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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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洪年鉴2011》 图书
唯一号: 260620020230004560
颗粒名称: 社会生活
分类号: D669
页数: 13
页码: 444-456
摘要: 景洪市民政局是主管全市民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7个股室:办公室、优抚安置股、低保股、救灾救济股、行政区划地名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婚姻登记管理股。在职人员20人,其中:正副局长3人,其他非领导职务人员14人,工勤人员3人。下属5所敬老院,每个敬老院正式事业编制2人,共有事业编制10人。2010年,景洪市民政局围绕中共景洪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工作目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宗旨,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生态”为中心,提高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水平,维护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权益,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履行职责,真抓实干,完成年度各项民政工作任务。
关键词: 社会生活 社会服务

内容

民政侨务
  【概述]景洪市民政局是主管全市民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7个股室:办公室、优抚安置股、低保股、救灾救济股、行政区划地名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婚姻登记管理股。在职人员20人,其中:正副局长3人,其他非领导职务人员14人,工勤人员3人。下属5所敬老院,每个敬老院正式事业编制2人,共有事业编制10人。2010年,景洪市民政局围绕中共景洪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工作目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宗旨,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生态”为中心,提高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水平,维护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权益,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履行职责,真抓实干,完成年度各项民政工作任务。
  【救灾救济】针对景洪市自然灾害频繁等因素,景洪市加强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完成市级救灾应急预案1份,乡镇(街道办)应急预案11份,行政村(居委会)应急预案81份,实现灾害应急预案县、乡、村三级全覆盖,确保受灾群众在灾后24小时救助到位。2010年,由于气候反常,景洪市持续高温少雨,旱情比往年严重,农作物损失较重。全市81个行政村8.89万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4980公顷,3.84万人8000头大牲畜饮水困难,因灾造成缺粮9890人,缺水8398人,直接经济损失48253万元。同时,景洪市部分乡镇还相继发生风雹灾21起,造成农房损坏严重,4350户农房受损,直接经济损失3500万元。由于景洪市村民农房参加保险,保险公司对农房损坏部分进行理赔,这对景洪市受灾户的救助起到很大的作用。面对严重的灾情,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分配下拨救灾款和开展社会捐助活动。景洪市共收到抗旱救灾资金945.56万元,分配下拨救灾款809万元,其中:市级各单位和群众捐款56.51万元,市级党员捐款77.86万元;发放生活救助款(关爱资金)69.9万元;购置救灾粮374吨,救济困难群众1.6万人次。
  【地质灾害搬迁]2008年8月开始,景洪市发生特大洪涝灾害,有10个村组受到灾害影响需要整村搬迁,因灾搬迁村寨有勐罕镇勐波、帕当,基诺乡巴洒一队,勐养镇八家寨、纳回帕,街道办事处大曼咪,大渡岗乡小黑管、香烟菁,勐龙镇吕相村和阿克新寨10个村寨。景洪市搬迁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列为市委、市政府督办的重点工作。为保障搬迁工作的正常实施,2010年,成立搬迁工作实施领导小组。市政府组织人员对受灾村寨进行实地勘测,制订《景洪市因灾搬迁村寨实施方案》。市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由景洪市民政局救灾股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市委秘书长和分管副市长专门负责搬迁实施工作;相关部门各负其责,职责分明,组织有序。民政部门除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外,还负责联系各搬迁村寨新址平整的协调工作。市规划局负责整个搬迁村寨的规划设计,土地部门负责平整新址,建设部门负责整村搬迁方面的建房工作,交通部门负责通村道路建设。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完成搬迁计划任务的有勐罕镇勐波村(搬迁101户469人,已投入资金1621.3万元,现有95户农户已入住新房,有6户在建和搬迁中)、勐龙镇阿克新寨(搬迁89户367人,投入资金39万元)和吕相村(搬迁22户88人,投入资金54万元);基本完成搬迁工作进入扫尾阶段的有大渡岗乡小黑管(需要搬迁34户123人,投入资金260万元),现有29户农户入住新房,其中钢筋混凝土建筑25户,砖木结构4户,总建筑面积3940平方米,5户未建筑(其中有4户在地质灾害前已搬迁,1户单身不计划在本村建);街道办事处大曼咪村(需要搬迁44户182人,投入资金1169.1万元)新房由各家自建,现已完成建房;基诺乡巴洒一队(需要搬迁78户358人,投入资金1982万元)建房部分已完成,待验收;大渡岗乡香烟管村(需要搬迁22户76人,投入资金10万元)新址已选定,正在规划设计;勐养镇纳回帕村(需要搬迁96户405人,投入资金30万元)已完成新址平整,新址已划分到各户;勐养镇八家寨村(需要搬迁33户141人,投人资金10万元)现宅基地平整工作基本完成,正在进行建房筹备;勐罕镇帕当村(需要搬迁29户140人,投入资金30万元)已完成新址平整。
  【城乡社会救助】城市低保严格按照程序,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实行“季审月发”,基本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才保,应保尽保”的目标。通过核查,对找到工作或生活条件改善的低保户进行清退,有1156户2315人次退出城市低保;同时,因失业或生活条件转差而新增城市低保户有1654户2845人次,做到"补助有升有降、人员有进有出”,防止"一保定终身”的现象发生。2010年,景洪市纳入城市低保的对象有9823户1.63万人,发放低保金3408.1万元。农村低保申请发放工作实行"年审月发",实行动态管理、差额补助的原则。根据《转发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工作文件的通知》精神,景洪市农村低保扩面6850人,纳入农村低保有9966户2.01万人,全年发放农村低保金1480.3万元,全面完成农村低保扩面任务。
