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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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洪年鉴2011》 图书
唯一号: 260620020230004564
颗粒名称: 人口和计划生育
分类号: C924.21
页数: 3
页码: 451-453
摘要: 2010年,景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中共景洪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西双版纳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指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法律和民主监督下,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目标,采取措施,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利益导向、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 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关键词: 人口管理 计划生育

内容

【概述】2010年,景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中共景洪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西双版纳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指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法律和民主监督下,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目标,采取措施,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利益导向、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 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2010年,全市辖区户籍总人口32.31万人(不含农垦系统),已婚育龄妇女7.58万人,占总人口的23.5%;出生2730人,死亡1435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12‰;落实各种避孕措施7.02万人,综合节育率为91.94%,其中采取长效节育6.21万人、采取针药药具6990人;施行各种计划生育手术2024例,比上年同期增加237例;纳入服务管理的流动人口9.9万人。
  【计划生育】2010年,景洪市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5‰以内。景洪市属总人口32.31万人,出生2730人,出生率为8.68‰。在出生人数中为计划内出生2537人,计划生育率为95.7%。
  【队伍建设】2010年,按照《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乡镇设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机构、编制、人员。景洪市5乡5镇,1个街道办事处,均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设为当地乡镇政府常设机构(有编制、人员、牌子、公章)。全市乡镇现人口和计划生育编制14个,专职干部16人。每个村(居)委会配备1名计生宣传员,每个村(居)民小组配备1名计生信息员,落实逐年提高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和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员报酬。
  【经费保障]2010年,景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及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99.54万元;安排农村居民“一次性奖励”、"教育奖学金”、保健费等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资金及配套经费78万元;安排育龄妇女及家庭成员数据库初始化工作专项资金10万元,其余部分从社会抚养费中安排补足;安排5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安排实施景讷乡计生服务所标准化建设。按照"四优一满意”标准,完成人员培训、内部质量管理提升工作,计生服务所综合楼工程被列为州政府20项主要工作的重点项目建设之一。
  【宣传教育】2010年,景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召开全市各乡镇计生专干、计生服务人员会议和采取个人自学等多渠道、多层次的学习方式,另一方面将计生法律法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艾滋病防治、婚育新风等内容,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共开展宣传活动194次,发出宣传资料7万余份,发放避孕药具3万余只,宣传受益群众11.4万人次。
  【惠民政策】2010年,景洪市"奖优免补"政策实施以来受到广大农村群众的拥护,促进农村人口计生工作。9月30日,全市农业人口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472户,全市农业人口办理“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5562户。按时完成对奖扶、特扶和"少生快富”奖励对象的纸质资料的申报、审批、年审和变更工作,将相关数据录入国家、省人口计生委的PADIS集成信息网站。全市符合享受奖励扶助金共724人,新增138人,其中:独生子371人,独生女353人。应发放奖励金56.35万元;应享受特别扶助177人,新增42人;应发放奖励金19.9万元。"少生快富"工程奖励扶助对象共889户,其中:双女户274户,独生子女户615户。应发放奖励资金266.7万元。
