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御史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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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唯一号: 280034020220000212
专题名称: 都御史
文件路径: 2800/01/object/PDF/280013020220000001/009
起始页: 005.pdf
专题类型: 专题知识

专题描述

都御史是中国古代官职之一,常被称为“御史”或“御史大夫”。他们是朝廷的监察官员,负责监察地方官员和核实朝廷政策的执行情况。 都御史的职责包括监察地方官员的廉政、公正和履行职责的情况。他们可以进行巡视,调查地方行政和司法部门的工作,收集情报,举报贪污腐败行为,并向朝廷上报。 都御史还有一项重要职责是对皇帝和朝廷的政策进行监察。他们可以提出奏章,向皇帝建议,对朝廷的政策和措施提出批评和建议。 都御史们在朝廷中拥有相对独立的地位,享有较高的权力和特权。他们可以直接向皇帝上奏,而不受其他官员的干预。这使得他们成为监察朝廷和地方官员的重要力量。 然而,都御史也有一定的限制和约束。他们的行动需要遵守朝廷的法度和政策,不能超越自己的职权范围。 在中国历史上,都御史制度主要存在于明清两代,它对于监察官员的廉政和朝廷政策的执行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朝廷权力的集中化和改革的进行,都御史制度逐渐式微,在清朝末年逐渐废除。

知识出处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出版地:民國二十三年十二月

1916年陕西督军陈树藩礼聘名绅宋伯鲁领衔续修陕西通志.1934年陕西省通志馆修成《续修陕西通志稿》224卷,爱国将领杨虎城将军亲自为续修通志撰写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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