  [城乡医疗救助】2010年,景洪市救助城市医疗救助对象641人次,支出医疗救助金207.3万元;农村医疗救助对象2118人次,支出医疗救助金564.6万元。
  [其他救助]2010年,玉溪市民政局救助城市临时困难户325人次,发放临时性救助金55.9万元;救助农村临时困难户4520人次,发放临时性救助金88万元。在春节期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城乡低保户、五保户、特困户、孤儿等困难群体的春节慰问工作,慰问307人,共计7.14万元。
  [五保供养和农村敬老院建设】2010年,景洪市有农村五保户874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0.4%。全市五保户从农村低保中分离,纳入五保供养范畴,用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进行补助,人均月补助80元,全年支付83.9万元。景洪市农村敬老院建设以乡镇分区域规划布局,"十一五”期间,全市计划新建勐罕、勐龙、勐养、普文4所中心敬老院和改扩建嘎洒镇敬老院。全市已投入使用的农村敬老院有4所,其中:勐罕中心敬老院(48床)总投资199.9万元,已投入资金155.9万元,建设资金缺口44万元。2008年10月7日开院,人住老人23人(院内工作人员7人,其中:正式编制2人,聘用护理人员5人)。勐养中心敬老院(66床)总投资338.2万元,已投入资金257.5万元,建设资金缺口80.7万元。2010年6月29日开院,入住老人30人(院内工作人员8人,其中:正式编制2人,聘用护理人员6人)。勐龙中心敬老院(129床)总投资383.8万元,已投入资金301.7万元(含嘎洒敬老院调配的100万元),建设资金缺口82.1万元,后期设备配置缺口50.4万元。2010年10月16日开院,人住老人22人(院内工作人员6人,其中:正式编制2人,聘用护理人员4人);原址嘎洒镇敬老院入住五保老人有20人(聘用护理人员3人)。普文中心敬老院(66床)总投资404万元,已投入资金164.5万元,建设资金缺口239.5万元,后期设备配置缺口30万元。主体工程竣工验收,附属工程因缺乏资金暂未动工。嘎洒中心敬老院(106床)属于改扩建项目,总投资约380万元,正在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等前期工作。全市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93人,集中供养比例为10.6%。项目全部建成后,全市415个五保对象可以得到集中供养,集中供养率达47.5%。
  [双拥优抚安置]2010年,景洪市民政局在元旦、春节、"八一”建军节期间对辖区驻军警单位(28个)、重点优抚对象、军队退休干部和军工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25万元。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10次,召开座谈会15次,表彰会1次;在发生灾情时动用城区驻军军车15辆次,运送粮食130吨,开展军民联谊活动和为民服务活动10次,为勐养中心敬老院开展一次义务卫生大扫除;组织州市民政局干部职工到勐龙烈士陵园进行纪念活动,让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受到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大家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多方筹资,投资30万元完成勐龙烈士陵园维修工作。结合实际开展文化拥军和实事拥军活动。组织人员到辖区部队开展"五民”活动;通过走访驻区部队,为大渡岗雷达站安排3万元困难补助金,解决部队用水难问题;为市消防大队安排2.6万元的抢险救灾工作经费。
  【优抚工作]2010年,景洪市民政局为全市1104名优抚对象发放补助金315万元。建立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缓解优抚对象看病难。为全市重点优抚对象办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为重点优抚对象办理大病住院保险,参保人数1104人,参保率100%;为10名优抚对象补助5.5万元医疗救助金。对全市参战退役人员进行普查登记,申报认定参战退役人员共有979人,按每月2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为12户住房困难的老复员军人解决6万元建房困难补助金。落实义务兵家属优待政策。将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纳入财政预算,发放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45.2万元。
  【安置工作】2010年,景洪市民政局共接收2009年冬季退伍士兵75人(转业士官3人),其中:农村安置23人,农场安置26人,城镇安置26人;在城镇安置中"双考”安置8人,货币安置9人,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35.6万元。对回农村的退役士兵,按每人1000元标准发放安家费。为解决自谋职业人员的就业出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邀请用工单位,举办退役士兵就业专场招聘会,提供20多个岗位,供退役士兵挑选。全市退伍安置工作,按规定时间完成安置任务。按规定补发2003一2008年,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金,全市需补发自谋职业金退役士兵有81人,需补发金额为114.3万元;已补发61名退役士兵,发放补发金额99.4万元,有10人重新找到工作岗位,不再补发自谋职业金,余下10人还在查找当中。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2010年,景洪市民政局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配合全市第四届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指导工作,换届选举工作自2010年1月开始,5月全部完成。全市有83个村委会共选举产生458名委员(其中:主任83人,副主任83人,委员292人),对新当选村干部进行培训。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村(居)委会的各种统计上报工作,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创建活动,推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同时,抓好和谐社区和农村社区5个示范点创建活动,推动和谐社区全面的展开。景洪市有城市社区14个 (其中:完全借用办公用房的社区6个,完全租用办公用房的社区4个,服务用房的社区4个),农村示范社区5个。下拨到景洪市12个社区基础建设资金共计57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20万元,省下拨社区建设资金275万元,市下拨建设资金75万元,已划拨资金105万元给施工方。2010年,申报曼斗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核实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月定期生活补助工作,全市月享受定期补助78人,其中新办理定期补助1人, 按期发放生活补助金。