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9年清政府颁布了通志郡县乡邑志编纂条例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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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唯一号: 280032020220000572
事件名称: 1729年清政府颁布了通志郡县乡邑志编纂条例
文件路径: 2800/01/object/PDF/280013020220000001/001
起始页: 005.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729年
结束时间: 1729年

事件描述

雍正七年(1729年),清政府颁布了《通志郡县乡邑志编纂条例》,再次规定了各地志书的编纂标准和要求。这一政策推动了清朝各地方志的编纂工作。

知识出处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出版地:民國二十三年十二月

1916年陕西督军陈树藩礼聘名绅宋伯鲁领衔续修陕西通志.1934年陕西省通志馆修成《续修陕西通志稿》224卷,爱国将领杨虎城将军亲自为续修通志撰写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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