  应享受西双版纳州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养老扶助对象28人,新增4人。应发放奖励金1.8万元。全市独生子女考取高中以上学校的人数共有109人,其中考取高中88人,考取大专12人,考取本科9人。应发放奖励资金12.04万元。实施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户和双女户个人缴纳的资金全额资助政策。全市计划生育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非边境村委会申报对象共有2.14万人(其中:独生子女户1.26万人,双女户8733人)。组织病残儿童鉴定1批9人。【行政执法】2010年,景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行政执法督导、检查工作,强化行政执法意识,提高执法水平,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规范人口计生系统的行政行为,制定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行政许可项目的办理流程,制作统一的违法生育行为处罚法律文书格式下发到基层计生办。要求对违法生育当事人进行处罚时,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合议、做出处理决定、告知权利、征收社会抚养费、结案的程序进行,无非法拘禁、株连亲友、乱收费、搭车收费、"放水养鱼”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确保行政执法的严谨性、严肃性和规范性,促进计划生育法制化管理。依据《景洪市开展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办计生办,认真做好违法生育行为的摸底调查和案件查处工作,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全市共发现违法生育案件2110起(其中当年违法生育案件368起,历年违法生育案件1742起);查处违法生育案件1740起(其中当年违法生育案件302起,历年违法生育案件1438起);案件查处率82.07%,历年案件查处率82.54%;处罚的案件中应征收社会抚养费823.565万元,实征收422.095万元;当年应征收社会抚养费302.97万元,实际征收99.30万元,征收率32.78%;历年应征收社会抚养费520.595万元,实际征收322.795万元,征收率62.01%。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2010年,景洪市人口计生部门登记在册的辖区流动人口总数为9.9万人,其中:流入人口8.5万人,流出人口1.39万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18~49周岁)4.04万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2.25万人;已婚育龄妇女建档1.96万人,建档率86.9%;当年出生591人,违法多生育31人;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率83.3%。流动人口个案信息录入系统1.58万条,反馈信息1.06万条,反馈率67.05%。流动人口约占全市辖区总人口的19.55%,占辖区户籍人口的24.3%。
  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点直报情况:第一次直报点为全市10个乡镇和允景洪街道办,上报户籍人口40.17万人,流动人口7.98万人,其中:流出人口4348人,流入人口7.55万人。第二次直报点为允景洪街道办的曼景兰、嘎栋、花卉园、白象湖4个居委会以及勐罕镇的曼景涯、曼景,勐旺乡的勐旺、大平掌4个村委会;上报流入人口数2.05万人,其中:集中居住流人人口5673人,分散居住流人人口1.48万人。向国家人口计生委上交流动人口调查问卷293份。
  【计划生育协会建设]2010年,全市共有计划生育协会组织116个(含流动人口计生协会14个),计生协会会员1.8万人,协会小组521个,会员联系户1562户。全市计划生育协会各级组织,配合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工程等各项工作,共开展宣传教育50余次,发放宣传单及宣传册7万余份。抓好村民自治,确定普文、基诺两个乡镇作为市级计生村民自治试点。
  【"推套防艾”工作】2010年,全市共免费发放安全套28.1万只(对已婚育龄妇女发放12万只,开展防艾宣传活动发放16.1万只)。重点场所中的星级宾馆27家,共摆放安全套27家,摆放率100%;星级以下宾馆、酒店和旅社255家,摆放安全套249家,摆放率97.65%;药品经营单位568家,摆放安全套568家,摆放率100%;娱乐场所29家,共摆放安全套29家,摆放率100%。牵头组织"推套防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展开2次"推套防艾”工作联合大检查。共检查宾馆、酒店、娱乐场所269家,查出问题3类,19处,均已责令整改。
  【表彰奖励】2010年3月,景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在全州人口计生系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知识竞赛中荣获二等奖;7月,在全州计划生育科技大练兵技术服务技能竞赛中荣获二等奖;在全州计划生育药具"三基”岗位练兵知识演讲比赛中荣获一等奖,讲演选手嘎洒镇计生服务所药具管理员罗玉芬被推荐代表西双版纳州参加全省计划生育药具"三基”岗位练兵知识演讲比赛荣获二等奖,随后推荐罗玉芬到中央电视台进行展演;9月,勐罕镇计划生育服务所玉香腊被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评为纪念《公开信》发表30周年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新闻人物”。

知识出处

景洪年鉴2011

《景洪年鉴2011》

出版者:云南民族出版社

《景洪年鉴(2011)》主要记述2010年景洪市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进步和发展,介绍各行业的新成绩、新变化和新发展。本刊设有特载、专文、大事记、概况、政治、群团、军事、法制、经济管理、财税、金融保险、农林水电、农垦、工交邮电、城建环保、商贸旅游、外事口岸管理、教育科技、文卫体、社会生活、人物、史志特刊、附录等23个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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