同时,对新中国成立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2位农村老党员给予定期生活补助。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2009年,全市4个网点完成福利彩票销售额457.3万元。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为2名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做康复手术,为19名疝气儿童做康复手术; 加大对孤儿救助力度,重新核实孤儿的情况和月补助金发放管理工作,对符合孤儿条件的进行补助,全市38名孤儿享受低保补助,发放低保金120元/月;同时为艾滋病致孤儿童发放生活救助金,农村每人每月80元,城市每人每月190元;处理无名尸体62具,安置弃婴2起;接待咨询有关社团登记、弃婴儿童寄收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人员58人次;接待流浪乞讨人员91人次,其中:送医院住院治疗19人次,送州救助站72人,10岁以下儿童5人。
  【社会组织管理】2010年,全市有各种社团53个,其中:社会团体44个,民办非企业9个。按照上级关于开展社会团体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市50个社团和民办非企业进行年检工作,对10个不符合条件社会团体给予注销。根据上级有关开展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工作文件精神要求,对36个所属社会团体认真组织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召开视频会,上报景洪市社会团体"小金库”自查自纠总结。同时,对全市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进行指导,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推进会和视频会议4次,参会人员123人。
  【殡葬管理]2010年清明节期间,景洪市民政局联合州民政局在孔雀湖共同组织举办"优质服务、阳光殡葬"宣传月活动,悬挂殡葬改革宣传横幅14条,宣传展板13块,发放宣传单8000份;在清明节期间共接待祭扫人员4.83万人次,人园机动车4080辆次。做到安全、平安、文明和谐清明祭扫,完成全市清明节期间的宣传、接待工作任务。景洪市实施建立41个农村公益性公墓。理顺殡葬管理机构权属关系,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将"景洪市公墓管理所”更名为"景洪市龙山公墓”。
  【区划地名]2010年,景洪市民政局完成撤乡并镇后的乡镇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签订工作。围绕居民关心的第二代身份证办证问题,对各乡镇政府和公安等部门所使用的地名名称用字进行全面核对和检查,做好乡镇地名的命名、更名和核对检查工作;同时加强对乡镇地名工作者和民政助理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加快对地名数据库建设,基本完成对地名信息、区划信息资料的部分补录。办理市政府转来各类有关地名的命名、更名处理意见8件27条,填报地名命名、更名报审表78份;办理市政府转来州政协提案1件。做好全省第二次地名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成立领导机构,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专门设立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各项工作按上级部门的要求逐一开展。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省民政厅组织的地名普查培训工作,为下阶段地名普查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婚姻登记】 为提高婚姻登记工作人员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2010年,景洪市民政局分3次派出登记人员到深圳进行婚姻登记培训、到昆明学习云南省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参加全州性的婚姻登记工作业务培训。以婚姻登记窗口为载体,做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在市民中形成贯彻婚姻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注重婚姻窗口的行风建设,健全和落实服务承诺制,优化工作流程;坚持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规范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和婚姻登记质量。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抓好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婚姻登记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7498对(其中:市婚姻登记窗口办理2852对,乡镇办理4646对);离婚登记1252对(其中:市婚姻登记窗口办理793对,乡镇办理459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2062人;接待婚前(艾滋病)咨询人数5000余人次;整理婚姻档案88卷。婚姻登记无违法违规事件发生,无投诉,婚姻登记合格率为100%。同时,加强对乡镇婚姻登记点的业务指导和宣传,加快婚姻登记队伍建设,树立民政窗口单位的良好形象。
  【党风廉政建设】2010年,景洪市民政局领导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规定,严格按照《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文化建设各项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抓不懈,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反腐倡廉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开展警示教育,在办公楼醒目的地方悬挂廉政警示标语,时时警惕大家,不断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推行政务公开,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加大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和检查,多次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基层民政专项资金使用进行检查,没有发现违纪违规挪用现象。为督促局机关各股室更好地履行职责,制订《景洪市民政局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围绕救灾股、低保股、优抚安置股3个关键岗位,人、财、物管理使用等重点环节开展监督,确保行政行为监督制度落到实处。无人因行贿受贿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受到行政问责,无重大安全事故和不稳定事件发生。
