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古籍 |
唯一号: | 280020020220000881 |
颗粒名称: | 學政 |
分类号: | D691.42 |
页数: | 19 |
页码: | 一—十 |
摘要: | 在清朝时期,陕西设立了学政一职。学政是指负责管理教育事务的官员,负责监督学校教育、学术考试和教职人员的选拔任用等。在陕西,学政的职责包括管理府学、县学、私塾等教育机构,组织科举考试,并负责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学政通常由经验丰富的文官担任,他们是教育事务的最高行政长官。 |
关键词: | 学政 陕西省 地方官员 |
出版地:民國二十三年十二月
1916年陕西督军陈树藩礼聘名绅宋伯鲁领衔续修陕西通志.1934年陕西省通志馆修成《续修陕西通志稿》224卷,爱国将领杨虎城将军亲自为续修通志撰写序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