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古籍 |
唯一号: | 280020020220000565 |
颗粒名称: | 軍器通制 |
分类号: | E125 |
页数: | 23 |
页码: | 一—一二 |
摘要: | 陕西省军器通制,是清朝时期传统武器生产和管理的一个重要制度,由光绪帝于1900年下令颁布实施,旨在加强军备建设和军器生产控制,规范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该制度在陕西省境内实行,并得到全国军器生产的广泛借鉴。根据陕西省军器通制,清政府设立了陕西省军器监,负责监督、考核和管理全省所有军器制造企业及工坊,例如刀剑、弓箭、铠甲、兵器等。监察机构还颁发军器制造许可证和品牌注册证书,确保军器的生产和销售合法规范。陕西省军器监还制订了《陕西省军器通式》,对军器的制造标准、尺寸、形状、重量、用材、装饰图案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
关键词: | 军器通制 陕西省 |
出版地:民國二十三年十二月
1916年陕西督军陈树藩礼聘名绅宋伯鲁领衔续修陕西通志.1934年陕西省通志馆修成《续修陕西通志稿》224卷,爱国将领杨虎城将军亲自为续修通志撰写序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