  【队伍建设】2010年,景洪市民政局按照政府四项制度建设的要求,制订《景洪市民政局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工作方案》,加强机关干部的效能建设考评,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提升行政能力,转变工作作风,打造为民、务实、高效行政机关,促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召开动员会,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签订党员目标责任承诺书,设立宣传栏,在宣传栏公开党组织承诺书,各项活动按实施方案要求有条不紊地落实。通过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全局上下讲奉献、重品行,模范带头作用的氛围初步形成;特别是在发放抗旱救灾特殊党费中,党员干部职工放弃节假日,按时把救灾资金送到灾民手中,充分体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广大党员参与全市举办“风采杯”运动会。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治艾滋病、老干部、信访等工作。办理人大和政协建议、提案,加强信访维稳工作。严格按照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整治的要求,抓好市民政局责任路段的城市环境卫生整治管理工作。编制本部门"十二五”规划,申报救助管理站、救灾物资仓库、殡葬管理所、社会救助中心等重大建设项目;重新编制上报民政局"三定"方案。做好扶贫帮扶的5个挂钩单位的帮扶工作。严格按照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做好96128政务信息专线、重大听证、重大公示、重要通报、行政审批等网站建设工作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建设及网络信息发布工作。围绕民政工作做好宣传和报道。全年发出民政信息41期,《灾情快报》4期,印制《景洪市抗旱救灾信息公示栏》和《景洪市抗旱救灾图片展》各1期;同时还邀请电台、报社等媒体,对民政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受到各界重视,有效地激发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抗旱救灾的热情。景洪市被评为全国村委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市,市民政局被市委评为第四批新农村指导员派出优秀单位。
  (岑尚丽)
  民族宗教
  【概述]2010年,景洪市民族宗教局内设2个职能股室:办公室、综合股。人员编制:行政编制7名,工勤人员1名,合计8名。实有人员10名,其中正副局长3名,科员1名,工勤人员1名,其他非领导职务人员5名。景洪市民族宗教局在中共景洪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及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团结,履行工作职能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狠抓民族经济和宗教事务管理等工作的落实,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佛教协会】2010年12月20~21日,景洪市召开佛教协会第四次代表大会,来自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58名代表参加会议。会议回顾佛教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今后一段时期工作任务,选举产生景洪市佛教协会第四次理事会理事15名。
  【扶持人口较少民族】2010年,全市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共申报32个,项目资金共计1110万元。其中:人口较少民族补助资金345万元,散杂居及边境民族工作专项经费300万元,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资金100万元,中央兴边富民行动补助资金365万元。
  【获得宗教工作优秀奖】2010年,景洪市民族宗教局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根据云南省民委、西双版纳州民宗局和中共景洪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统一对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经省民委、州民宗局逐项进行考核,获得年度宗教工作优秀奖。
  【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2010年,景洪市民族宗教局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云南省民委、西双版纳州民宗局和中共景洪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与州民宗局签订《西双版纳州民宗局系统2010年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共景洪市委、市人民政府将景洪市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与景洪市工作目标责任同时进行考核。5月10日,召开2010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签订会议,对6个优秀单位、8个良好单位和2个合格单位兑现责任奖金,与10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5个国营农场签订 《景洪市2010年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
  【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法律进佛寺”活动】2010年,景洪市民族宗教局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意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曼春满佛寺获得“首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称号。开展"法律进佛寺”工作,对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爱国主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主动把法律送进佛寺,在宣传、培训的基础上,聘请184名僧人为农村法律宣传员。
  【排查调处隐患和矛盾]2010年,景洪市民宗局为做好民族团结稳定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景洪市民宗局处理突发事件预案机制》,迅速应对辖区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参与中共景洪市委、市政府做好矛盾纠纷和影响民族团结事件的调处工作。参与调处矛盾纠纷事件2件,涉及人员273人;社会隐患排查6件,涉及人员326人。
  【首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2010年6月22~25日,景洪市民宗局与市文体局共同承办的首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来自10个乡(镇)和1个街道办事处的192名运动员参加荡秋千、射弩、陀螺、板鞋竞速、高脚竞速共5类24项传统体育竞赛。
