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律講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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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古籍
唯一号: 280020020230000866
颗粒名称: 大清律講義序
分类号: G256.4
页数: 10
页码: 二十一-二十五
摘要: 《大清律讲义序》,由吉同钧所著,收录于《续修陕西省通志稿》第一百十五册。
关键词: 大清律讲义序 论著

内容

吉同鈞
  上古律無專書風俗通云皋陶謨虞造律易云師出以律左傳云
  百官戒懼不敢易紀律觀於兵有律官有律可知刑亦有律也特
  是三代以前刑律與道德合爲一體試觀六經爲載道之書而刑
  律即寓其中如易之訟與噬嗑書之皋陶呂刑詩之鼠牙雀角周
  禮之秋官司寇春秋之晉鼎鄭書皆後世言法律者之鼻祖也迨
  及戰國道德衰微而法律乃爲專門之學當時法家之書李悝三
  十二篇商君二十九篇申不害六篇處子九篇慎到四十二篇韓
  非五十五篇游棣子一篇各立門户專務深文從此刑名與道德
  始分兩途言道德者以刑名爲苛刻言刑名者亦以道德爲迂闊
  後世儒者薄刑名而不爲皆自戰國諸子始漢興除秦苛政約法
  三章酇侯取李悝法經六篇增益三篇名曰九章律叔孫通益旁
  律十八篇文帝除收孥誹謗律及肉刑故史遷有斵雕爲樸網漏
  吞舟之喻武帝詔定律令張湯益越宮律二十七篇趙禹益朝律
  六篇合舊律爲六十篇三百五十九章漸涉繁密宣帝時路溫舒
  請删除不果成帝詔删律爲二百章和帝命陳寵鈎校律令溢於
  甫刑者除之餘悉改爲故事寵子忠又奏除蠶室之刑而馬融鄭
  玄諸儒爲之章句從此律學昌明士遂不敢鄙刑名爲小道矣魏
  太和時命陳羣劉郃等修新律十八篇晉武帝復命賈充羊祜杜
  預等十四人定新律二十篇齊高帝命竟陵王子良宗躬孔稚圭
  等定律爲二十卷梁武帝命蔡法度沈約范雲等損益舊律爲三
  十卷又修令三十卷科三十卷陳復命范泉徐陵等定律爲二十
  卷令三十卷科三十卷法網復繁密矣北齊文宣帝命趙郡王叡
  删除重刑造齊律十二卷新令四十卷周命趙肅等定律二十五
  卷隋文帝命高熲楊素定律十二卷後復命蘇威牛宏等除死罪
  八十一條約爲十二篇煬帝又更爲十八篇故律書至隋已可謂
  簡要得中矣唐高祖命裴寂等定律五十七卷太宗命房元齡等
  益爲九十一卷大致一依隋律而改絞罪之半爲斷右趾後除斷
  趾改爲加役流又降大辟爲流者九十餘條高宗又命長孫無忌
  等十九人定爲三十卷共五百條撰製爲疏即今所傳之唐律疏
  議是也其後劉仁軌韋安石姚崇宋璟裴光庭迭有增删要以永
  徽之疏議三十卷爲最善論者謂唐律疏議集漢魏六朝之大成
  而爲宋金元明之矩矱誠確論也五代承用唐律周世宗改名刑
  統宋建隆時定刑統二十卷開寳時益爲三十卷此外又有編敕
  十五卷天聖四年命夏竦重刪編敕咸平時李範等又加删修與
  宋對峙者爲遼金遼始制凌遲重刑而金因之元初循用金律世
  祖簡除煩苛始定新律名曰至元新格仁宗又集格例成書名曰
  風憲宏綱英宗復命儒臣大加損益名曰大元通制其刑較唐宋
  尤爲輕恕然其失在於緩弛而不知檢明太祖矯元之弊初作大
  誥頗流嚴刻後命丞相李善長等總修律令爲律二百八十五條
  令一百四十五條洪武六年又詔刑部尚書劉惟謙審定明律續
  律一百二十八條舊令改律三十六條因事制律三十一條掇唐
  律以補遺一百二十三條合舊律共爲六百六條分三十卷九年
  又釐正十三條然當時止有律令尚無條例十六年命翰林官同
  刑部官取歷年所增條例以類附入三十年又命刑官取大誥條
  目撮要附於律後從此律令以外又有條例之名宏治十年命尚
  書白昂等增歷年條例經久可行者二百九十七條嘉靖三十年
  復加修續萬歷十三年刑部尚書舒化等重定爲二百八十二條
  此有明一代律例之大凡也我朝定鼎之初即命刑部尚書吳達
  海侍郞黨崇雅等詳譯明律參以國制書成命大學士范文程洪
  承疇等審定名曰大清律集解附例十卷康熙六年命對喀納等
  復行校正十八年又命刑部將定律之外所有條例應去應存詳
  加酌定二十八年又命尚書圖納張玉書等爲修律總裁書成進
  呈留覽未發雍正元年復命大學士朱軾等詳加分晰至五年頒
  行乾隆元年又命尚書三泰等總修律例逐條考正分律爲四百
  三十六門四十七卷定例一千四百九條此後定爲十年大修五
  年小修嘉慶道光咸豐年間迭次增修至同治九年篡修以後例
  文增至一千九百九十二條迄今近四十年未加修訂故例外又
  增章程百有餘條此歷代法律之沿革也總之法律與時爲變通
  開創之初法網疏闊叔季之朝科條繁重其大較也統觀上下四
  千年來唐虞三代刑法簡矣降及春秋漸失煩密至秦而刻酷極
  矣由秦至漢初爲刑律由重變輕之世由漢至六朝爲刑律由輕
  變重之世周隋以迄唐宋復由重而變爲輕南宋遼金復由輕而
  輕而變爲重元代金而復尚寬大明代元而矯用嚴威若專論一
