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對山救李崆峒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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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古籍
唯一号: 280020020230000801
颗粒名称: 康對山救李崆峒論
分类号: I210.3
页数: 4
页码: 九-十一
摘要: 《康对山救李崆峒论》,由李法所著,收录于《续修陕西省通志稿》第一百十四册。
关键词: 康对山救李崆峒论 论著

内容

李法大荔
  李崆峒之以劉瑾搆獄也時瑾獨重康修撰海顧不少得其辭色
  李自獄中出片紙曰對山救我惟對山可以救我其内弟左國玉
  又爲書上康子康不得已一詣瑾說出李踰年瑾敗康坐此以瑾
  黨黜天下冤康者皆謂用舍不足爲康輕重而其如瑾凂何則救
  李之貽戚也夫李而果可不救也雖逆知後日之無事雖詣瑾非
  辱而且有榮不救可也李而果不可不救果非我莫能救且不可
  不自我救雖逆知後日之註誤而又何可忍而處也况目前一言
  之辱何恤耶鮑救管而功在王室李白救汾陽而功在再造救之
  所關大矣哉况以李之非罪而必謂逆瑾之不可一通名彼易所
  謂見小人無咎者謂何耶夫李亦不幸而未得竟其施成就如管
  郭康亦不幸而被詿誤遂若康之終身於一友焉者不知救之之
  大自在也且夫禍在剝廬陽德斵喪爾眞乾坤何等時刑戮加於
  君子而威福出於閹堅是倒置之甚也倒置者天下古今之所大
  痛而非一官一友之厄仁人正士挾可拯之力吝一引手之勞縱
  忍不爲天下惜人才寧忍不爲國家計傾危而猥淹淹焉徘徊於
  事後之利害與輾轉於一已之身名是豈猶有天命者曾康之偉
  而出此哉且當時猶幸而以瑾至惡尚知雅重名流故一贊李而
  瑾動瑾動而李出李出而康之禍亦止於免官止於瑾凂之未洗
  耳設更不幸而瑾持方煽之焰懷必欲甘心之謀怒不可再捋之
  鬚愎而不聽惡聲相及賢人不甘置之則恥於爲義之不力爭之
  則且至同禍珠連玉焚是固爲天下而然一如斛山之獄救而先
  斃者兩人則亦事勢之無可如何者更不幸而瑾誅時或誣康以
  可誅之謀與瑾同收天下亦無代爲冤之者而我非黨瑾亦自心
  可質已耳謂對山之偉而必淹淹焉熟計而不敢出天下事尚有
  可起而任之者哉况對山之待瑾天下共見之是可不辨而明黨
  瑾之凂固知當事者之借端相傾蠛之以性生之所甚避加之以
  羞辱之所不堪以了其生平之意氣而使之不可復揚不然一名
  刺之外更何所憑竟坐以黨逆而不解乎而康之孤介浩然掉頭
  不置一喙此又豈斤斤於黨與不黨之未白者必時事之大有不
  可於心者耳不然而朝士非無辨之者並非無薦之者而康終不
  起詩酒聲色日以自穢示必不可用則何耶乃論者猶謂康救李
  而李不辨康以是爲李短嗚呼康不屑自辨而謂李辨辨豈李之
  所不欲而自康視之不反浼康小康而以私恩相市耶且李而能
  辨當時辨之者不既多乎豈待李而後辨者况辨之出自他人則
  爲公而且不行辨之自李則疑於私而欲當事者之帖然許允耶
  此亦可以觀時事矣夫康之冤時旣多白之明史又白之又何必
  論第論其心迹謂所救之大與鮑叔李白同一舉動而尤難其肯
  以詣瑾之爲甚達而特惜二公之成就未遂耳且欲使世之論者
  母僅謂交遊間事而且嘖嘖稱康寃又嘖嘖以一詣瑾爲康之降
  志辱身也

知识出处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出版地:民國二十三年十二月

陕西志的修订工作从清雍正年间开始,至乾隆年间基本完成,并在嘉庆年间得以出版。这部志书涵盖了陕西的历史、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内容,是研究陕西历史文化的重要资料之一。 然而,在乾隆至清末这二百年间,由于种种原因如战争、政治动荡、天灾人祸等,可能导致了文献上的损失或流失。因此,在这个时期的文献中,对于陕西志的具体修订过程和相关人物的介绍等方面资料的确较为匮乏。 不过,我们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了解这个时期陕西的历史和文化,例如民间故事、传说,以及一些地方志书籍,虽然它们的资料性和权威性相对较低,但为研究陕西历史文化提供了不少的线索和启示。同时,近年来,在数字化技术的支持下,许多文献已经得到了数字化整理,并得以更方便地被广大学者和爱好者所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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