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计划生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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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正宁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72002022000005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计划生育
分类号: C923
页数: 6
页码: 304-309
摘要: 正宁县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及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介绍。
关键词: 计划生育 人口管理

内容

第二节计划生育
  管理机构1972年1月,成立县革委会计划生育领导小组;6月,成立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县革委会工作机构,隶属县卫生局,辖12个公社计划生育领导小组。1979年12月,独立为县计划生育办公室,属县政府工作机构。1987年10月,改称县计划生育委员会。1997年8月,改称县计划生育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属县政府工作机构,编制10人,内设人秘、宣传教育、统计业务3个股。2004年10月,改称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设科技股。1990年6月,成立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12人;10月,成立县计划生育协会,编制3人。1998年8月,成立县城镇计划生育工作站,编制8人。1989年4月,各乡镇成立计划生育办公室,隶属县计划生育委员会。1996年4月,改称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站。次年5月,改称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2002年,恢复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主要措施政策措施1953年,中共中央、政务院批转《避孕及人工流产法》,县内始提倡避孕、节制生育。1962年,根据国务院《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始培训节育技术人员,制定优惠政策、管理措施,鼓励绝育。1972年前,落实节育措施4906人,其中男扎6人,女扎122人,放环585人,人流600人次,采取其他节育措施2593人。1972年,贯彻落实 “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坚决不要,生育间隔四年左右为好 ”的政策,全面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全县12个基层医疗单位,除永正、西坡、三嘉3个公社外,其余7个公社开展计划生育4项手术。1973年,本着 “结婚晚一点,生得稀一点、少一点,培养教育得好一点 ”的精神,提倡结婚时男到女家落户,重点抓永正和榆林子两个公社,达到国家指标15‰以下。1974年,组织计划生育工作队下乡,做节育与绝育手术,并培训各级医务人员和赤脚医生。1976年,重点抓晚婚,控制多胎生育,晚婚率提高到80%以上。1977年12月,生产队配备 “大嫂子队长 ”,中学开设青春期生理卫生和晚婚节育课,县医院开设计划生育门诊,各级都有分管领导,县上成立节育技术指导小组。1978年,县、社医疗单位共派计划生育工作队12个,参加36人(次),对医务人员进行节育技术考核,103人参加考核,54人获优异成绩。同时,提倡晚婚,农村女23周岁、男25周岁,城镇晚婚年龄略高于农村,要求1对夫妇生育子女最好1个,最多两个,生育间隔3年以上。当年全县放环1800人,取环252人,人流97例,男扎7人,女扎239人,到年底,全县 “三术 ”(结扎、放取环、人流)手术率76.4%,人口增长率12.87‰。1979年12月18日,县革委会指出:在口粮分配上,对超计划生育者加以限制,对因子女多、造成生活困难的,一般不作照顾。1980年代,先后落实 “奖一罚三 ”、“晚婚、晚育、少生、优生 ”和 “只生一个孩子好 ”的计划生育政策,农村一孩是病残儿的,有计划地安排生育二胎,国家干部、职工、城镇居民,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生育二胎,无论城镇、农村,1对夫妇不得生育3胎。90年代,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乡村干部包户、包对象责任制,一定3年不变,一包到底。各乡镇设宣传室,村有专(兼)职计划生育宣传员,组有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各乡级行政、企事业单位和驻县单位层层设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形成4级宣传网。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须经双方申请,主管单位批准,领取准生证后方可生育,愿终生只生育1孩者,随时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并每月领取独生子女费10元。1999至2000年,清查全县干部职工生育情况,凡计划外生育第二胎的,每户罚缴社会抚养费6000元,计划外生育第三胎的,罚缴9000元。