  【电脑农业】2010年,为做好景洪市电脑农业系统推广工作,对"景洪市电脑农业”网站作完善和更新,实现网上推广、信息发布、技术咨询、信息更新维护。完成电脑农业系统推广面积10.2万亩,完成计划任务的102%,增收410.45万元。其中:水稻完成5.2万亩,玉米完成3.1万亩,茶叶完成3万亩,优质南瓜完成0.6万亩。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2010年,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委"促进科学发展、维护边疆安宁、增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云南”的要求,景洪市民族宗教局精心组织安排,开展"第十一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辖区各农场主要街道、路口悬挂用傣汉两种文字书写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横幅73幅,张贴宣传标语1044条;召开座谈会、培训会、学习动员会、群众大会、报告会、文艺晚会366次(场);出黑板报、专栏、墙报、简报329期;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集中宣讲活动,9月16一21日,深入10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及机关站所、中小学校、村委会和国营农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讲活动,宣讲49场,共有4496名基层党员干部参加听讲。
  【民族青年联谊活动】2010年9月27日,景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和团市委在市民族中学举行景洪市世居民族青年代表联谊活动,开展升国旗仪式一次、"民族团结同心树”植树活动一次、民族青年联谊活动一次和民族团结青年讲坛一次。来自景洪市13个世居民族的34名青年代表和市民族中学全体师生参加活动。
  [开展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登记】2010年,为全面了解全市社会各界少数民族的基本情况,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工作,根据《云南省民委关于登记报送全省社会各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基本情况的通知》,对景洪市辖区内社会各界比较有影响的少数民族人士进行登记上报。其中:社会各界少数民族人士登记8名,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有影响的少数民族人士登记7名。
  【艾滋病防治宣传】2010年,景洪市民宗局以州佛教协会"佛光之家”为平台,开展防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参加2期防艾知识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46人次,发放宣传材料4000余份。
  【生猪养殖技术培训】2010年,根据国家民委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的中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综合扶贫开发示范项目要求,为做好在景洪市基诺族乡司土村委会实施的项目工作,8月11~13日在基诺族乡司土村委会巴伞二队村小组和回鲁村小组举办两期生猪养殖技术培训。司土村委会7个村小组204名干部群众参加培训。
  [法律法规培训]2010年9月14~15日,景洪市民宗局结合全州第十一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在普文镇曼飞龙村委会举办民族团结示范村暨乡村干部培训会。镇党委、政府领导、村"两委”干部、12个自然村党支部书记、村小组组长、理财小组成员共82人参加培训。
  【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活动】2010年,市民宗局承办“嘎汤帕”节座谈会,在景洪基诺族乡巴卡新寨举行的"特懋克”节活动;完成傣历1372新年节承担的各种传统系列活动。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2010年,市民宗局根据中共景洪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的实施意见》和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制订《景洪市民宗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并加强领导,严格组织,结合实际,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周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概述】2010年,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扩大就业再就业、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力推动人事编制和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就业再就业目标】2010年,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就业岗位2521个,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906人,完成目标任务1850人的103.03%;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902人,完成目标任务800人的112.75%,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人数605人,帮助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63人。景洪市从业人员3.1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89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8%,低于目标任务4.0%;农村劳动力转移1860人,完成目标任务1800人的103.33%。落实小额担保贷款保证金150万,完成100%。办理"失业证"870本,农民工服务手册3115本。以召开企业负责人座谈会、举办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优惠政策讲座等形式,让企业积极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有13家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87人。
