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土官遷徙議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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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唯一号: 280034020230002461
专题名称: 廣西土官遷徙議
文件路径: 2800/01/object/PDF/280013020230000001/109
起始页: 0015.pdf
专题类型: 公文

专题描述

奉諭廣西羅陽土縣黃文炳犯罪家口應否遷徙一案竊查土司 犯罪併家口遷徙之例係雍正五年雲貴總督鄂爾泰勦辦鎭沅 独苗滋事案內奉旨纂定當時土府刁瀚因事撤任該督即改土 歸流委官署理土民不服管轄戕官焚掠嗣後獲賊首刁如珍等 以兵力剿平悉改土歸流於是諸土司震懼乞改流存祀者甚衆 故立此例以待之誠以地雖改土歸流土司仍存虛號旣不安本 分生事犯法使仍留本地難保不仇殺相尋別滋事端是以立有 遷徙之法其不徙於本省而必徙於別省者何也蓋恐本省惡其 實逼處此管束過嚴伊等不得其所又非所以示體恤也觀例内 撥給房地俾得存養數語其義可見然此皆爲改土爲流之土司 言也至土司犯罪刑例祇渾言曰徒罪以下照例遵行檢查吏部 則例則云土司犯徒罪以下照例折枷納贖是已以職官待之矣 若犯至軍流應如何治罪並未議及或謂例於土司言徒罪而不 及軍流於改土爲流之土司言軍流而不及徒罪蓋互文以見且 已改流之土司猶恐爲地方貽害而遷徙其家口則現任土司家 口若留與土民雜處更難保不另生事變似比照遷徙爲是殊不 知土司世守其地一姓相傳宗族親戚根深蒂固治之以疏節闊 目方相安於無事土司本身犯罪旣不便使之歸流則其子孫兄 弟尚應襲職又安得而遷徙耶况例載世職犯人命失機强盜實 犯死罪及免死充軍等項方不准本犯子孫承襲則此外皆准承 襲明矣此案土縣黃文炳於同治五年伊父黃揖病故後該犯係 應襲之人即委署縣事尚未具題今以因公科斂問擬流罪似不 在不准子孫承襲之列該犯原供稱生有二子該省於黃文炳撤 任後交伊堂弟黃文煦協理縣事其協理誰耶如係協黃文炳之 子理事則不應以襲職之人問擬遷徙明也甚如謂土司襲職與 尋常世職有間其父旣不宜於民其子即未便令其承襲則不准 承襲已屬例外加重又何得再加重遷徙耶况土民犯至軍流若 非兇惡已甚者尚免遷徙不應於土官而反獨從嚴即以官犯加 重辦理亦祇可仿照土司遷徙家口之例發六百里外營縣安揰 而不可照改流之家口遷徙別省也總之此案前擬遷徙明係一 時誤㑹例意此時辦理必有窒礙難行之處故又執以請示似應 發明例義令該省酌度情形無廻護原擬方爲妥善至咸豐年間 刁繩武遷徙一案事由叛逆與刁瀚案相類與此逈不相同似未 便援以爲據愚昧之見是否有當恭候鈞定愼齋文集

知识出处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出版地:民國二十三年十二月

陕西志的修订工作从清雍正年间开始,至乾隆年间基本完成,并在嘉庆年间得以出版。这部志书涵盖了陕西的历史、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内容,是研究陕西历史文化的重要资料之一。 然而,在乾隆至清末这二百年间,由于种种原因如战争、政治动荡、天灾人祸等,可能导致了文献上的损失或流失。因此,在这个时期的文献中,对于陕西志的具体修订过程和相关人物的介绍等方面资料的确较为匮乏。 不过,我们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了解这个时期陕西的历史和文化,例如民间故事、传说,以及一些地方志书籍,虽然它们的资料性和权威性相对较低,但为研究陕西历史文化提供了不少的线索和启示。同时,近年来,在数字化技术的支持下,许多文献已经得到了数字化整理,并得以更方便地被广大学者和爱好者所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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