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社倉私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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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古籍
唯一号: 280020020230000838
颗粒名称: 朱子社倉私議
分类号: I210.3
页数: 9
页码: 四-九
摘要: 《朱子社仓私议》,由柏景伟所著,收录于《续修陕西省通志稿》第一百十五册。
关键词: 朱子社仓私议 论著

内容

柏景偉
  自周禮遺人掌委積以䘏囏阨以待凶荒而齊之管仲魏之李悝
  漢之耿壽昌靡不以民食爲急作思患預防之計惟隋臣長孫平
  創行義倉立之當社以時賑發爲得其要唐宋遞相遵仿至朱子
  而規畫備詳倉雖以社爲名事實與義同例其要尤在地近其人
  人習其事鄉村分貯則歛散可以隨時典守在民則吏胥無由滋
  弊制莫善於此矣自宋迄今又七百餘年後之人非不欲仿而行
  之然往往暫行而輒廢未受其利而先受其弊且使鄉人士視同
  虐政動色相驚而莫敢任者則誠何哉本朝李穆堂先生謂社倉
  之法非一手一足之爲烈朱子之始行於崇安也任事之人皆其
  門生故舊學道君子今首事者即無愧於朱子而分理其事者不
  必皆如朱子之門生故舊故其法卒不可得而行也善乎其通論
  乎然吾謂此尤未足以盡之也孔子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豈一
  州一縣之大竟無四五君子如朱子門生故舊其人耶果得四五
  君子主持於上則凡奉行於下者即非學道君子安必不漸化爲
  學道君子則謂社倉之不行由無朱子門生故舊其人者不盡然
  也且今之舉行社倉又非不求家道殷實人品公正者總司其事
  分理其事矣而亦卒不克行何也天下義舉專主於官則吏胥侵
  漁弊在煩擾不主於官則紳董推卸事難經久如社倉自積儲以
  至散放自經收以至監守委曲煩重如此非得官力選舉誰肯身
  任其勞者社首之私吞濫放土棍之强借抗償把持刁難如此非
  得官力究懲誰敢躬攖其怨者則固不得專主於民而無容兼主
  於官惟必待官以主之而弊又自此生矣殷實之家率多畏葸公
  正之人率多恂謹即學道君子未必皆熟習公事認識官長而鄉
  里刁健之徒又多結連胥役善於滋事設遇前列各弊勢必稟官
  旣經稟官則必候批候提候審費已不貲幸而得理尚可推行盡
  利不幸而遭刁健者搜得疵短捏造黑白一經地方官駁斥則又
  將有赔墊之累祇得忍氣吞聲匿形戢影而所謂刁健者廣引儔
  類乘機攔入既摻雜其中必刁霸於上惠民之舉胥成厲民之事
  而社倉尚可復問耶余曾於光緖三年奉委勸辦咸長賑務目睹
  二年所積倉糧已有侵吞淨盡兩相爭控者况欲永遠遵行使無
  善法以損益而補救之其何以窮變通久乎蓋嘗論之有治人無
  治法似行社倉首在得人然不得人而事莫能舉即得人而不竟
  其用或一時竟其用而移時仍不竟其用則其弊亦與不得人者
  等知此始可以言行社倉矣考宋乾道四年朱子拜樞密院編修
  之命歸崇安五夫里貸粟建倉而始終襄事者又有朝奉郞劉如
  愚是當時主持擘畫者紳也而實官也官也而實紳也紳而官則
  州縣不敢掣其肘官而紳則閭閻胥能喻其心重以朱子之品行
  學問天下胥欽何况同里帝心簡在何况有司不然自乾道以至
  淳熙十四年中稍有阻窒安見社倉之必克有成乎設使今之宦
  成名立退居林下者力行社倉於一鄉一里之中則聲望既足動
  乎官民即規爲必可垂諸永久乃或以其事甚煩不堪擾暇豫優
  游之趣或以其功甚小不足廑宏深遠大之謀即地方官亦不願
  延請此等鉅公相助爲理而所諭飭舉辦者不過貢監生員而已
  以貢監生員而董其事不必盡品學兼優也即使人人皆學道君
  子而官吏未必其敬信人民未必其服從抑或始事之官吏敬信
  矣而接任者未必亦相敬信也好善之人民服從矣而抗公者未
  必盡相服從也又况其事非一人所能理同爲儕偶誰甘聽其驅
  策其功非數年所能竟日益轇轕疇願分其仔肩取民資以宏施
  濟而民或慳其資藉官力以繩刁滑而官或靳其力年深歲久官
  紳否隔吏忌民仇進退維谷惟有設法求去遠害全身一聽社倉
  之潰裂消亡而已自來紳士辦公如築寨練團勸賑大都如是而
  社倉其尤棘者也嗟乎士生晚年抱後樂先憂之志無所假手以
  利濟天下而凶荒屢告又不忍坐視宗族鄉黨親戚友朋相率以
  填於溝壑幸値此歲豐穀賤區區爲一社謀蓋藏聊作未雨綢繆
  之計於情旣有所不能恝於義尤有所不容辭但使任盡勞怨嘗