  【养老保险】2010年,景洪市参加养老保险企业373户,参保人数1.61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46万人的111%;企业职工参保1.32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17万人的112%。养老金总收入5423万元。为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4301万元。清欠养老保险费131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30万元的128%。清理已改制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费11户383.4万元。
  【医疗保险】2010年,景洪市实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2.46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6.46万人,其中农垦系统参保1.77万人,完成率达101%0将现有关闭破产企业和濒临破产的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5427名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实缴基本医疗保险费4224万元,收缴率98%。实缴大病医疗保险费312万元,收缴率94%。统筹基金支出2748万元,住院享受待遇4924人次;大病医疗保险支出359万元。居民医疗保险支出559万元,享受待遇2193人次。
  【失业保险]2010年,景洪市失业保险101家754人,参保1.73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32.68%,征缴失业保险费315.99万元。按时足额发放失业救济金及医疗补助费124.42万元。
  【工伤保险】2010年,景洪市参加工伤保险的各类企业409户,参保人数1.12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2%,其中农民工参保46户3900人。参保单位455户1.17万人。工伤保险费收入197万元,支出110万元。
  [生育保险】2010年,景洪市参加生育保险的各类企业367户,参保人数1.05万人,完成目标任务9500人的111%。生育保险费收入为199万元,支出为65万元。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共109人,支付生育保险基金65万元。
  【农村养老保险】2009年12月24日,景洪市正式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景洪市应参保17.27万人,已参保登记16.54万人,参保率达95.76%。其中:60周岁以上领取待遇人数2.25万人,发放基础养老金1500多万元;16~59周岁应缴费参保人员15.01万人,参保缴费人数14.29万人,收缴新农保养老保险费1900多万元,缴费参保率95.24%。
  [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月”和"春风行动”活动】2010年3月4日,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就业援助进家入户、帮您解决就业困难”为主题组织招聘会,26家企事业单位提供370个岗位,到会应聘(包括残疾人)约330人,达成就业意向81人。以"服务进城务工,帮助就近就业,扶持返乡创业”为主题组织了专场招聘会2次,接待咨询890余人次,提供各类就业岗位860余个,为600余名求职者提供就业服务,167人通过招聘活动成功实现就业。
  [劳动力市场】2010年,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挥劳动力市场的主渠道作用,提升市场服务功能,为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农民、高校毕业生提供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咨询、社会保障代理等"一条龙”服务,有求职登记人员1536人次,提供就业岗位2521个,成功就业612人。
  【小额担保贷款和"贷免扶补”]2010年,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166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通过审核符合条件163份(其中:大中专毕业生29人,农民工20人,城镇失业人员114人),报送到农村信用社,经财政、信用社进一步审核,发放贷款153人、76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50人的102.00%o审核移交符合"贷免扶补”贷款条件的材料835份,发放贷款824户412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796户的103.52%。
  【公益性岗位]2010年,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发83个机关、事业单位625个公益性岗位(男296人,女329人),其中零就业家庭63人,40~50岁人员215人,失业1年以上人员270人,低保人员2人,完全失地人员75人,完成目标任务600个的104.2%。
  【困难企业认定】2010年,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困难企业认定工作,认定困难企业24户722人,补贴24户、722人,补贴金额120.61万元,完成目标任务350人的206.29%。按照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的相关要求,与景洪市财政局、景洪市农村信用社等单位联合会审,确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扶持对象。
  【社会保险补贴】2010年,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及国企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稳定就业。实行就业"一站式"服务,为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为318人发放补助94.54万元。
  【就业培训】2010年,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竞争力。邀请热作所、职中、昆明相关专业教师,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加强培训宣传力度,增加技能培训项目,把好培训质量关,有针对性地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培训。主要开展物业管理、水电工、橡胶加工等方面的就业培训,培训3期280人。[再就业资金]2010年,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争取上级再就业资金629.80万元,上年结转168.97万元,利息收入2.79万元,共计801.56万元。支付就业补助资金425.75万元,其中支付公益性岗位补贴343.59万元、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5.74万元、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76.42万元, 结余375.81万元。
