周围的村庄要道,完成对游击队的包围。由于大敌当前,游击队被迫转移,群众不敢要地,五顷土改失败。次年冬至23年(1934)春,陕甘边区第三路游击队政委张仲良带领游击队到湫头一带,领导五顷塬、孟家河、龙咀子等村的贫苦农民,没收分配赵老八、郭进发、郭全儿、赵秉义等地主的土地198亩。当时,分配土地的原则是 “谁租种,归谁有 ”,指片划界,不丈量,并宣布废除所有租债契约。24年(1935)11月,陕甘边南区苏维埃政府在新正县三嘉塬举办土改工作训练班,部署在建立苏维埃政权的区域普遍开展土地革命。训练班结束后,关中特委负责人唐洪澄带领工作组,先后在新正县三区阳坡头乡南岭村、一区湫头乡进行土改试点。接着,关中特委组织3个工作组,其中两个工作组在新正县二区(三嘉塬)、一区八乡(石家湾子)进行土地分配工作,到次年春国民党东北军进攻关中特区时结束,前后共4个月。县土地委员会向当地群众颁发土地证,并在地头插牌子,分别注明户主、亩数及地畔四至,从法律上肯定新的土地所有权。26年(1937),新正县大部分实行土地革命的地区,根据各自情况,分别制定相应的减租办法。新正县通过四六减租。34年(1945),新正县规定租额不得超过收获物的10%。35年至次年(1946至1947),因受战争影响,新正县基本未搞土改工作。
  新区土地改革1950年8月起,永和、山河、永正、罗川、宫河等地区先后进行两期土地改革。为确保其顺利进行,全县先后成立县级土改法庭和区分庭各1个,先后受理不法分子破坏土改及地权、债务纠纷案件68起。经审判,先后被判处死刑的恶霸地主7人,判处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徒刑者8人,判处7个月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者8人,判处5年~20年徒刑者2人,交群众监督管制劳动10人。1951年11月至次年底,全县分期分批颁发土地证和房窑所有证。全县两期土改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7-2-1土改前后正宁县各阶层土地占有情况统计表(单位:户、人、亩)土地集体所有制互助组1950年,在三嘉、湫(头、西坡3个已进行土地改革的老区,发动群众,试办互助组727个,参加农户2066户,占全县总户数的12.8%。至次年底,建起常年互助组176个,季节互助组785个,临时互助组249个,参加农户13926户,占全县总户数的50%。1952年冬,互助组整顿,全县共有互助组2827个,参加农户10997户,占全县总户数的68.1%。其中常年互助组573个,季节性互助组2254个。次年底,常年互助组参加农户数占到全县总户数的60%以上。
  初、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4年春,先在同家疙瘩、王录、乐安坊、苟仁等地试点,后在互助组的基础上,建立五四、苟仁2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民48户。年底,全县共办起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2个,入社279户,占总农户的1.72%。至次年底,全县办起初级农业社365个,入社13425户,占总农户16700户的82.4%。初级社以土地入股和统一经营为特点,社员除留3%~5%的土地种菜之外,其余均由社经营,折股分红;耕畜私养公用,评工记分;大型农具由社租用,中型折价入社,小型自用;社员所得以劳动日为基础计算分配,一般地股占40%,劳动日占60%,夏、秋两次分配,年终决算;公粮按土地等级计算到户,由社员负担。1956年春,合作化运动始由初级向高级发展,土地、牲畜、农具折价入社。8月底,全县17个初级社转为高级社。年底,高级社达到365个,入社15405户,占总农户的94.2%。至此,全县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人民公社1958年9月,全县在很短时间内将高级社合并,陆续建起红光(宫河乡)、东风(榆林子乡)、卫星(山河乡)、红旗(永和乡)、跃进(湫头乡)、红星(南庄子乡)6个人民公社,入社16328户。由于公社实行一切公有制,致使出现 “一平二调 ”(即在人民公社内部搞贫富拉平,平均分配;公社对生产队的劳动力、财产以及社员个人的财物均可以无偿调用,及在公社积累的名目下大搞义务劳动等)风、高指标浮夸风、强迫命令风、铺张浪费风,公社公有制的经济形式面临严峻考验。1962年上半年,全县在调整社队规模时,划公社为19个,划大队为293个,划生产队为647个。生产队土地、牲畜、农具、劳力实行 “四固定 ”,并推行包工、包产、包投资,超产奖励的 “三包一奖 ”管理制度。实行评工记分制度和男女同工同酬原则。适当扩大自留地,允许发展一些家庭副业。使全县的农业生产有所转机,群众生活有所改善。1962年,全县有包山户136户,包山地36308亩。包地形式有3种:包工包产超产奖励、包工包产超产归己和 “疙瘩包 ”交任务。采取第二、第三种办法的占大部分。冯柳公社佑苏大队社员白世英一家13口人,采取包工包产法承包34亩麦,每亩单产40千克,包工6.5个劳动日,共包产1360千克,包工221个劳动日。
  当年除向队交清包产任务外,净收入260千克。烟村队11户33口人,采取 “疙瘩包 ”法包山地85亩,向队交回3000千克任务后,收入2000千克,每人平均收入60.5千克。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79年,县域在坚持集体生产资料所有制,服从国家统一计划,由生产队集体领导的前提下,推行多种形式的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次年,先在生产队推行小段包工,后在山区和部分困难队实行包产到户。11月底,全县实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生产队12个;建立作业组的生产队103个;实行小段包工、定额计酬的生产队558个,建立包山组707个、包山户512户、单项专业承包组249个、专业户512户。至年底,小段包工户、包产到户户分别占全县3.24万户的2.9%、64.7%。1981年4月,全县695个生产队中,搞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的生产队168个,占24%;搞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生产队35个,占5%;搞包产到劳和口粮田的生产队各2个,分别占0.3%。此外,有177个生产队建包山户1265个。6至10月,新增包产到户生产队157个。至此,全县推行各种生产责任制的生产队累计达到541个,占77.84%。1982年10月,全县111个生产大队、695个生产队全部实行将土地按农户实有人口发包到户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次年春,全县665个生产队按人口承包土地,30个生产队按人、劳比例承包土地,共承包耕地42.366万亩,生产队集体留用公用地23947亩,留用地占耕地总面积的5.35%。1984年,全县小范围内进行土地小调整。当年,全县粮食总产63420吨,是上年44710吨的1.42倍。1992年12月至次年元月,1998年11月至次年5月,全县先后小范围调整土地两次。1999年,随着《土地管理法》的颁布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种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基本形式,被依法确定下来。据2004年9月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的调查统计,县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有出租、转包、互换、入股4种。

知识出处

正宁县志

《正宁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正宁县志》全面、系统、翔实地记述了这一伟大变革的光辉历程,实事求是地反映了成功与失误的经验教训,是一部认识和了解县情,开发正宁资源,振兴县域经济,实现兴县富民的好志书。《正宁县志》运用新观点、新材料、新体例和新方法进行编纂,它批判地继承正宁县的历史文化遗产,坚持“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解放50多年来正宁县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成就,突出了时代特征、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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