全县各级党政 “一把手 ”负总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 “一票否决制 ”对年终目标管理责任制综合考核评估末名的乡镇、单位予以 “黄牌警告 ”,1年内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提拔、不调动、不受奖,并对相关工作人员从严追究责任。从2005年起,农村户口独生子女(领独生子女证)和二女结扎户子女(领光荣证),凭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证明,省内学校(包括初中升高中和初中、高中升中专)录取时文化课总成绩加10分。节育措施避孕有口服避孕药、注射避孕针、放置宫内节育器、外用避孕薄膜、避孕套。绝育实行男性结扎输精管,女性结扎输卵管。1970年代实施结扎、放取环、人流 “三术”,80年代后,实施结扎、放取环、人流、引产 “四术 ”。最初由县、乡卫生院实施,1990年后,县计生服务站和乡镇服务所,每季度对育龄妇女进行一次环、孕检查,严格控制计划外生育。
  不良事故1970年代起,全面开展节育手术,个别妇女对其认识不到位,术后有心理障碍,发生过寻短见事故。由于工作疏忽或技术原因,手术刮破子宫壁、钳破肠管,缝合时忘取棉球、医疗器械等不良事故也有发生。1981年6月,全县复查554人,确诊有手术后遗症者52人。1999年6月23日,山河后庄子村一农妇到县计生站做女扎绝育手术,后引起医疗事故,先后转县医院、地区人民医院治疗,分别诊断为肠破裂、弥漫性腹膜炎、麻痹性肠梗阻和腹腔脓肿、粘连性肠梗阻、肠瘘,花去医疗费、生活补助5.7万余元。2000年9月,中共正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对这起医疗事故及有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生育情况表6-2-11972—1985年正宁县计划生育情况统计表(单位:人、%、对、个)表6-2-21986—2006年正宁县计划生育情况统计表(单位:人、个、%、对)综合管理人员培训1972年起,先后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岗位培训、外出培训等形式,分期分批培训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到2006年底,共有2人、200多人、1800人分别参加国家、省市、县级培训,县、乡、村计生干部达到560多人,其中县、乡干部160人(包括技术服务人员42人),村、组计生干部400多人。
  设备管理1998年,建有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1个、乡镇服务所10个、村服务室94个。县服务站面积1000平方米,乡镇服务所面积400平方米~500平方米。分设咨询门诊、专家门诊、悄悄话室、妇检室、缓冲更衣室、手术室、休息室、检验室、B超室等。2003年,省上配备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1辆,各乡镇计生办配备电脑、打印机。2004年,省上为县计生局配备电脑10台。2005年实现县、乡联网。2006年,建立县人口网站。同年,县直各单位配备药具箱;县乡服务站(所)配备 B超、显微镜、阴道镜、乳腺检查仪、红外光疗仪、紫外线灯、人流电动吸引器、高压灭菌器等器械;人口学校配有彩电、放像机、收录机、照像机。各类设备仪器实行 “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保养 ”的原则,管理人员定期定时对各类仪器进行检测和维护。
  经费管理县政府财政预算所设计划生育事业费、征收的超生子女社会抚养费及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专款专用,全部用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的财务管理接受县人口计划生育、财政、物价、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表6-2-31996—2006年正宁县计划生育经费投入支出一览表(单位:元)表6-2-41996—2006年正宁县超生子女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一览表(单位:对、万元、%)流动人口管理2003年,成立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办公室,与县城镇计划生育工作站合署办公。城镇以流入人口管理为主,乡村以流出人口管理为主。到2006年底,全县共流入人口累计3500人(次),其中已婚育龄妇女620人(次)。县计生局共查验《婚育证明》3430人(次),免费环孕情服务2000人(次),免费金额达1万多元。同时,按照 “谁出租谁管理、谁经营谁管理、谁用工谁管理 ”的原则,与企业主、建设单位负责人、租房房主签订各类责任书400多份(册)。到2006年底,全县累计流出人口(18至49周岁)4万人(次),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2万人(次),发证3.92万人(次),发证率98%。

知识出处

正宁县志

《正宁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正宁县志》全面、系统、翔实地记述了这一伟大变革的光辉历程,实事求是地反映了成功与失误的经验教训,是一部认识和了解县情,开发正宁资源,振兴县域经济,实现兴县富民的好志书。《正宁县志》运用新观点、新材料、新体例和新方法进行编纂,它批判地继承正宁县的历史文化遗产,坚持“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解放50多年来正宁县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成就,突出了时代特征、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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