  【基本医疗保障]2010年1月,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始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政策。通过加强宣传、强化措施、平稳推进和新旧制度的顺利衔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项工作实现州级统筹。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和简化业务经办流程。完成各农场退休人员纳入地方医保统筹工作。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政策标准落实各项补助,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以及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城镇居民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提高到60%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上升到5万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达到15万元。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增加到2万元。生育费用纳入居民医保范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医疗费用结算环节上,全部实现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方便参保人员看病就医。分别对"两定机构"执行医保政策、医疗服务协议履行情况进行量化考核检查,进一步加强对"两定机构”的管理,维护群众利益。
  [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2010年,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西双版纳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试行办法》和《实施细则》,针对4749名被征地农民开展宣传工作,深入居委会和居民小组21次,召开会议18次,发放宣传材料4800余份,13人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缴纳养老保障金12.77万元,财政拨入配套资色8.35万元,发放养老保障金1.12万元。
  【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2010年,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确保各项基金的合理运行,联合地税、财政、银行、社保各经办机构等有关部门进行社会保障基金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把它形成一个日常工作来抓,每季度按时上报报表。在开展劳动执法年审工作期间,对前来进行年审的单位2009年劳动用工人数、年工资总额及各项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进行审核,共审核362家参保单位1.07万人,工资总额为22457.9478万元。开具《景洪市社会保险稽核情况告知书》362份,其中查出问题68家,下达整改通知书68家。49家已经整改,19家在整改,整改金额为10.94万元。部分单位从2010年开始参加五项社会保险。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2009年7月以来,景洪市应参加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227个,实际参加岗位设置211个,应设置岗位数6315个。各有关单位上报岗位设置方案211家,其中上报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59家。核准岗位设置方案211家,核准岗位数6255个,其中:市属单位核准161家,乡镇所属单位核准50家。岗位设置实施办法已通过实施209家。完成岗位聘用和认定110家,完成52%;完成岗位聘用数4632个(其中:管理岗位218个,专业技术岗位3971个,工勤技能岗位443个),完成73%,超额完成上级下达任务40%。
  【农垦改革】2010年,景洪市全面铺开农垦改革工作,围绕农场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职能职责等工作开展调研。抽调人员组织开展行政管理岗位和服务岗位、各农场机关和医疗卫生系统人事档案审核、确认工作,以及农场工作人员招录招聘工作。
  【公务员管理】2010年,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完成2009年度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64家单位1770人参加考核,其中:公务员1614人,工勤人员156人。考评优秀人数339人,占参加考核人数的19.25%;称职人数为1274人,占参加考核人数的72.34%;不称职2人,不定等次146人。对3名违纪公务员给予行政处分。完成67名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审核工作。按规定给56名公务员办理调动手续,其中,市内调整30人,市外调入14人,调出10人,军队转业安置2人。完成市档案局等11家事业单位参公管理171名人员公务员过渡、任职定级及申报登记工作。
  【"七个一”活动]2010年,景洪市组织开展"七个一”主题演讲活动和征文活动,2名公务员获得云南省"七个一”主题征文荣誉奖。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2010年,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继续教育,做好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审和职业技能等级培训登记、审核、申报管理工作。继续教育以低碳经济为主要内容,3272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参加培训,比上年增加1227人。审查教育、农业、艺术等系列评审高、中、初级材料649份。229人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267人取得中级资格认定,77人取得副高级资格认定。完成教育系统新招工作人员114人转正定级职称认定工作。推荐上报135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申报工种涵盖汽车驾驶、中式烹调师、保卫、业务办公、护理等工种。
  【事业单位人员调配】2010年,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程序,办理人事调整招录手续234人。其中,市内调整79人,调入28人,调出15人,新招录112人 (其中公开招聘和引进77人)。
  [人事档案管理12010年,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人事档案1.33万册。其中:公务员单位(含参公单位)在职干部档案1267册,学生档案1532册,企业干部档案133册,事业单位和部分企业移交的人事档案8262册:,退休干部档案689册,死亡人员档案173册,无头档案816册,退伍军人档案218册,辞职、开除人员档案188册。
