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改革审判方式提高办案效率和案件质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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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勐海年鉴1991-1995》
唯一号: 260632020230000552
事件名称: 1995年改革审判方式提高办案效率和案件质
文件路径: 2606/01/object/PDF/260610020230000001/001
起始页: 013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5年
结束时间: 1995年

事件描述

1995年,法院针对庭审中存在的“三个弱化”(即:1、先清后审,先定后审,弱化庭审功能;2、当事人动动嘴,法官跑断腿,弱化当事人举证责任;3、合议庭只负责审査事实,判决、裁定则归领导,审而不判,判而不审,弱化合议职责)的问题,在传达学习上级法院有关审判方式改革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审判方式改革,变“三个弱化”为“三个强化”(即:1、强化庭审功能;2、强化当事人举证责任;3、强化合议庭职责)。变审问式为“诉辨式”,以之实现有证据举证在法庭,有理讲在法庭,事实査清在法庭,是非责任分清在法庭的审判功能,让当事人打官司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民事审判和经济审判在工作实践中,积极主动推进审判方式改革,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保证了案件质量,在审判人员中实行量化管理,推行主审法官负责制,刑事审判庭积极推动从“审问式”向“诉辨式”过渡,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刑事审判对经济犯罪和毒品犯罪,除坚持从重从快打击犯罪的方针外,还贯彻了对经济犯罪处罚上严厉打击,经济上不让其占便宜的精神,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从遏制经济犯罪猖獗的势头出发,在审判实践中,除依法从重处以刑罚外,并适用了财产刑没收财产,罚金的处罚,加大打击经济犯罪力度,保持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的声威。

知识出处

勐海年鉴1991-1995

《勐海年鉴1991-1995》

出版者:思茅地址印刷厂

本年鉴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军事、法制、农林水电、乡镇企业、邮政电信、经济管理、社会、驻县单位等类目,记载了1991-1995年勐海县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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