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天府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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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唯一号: 280031020220002504
机构名称: 順天府
文件路径: 2800/01/object/PDF/280013020220000001/046
起始页: 007.pdf

机构描述

顺天府,明、清设于京师(今北京)之府制。掌京畿之刑名钱谷,并司迎春、进春、祭先农之神,奉天子耕猎、监临乡试、供应考试用具等事。明永乐元年(1403年)置,十年升秩,同应天府。设府尹一人、府丞一人、治中一人、通判六人、推官一人、儒学教授一人、训导一人以及统历、照磨、检校等官。所辖有宛平、大兴两县。 清顺治元年(1644年)沿置,设官大体如明制。雍正元年(1723年)增设兼管府事大臣一人。自明代起,下辖宛平、大兴两县。康熙十五年(1676年)划入昌平等十九州县。乾隆八年(1743年)定为二十四州县。 顺天府是首都的最高地方行政机关,所以府尹地位特别显赫,品级为正三品,高出一般的知府二至三级,由尚书、侍郎级大臣兼管。正三品衙门用铜印,惟顺天府用银印,位同封疆大吏的总督、巡抚。 顺天府所领二十四县虽在直隶总督辖区内,但府尹和总督不存在隶属关系。北京城垣之外的地区由直隶总督衙门和顺天府衙门“双重领导”,大的举措要会衙办理。北京城垣之内,直隶总督无权过问。

知识出处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出版地:民國二十三年十二月

1916年陕西督军陈树藩礼聘名绅宋伯鲁领衔续修陕西通志.1934年陕西省通志馆修成《续修陕西通志稿》224卷,爱国将领杨虎城将军亲自为续修通志撰写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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