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景洪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召开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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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洪年鉴 2009》
唯一号: 260632020230001698
事件名称: 2008年11月景洪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召开
文件路径: 2606/01/object/PDF/260610020230000003/001
起始页: 0327.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2008年11月24日
结束时间: 2008年11月26日
发生地点: 景洪市

事件描述

2008年11月24一26日,景洪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景洪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欧阳春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李建学作的关于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3条;听取和审议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周晓梅作的关于景洪市2008年重点工程和民心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5条;听取和审议市林业局局长易国南作的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5条;听取和审议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周晓梅作的关于"五创”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4条;听取和审议市财政局局长毕丹作的关于景洪市2008年度财政预算超收暨上级财政返还和补助收入调整方案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4条;听取和审议市财政局局长毕丹作的关于对《景洪市乡镇部门预算审查、批准、监督暂行办法》的修改说明,提出审议意见1条;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的检查报告。会议通过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景洪市2008年度财政预算超收暨上级财政返还和补助收入调整方案报告的决议(草案)和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景洪市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的决议(草案)。会议还组织与会人员开展相关的学习培训。 会议决定任命:李光明、李格为景洪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雷卫东为景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玉罕为景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刘文云为景洪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王和为景洪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王燕、郭琼为景洪市人民法院副科级专职审判员。任命:张宇为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刘宏为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耀华、肖祝英为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史亚奎景洪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侯平景洪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柴向明景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雷卫东景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李格景洪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玉罕景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刘文云景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王和景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免去:寇文华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李亚辉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知识出处

景洪年鉴 2009

《景洪年鉴 2009》

出版者:云南民族出版社

《景洪年鉴》是景洪市人民政府主办、市史志办公室承办的综合性大型信息资料年刊。《景洪年鉴(2009)》主要记述2008年景洪市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进步和发展,介绍各行业的新成绩、新变化和新发展。本刊设有特载、专文、大事记、概况、政治、群团、军事、法制、经济管理、财税、金融、农林水电、农垦、工交邮电、城建环保、商贸旅游、外事口岸管理、教育科技、文卫体、社会生活、人物、史志特刊、史海钩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刊、景洪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专刊、附录等26个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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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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