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古籍 |
唯一号: | 280020020220000876 |
颗粒名称: | 巡撫 |
分类号: | D691.42 |
页数: | 38 |
页码: | 一—十九 |
摘要: | 陕西巡抚是中国历史上的官职,指的是被任命为陕西省的最高行政长官和军事指挥官的官员。巡抚一职实际上出现在清朝,是清朝设立的地方行政机构之一。巡抚的职责是管理地方政务、维护社会秩序、保卫边疆等。在巡抚的管辖下,有许多下级官员协助负责具体的行政事务。陕西巡抚的职位通常由经验丰富的官员或将领担任。然而,随着中国历史的变迁,巡抚一职在近代以后逐渐废除,不再存在于现代中国的行政体制中。 |
关键词: | 巡抚 陕西省 地方官员 |
出版地:民國二十三年十二月
1916年陕西督军陈树藩礼聘名绅宋伯鲁领衔续修陕西通志.1934年陕西省通志馆修成《续修陕西通志稿》224卷,爱国将领杨虎城将军亲自为续修通志撰写序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