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蔚霖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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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唯一号: 280030020220000844
人物姓名: 李蔚霖
人物异名: 字:雨三
文件路径: 2800/01/object/PDF/280013020220000001/022
起始页: 066.pdf
性别:
时代:
籍贯: 宁羌州(今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
亲属: 李国

传略

李蔚霖,字雨三,宁羌州(今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人,廪膳生,光绪年间在四川数任知县。父亲李国瀛,清道光二十九年(1847)进士,历五寨、平遥、定襄、榆社、洪雅等县知县。少时随父在山西任所,父权位虽显,然家教督责甚严,品端学优,无纨绔风。 光绪年间,李蔚霖在四川省数任知县。为人耿介不附权贵,清廉不受贿赂,关心民间疾苦,慎重判狱断案,切念民命水火,绝非等闲。为此,在公案朱盒上书诗一首,以为鉴戒:“案头一点朱,民间一点血,临事勿轻用,下笔宜斟酌”。其勤政严事之风,昭然可见。 李蔚霖在任四川省铜梁县知县时,遇一豪门恶奴仗其主子势炎,擅作威福,人皆痛恨而不敢言。一次又横行触法,民以蔚霖为官清正,即告于县衙。蔚霖发签提讯,恶奴惧,托人给蔚霖送银2000两,请求徇情偏袒,蔚霖毫不推拒,如数接纳。左右知情者为蔚霖竞玷廉洁之操,公然受贿,疑为伪君子而窃议。 恶奴送过银子,有恃无恐,前来应讯。蔚霖俨然升堂。秉公判断,依律处置。恶奴大失所望,误以为县官遗忘贿银事,当堂吱吱晤晤,意在提醒蔚霖。蔚霖勃然大怒,喝道:“本官并非健忘,你以两千两银子诱我枉法,本官已如数查收,今天也要如数赏你两干板子。”衙役齐上,痛打恶奴。恶奴受刑哀求,愿遵断服罪,蔚霖将银判作赈济公益。 李蔚霖奉命他调,铜梁百姓焚香顶礼相送,并给他立《去思碑》以颂其政,以志其德。 光绪十四年(1888),宁羌知州马毓华主修州志,蔚霖风闻,赞助俸银百两,并为本州学子赴省应试解囊资助。

知识出处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出版地:民國二十三年十二月

1916年陕西督军陈树藩礼聘名绅宋伯鲁领衔续修陕西通志.1934年陕西省通志馆修成《续修陕西通志稿》224卷,爱国将领杨虎城将军亲自为续修通志撰写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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