  代之法漢律始寬終嚴明律始嚴終寬秦法始終嚴酷元法始終
  寬縱得寬嚴之中者其惟唐宋二代乎國朝雖沿用明律而修訂
  之本仍根源於唐律疏議此大清律所以斟酌百王爲損益盡善
  之書也近來條例雖涉紛繁惟光緖三十一年已經刑部奏請删
  除三百四十四條上年又經修律大臣奏准删除數十條現又奉
  旨大加修訂將來書成更當删繁就簡矣又嘗綜觀外國法典英
  律有成文法不成文法共一百二十餘篇其法死刑用絞不斬生
  刑分徒刑四獄苦役隘牢笞刑罸金數種美律五千五百餘條死
  刑亦用絞不斬生刑分四獄苦役罸金數種俄律十二卷共一千
  七百十一條死刑用斬處决生刑分作苦工發極邊邊遠看押監
  禁身刑的决申飭罸锾數種死刑間有用鎗斃者則爲特別之法
  德律二十九章共三百七十條死刑亦用斬不絞生刑分懲役禁
  錮拘留罸金數種法律四編共四百八十四條死刑亦斬不絞其
  弑親應死者於刑場使跣足首蒙黑絹以示特別之制生刑分徒
  流囚禁徒役追放禁錮罸金數種日本刑法初亦用中國唐律後
  倣法國變爲四百三十條死刑則用絞不斬生刑分無期流有期
  流無期徒有期徒輕重懲役輕重禁獄拘留罸金科料十餘種近
  又改照德律縮減爲二百九十八條廢除流徒禁獄止死刑懲役
  禁錮罸金拘留科料至於瑞士刑法二編共二百五十六條其刑
  止懲役禁錮罸金三項和蘭刑法三編共四百七十五條主刑爲
  禁錮拘留罸金三項而均無死刑意比西葡諸國大畧同於和瑞
  亦無死刑此外洋各國刑法之大畧也而論者謂現在變法自强
  當改用東西各國法律反鄙薄大清律例不適於用不知外國法
  律行之外國則盡善行之中國難盡通夫以中國政教統一之邦
  而直奉川陜各省猶有專條蒙古有蒙古之例囘民有囘民之例
  苗蠻有苗蠻之例彼此猶難强同况中外風俗不同宗教各異而
  欲屈我之法就彼之範豈非削足適屨乎且外國刑法亦各不同
  矣無論流徒禁役各因所宜即死罪一項現在法學家均主張廢
  除不用然如瑞士和蘭地狹人少教育普及故可不用死刑德法
  則幅員較廣雖欲驟廢死刑而勢有所不能若英俄則更地大物
  博不但死刑難廢即身體之刑亦不能遽除觀於英有笞刑俄有
  身體的決之刑其明徵也夫笞杖爲五刑之至輕英俄尚不能全
  去中國廢之近來已有窒礙况其他重於此者乎再外國均有習
  慣之法雖政教日趨新異而本國習慣之法終不能廢西儒斯賓
  塞爾有言一國之法律必須與本國之歷史及國體有同一之性
  質否則實行之際流弊不可勝防云云此即我國變法之藥石當
  道大吏有鑒於此懼新學之心醉歐風數典而忘其祖也故法政
  法律學堂並法部律學舘均設大淸律一科以示保全國粹之意
  延鈞分膺講席竊以律義精深非口說能盡更作講義以筆代舌
  一篇之中先溯根源繼揭宗旨如篇幅過長更爲字梳句櫛俾令
  脈絡明晰遇有深奧之處或援經史以闡其理或引刑案以實其
  事此外如王氏之箋釋洪氏之輯註吳中丞之律例通考薛尚書
  之讀例存疑苟有發明均爲採入蓋理惟求其顯露故詞無取乎
  文深篇末又雜引外國之律與中律比較彼法所長者必加以褒
  美彼法所短者不曲爲附和或彼此宗旨符合不過名詞文法之
  歧異亦必剖晰明白俾閱者不至迷誤雖採輯外國之新法仍恪
  守中國之舊典起自丙午秋日閱兩寒暑粗成二十四卷幸不爲
  當世所棄而外省各學堂羣相購取以爲範模今秋法政法律學
  堂並律學館各付鉛印頒行外省以廣流傳余深慚淺俚無文貽
  笑大雅而又未便拂其美意故詳考律書之源流並誌其事之顛
  末列諸簡端以質諸海內之深於法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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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出版地:民國二十三年十二月

陕西志的修订工作从清雍正年间开始,至乾隆年间基本完成,并在嘉庆年间得以出版。这部志书涵盖了陕西的历史、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内容,是研究陕西历史文化的重要资料之一。 然而,在乾隆至清末这二百年间,由于种种原因如战争、政治动荡、天灾人祸等,可能导致了文献上的损失或流失。因此,在这个时期的文献中,对于陕西志的具体修订过程和相关人物的介绍等方面资料的确较为匮乏。 不过,我们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了解这个时期陕西的历史和文化,例如民间故事、传说,以及一些地方志书籍,虽然它们的资料性和权威性相对较低,但为研究陕西历史文化提供了不少的线索和启示。同时,近年来,在数字化技术的支持下,许多文献已经得到了数字化整理,并得以更方便地被广大学者和爱好者所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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