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警部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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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唯一号: 280031020230000152
机构名称: 巡警部
文件路径: 2800/01/object/PDF/280013020230000001/110
起始页: 0069.pdf

机构描述

巡警部,清朝官署名,为管理京师地方警察和统辖全国警政的最高公安机构。 巡警部的内部机构设五司十六科办事,即警政司、警法司、警保司、警学司、警务司。 其具体职责为: (1)警政司,分置四科。 行政科: 掌警卫、保安、风俗、交通及一切行政警察事项,并会同编辑科编订一切行政警察章程,须饬传内外各厅及各省遵办者,均归该科管理。 考绩科: 掌部、厅、各省警务人员升转、补选、举劾、考核等事。 统计科: 掌部、厅、各省警务款项、预决算、统计各司科所办警政,按年编册刊布。 户籍科: 掌审定、稽查户口章程,管理各省地方户口等事。 (2)警法司,分置四科。 司法科: 掌审定司法警察办事章程,核办各项事宜。 国际科: 掌审定国际警察事务规则,调查各省租界、警政情形及一切交涉、翻译事件。 调查科: 掌调查各省政法民情及地方习惯风尚,会同各司、科审定一切警章。 检阅科: 掌查阅报章书籍,管理京外各报馆、书坊事宜。 (3)警保司,分置六科。 保安科: 掌预防危害,保护治安,宣布应行告诫、禁止之一切命令,查禁奸民、棍徒、集会、拜盟、扶乱等事。 卫生科: 掌考核医学堂之设置,医生考验、给照,管理清道、检疫,计划及审定一切卫生、保健章程。 工筑科: 掌计划京城内外道路工程,审定京外各警厅房屋式样与工厂、戏院之建筑,调查各省会各商端口修路工程,管理一切公私营造事宜。 营业科: 掌营业开张,申报存案,审定铺捐、车捐各项捐章及市场绅董公所办事章程,京城内外所设电灯、自来水、市街铁路均归核准、保护。 课程科: 掌审定各省巡警学堂章程,考核警官学业成绩及给凭、注册等事。编辑科: 掌编译各国警察法规及各种警学专书。 (5)警务司,分置二科。 文牍科: 掌办紧要奏稿及关涉全部事体之文件;办理电报、电话及报告等机要事项。 庶务科: 掌一切杂项事务,稽核部、厅司员功过簿册,考查司书生、夫役人等事。 巡警部地方性的下属机构有: 京师内城和外城巡警总厅、司艺所、预审厅、稽察处、教养局、消防队、消防总局、探访队、协巡营等。 京城内外工巡及巡视5城事务均由该部管理,以专责成。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四月,各省先后设置巡警道,从而使巡警道成为省级公安管理机关。亦由巡警部督饬办理,由此各省训练巡警,设立警察机构及警务学堂,进行缉盗、审理案件、管理交通、消防、卫生诸事。

知识出处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出版地:民國二十三年十二月

陕西志的修订工作从清雍正年间开始,至乾隆年间基本完成,并在嘉庆年间得以出版。这部志书涵盖了陕西的历史、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内容,是研究陕西历史文化的重要资料之一。 然而,在乾隆至清末这二百年间,由于种种原因如战争、政治动荡、天灾人祸等,可能导致了文献上的损失或流失。因此,在这个时期的文献中,对于陕西志的具体修订过程和相关人物的介绍等方面资料的确较为匮乏。 不过,我们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了解这个时期陕西的历史和文化,例如民间故事、传说,以及一些地方志书籍,虽然它们的资料性和权威性相对较低,但为研究陕西历史文化提供了不少的线索和启示。同时,近年来,在数字化技术的支持下,许多文献已经得到了数字化整理,并得以更方便地被广大学者和爱好者所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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