  盡艱苦於事少有所濟亦所甘心所憂者弊生而無以彌累滋而
  無以補良法美意反成厲階公私兩困負咎益深此所以徘徊太
  息不忍不任者又不敢徑任也然則社倉遂不可行乎則又非也
  夫自古無無弊之法所恃者得人以任法而隨時損益補救斯弊
  可盡去而法可常行如今者札飭通行社倉一州一縣之中大小
  倉當不下數十處或聚集一堡或分積各村其章程皆聽民間自
  行酌擬不爲遙制上憲之爲民立法非不審慎周詳無微不燭矣
  然試問承辦社倉紳董設遇前列各弊誰實能力爲挽囘者則必
  皆有無可如何者矣如是而社倉之行其果能有利無害乎今擬
  於承辦紳董之外另選物望素孚職銜較大者四五人總管各處
  社倉不必勞以積儲細務但當責以稽察專司由司道給以札諭
  由牧令送以照會並刊發木戳以爲符信而此四五人者或分路
  履勘或分年輪查每歲春放之先秋收之後定爲兩次徧歷各社
  認眞查核小事則繕書稟啓加印戳記遣人投遞大事則親詣衙
  署執持札諭面陳顛末地方官亦必立予簽提隨到隨審一切開
  送案勿令花費分文務將弊竇剔除淨盡俾司事者無憚其難而
  阻公者咸畏夫法一年如是辦理數年如是辦理即數十年亦無
  不如是辦理庶各處社倉有所倚庇而永遠可以奉行此固朱子
  與劉如愚之所以創辦於當時而絕無阻窒者而崇安社倉記中
  未曾道破即後人之倣而行之者亦未經論及也或謂如此辦理
  似紳士之權太重安必不有假公濟私把持官府武斷鄉曲者乎
  不知道與權合政無不行權與道分事鮮有濟以孔子之聖而匡
  人圍之桓氏要之陳蔡大夫阨之豈道不足以孚乎抑權不足以
  輔之也雖善不尊不尊不信不信民弗從蓋古今理勢固如是耳
  朱子雖大賢人劉如愚雖眞善士使僅爲一介匹夫則常平之粟
  且不可貸豈社倉之法竟能必行乎故既責人以不易行之道即
  當假人以有可藉之權且一州一縣之大何遂無四五正紳不愧
  爲樂道君子况職品旣崇詎忘束修自愛之節即予以重權亦必
  謹慎從公和平處衆斷不歛怨爲德以重資口實地方官果能詳
  加選擇隆以禮貌推心置腹而任之並呈明上憲代求札委酌議
  薪水以爲車馬夫役之費則所推崇者僅此四五人倡提於上而
  各處社倉紳董無不鼓舞於下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縱有不肖當
  無不潛孚默化共成此義舉者矣吾鄉牛雪樵先生任資州時整
  理社倉優待社首刊給木戳以專責成並聲明凡不關社倉事者
  毋得混用干預違者究懲亦何嫌於權重耶况彼概給各倉社首
  則給不勝給未免紛雜此第專給總查之四五人則又簡而易行
  無致貽害者矣抑或先於一鄉一里中試行果能行於一鄉一里
  則必能行於一州一縣天下事固有由小及大由近及遠者原不
  必好事喜功儌倖以求其濟也顧吾思之年歲無十載常豐之理
  但使保護維持克歷十年之久則倉穀之儲必著明效而此四五
  人者勞苦功深亦當另行選舉以資接替而示體恤至於經此一
  番籌布而行之旣久或別有阻窒之處則又待後之講求積貯者
  因時因地變而通之以盡其利而非愚盲之見所能逆計者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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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出版地:民國二十三年十二月

陕西志的修订工作从清雍正年间开始,至乾隆年间基本完成,并在嘉庆年间得以出版。这部志书涵盖了陕西的历史、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内容,是研究陕西历史文化的重要资料之一。 然而,在乾隆至清末这二百年间,由于种种原因如战争、政治动荡、天灾人祸等,可能导致了文献上的损失或流失。因此,在这个时期的文献中,对于陕西志的具体修订过程和相关人物的介绍等方面资料的确较为匮乏。 不过,我们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了解这个时期陕西的历史和文化,例如民间故事、传说,以及一些地方志书籍,虽然它们的资料性和权威性相对较低,但为研究陕西历史文化提供了不少的线索和启示。同时,近年来,在数字化技术的支持下,许多文献已经得到了数字化整理,并得以更方便地被广大学者和爱好者所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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