  [工资福利待遇审批]2010年,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在职公务员级别工资248人,月增资4034元;提前退休11人,月增资323元;发放一次性奖金1882人、190.39万元。审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级工资:专业技术人员5035人,月增资13.02万元;工勤人员911人,月增资1.8万元;发放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6013人、637.74万元。审批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档次:公务员(在职)1514人,月增资5.05万元;工勤人员(在职)206人,月增资7039元;提前退休公务员97人,月增资5638元;提前退休工人14人,月增资659元。审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变动职务工资2908人,月增资36.13万元;审批学历更动工资107人,月增资3545元;审批科技浮动工资32人,月增资872元;审批警衔津贴143人,月增资4.89万元;审批更改参加工作时间15人;核定2008年新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转正定级待遇170人;审批教护龄津贴20人,月增资55元;审批2009年度带薪休假27人9.36万元;完成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套改18人,退休3人;办理机关单位退休11人,事业单位退休71人,企业提前退休10人,事业单位退职3人;审发一次性抚恤费、丧葬补助费22人、57.68万元;审批遗嘱生活困难补助费7人、520元;审批离休干部护理费3人,月增资1200元;办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高龄补贴2人,企业39人;审核个人档案,套改公务员工资,90人由事业单位工资待遇转为公务员工资待遇;进行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一、第二批住房补贴的审批工作,审核发放389人、593万元;完成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审批工作,审批在职427人,月增资7.78万元;申报特殊工种和劳动能力鉴定54人,审批6人。
  【"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订"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和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将规划编制工作的分解落实到各股室、中心、保障所,分别针对人事人才、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总体思路、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开展重点课题调研,结合景洪市发展现状,综合分析调研成果,形成《景洪市"十二五”人力资源开发与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纲要》框架。
  【高技能人才选拔】2010年,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培养和造就一支素质优良、创新能力强、领军作用突出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开展2010年度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云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业技术人员选拔推荐工作。兑现16名"乡土人才”奖,其中,1人获得"省级拔尖乡土人才奖";推荐10名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到省内外进行特殊培养的选拔工作,其中教育系统4名、卫生系统3名、景哈乡2名、水利局1名。
  【人才引进】2010年,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面向全省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招录小学教师43人,招聘乡镇初中特岗教师23人。到云南师范大学和昆明理工大学引进高中教师34人和水利水电专业技术人才1人。
  【法规宣传]2010年,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为主,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坚持日常巡查,做到早防范。在开展检查的同时,对企业员工进行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宣传材料6000余份。在城区,联合信访、公安、建设、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召集各建筑企业及开发商,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并与19家企业签订保障农民工权益承诺书,在两家企业设立两名建筑领域农民工维权联络员,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及务工人员的维权意识,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秩序。
  【劳动执法]2010年,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用工较为集中的建筑企业、砖厂、石厂、矿山进行专项检查,检查32家企业,查处4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克扣及拖欠工资案件、非法收取押金案件98起,结案96起,未结案2起,涉及201名劳动者,追回工资及押金107.27万元。为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工作,现账户金额829.7万元。接到劳动争议案件121件。其中:撤诉3件,不予受理20件,立案受理101件,结案89件,正在处理12件。其中,开庭审理裁决55件,裁定5件,调解29件,涉及劳动者121人,涉及金额200万元。
  [合同鉴证】2010年,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鉴证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合同1226人、3678份,鉴证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合同395人、1185份,签证企业劳动合同324家、2365人、7095份。
  【机构编制管理]2010年,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机构编制管理情况专项督查,探索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规范市级机关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理核编377人次,控制数量,保证质量,严格控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实有人数。景洪市行政、事业单位375个,编制总额9215名,实有在职人数8411人,其中党政群机关在职人数1808人,事业单位在职职工6603人。
  【机构编制改革】2010年,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整景洪市行政管理机构的职能、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增加市委组织部等2个单位领导及其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名;规范市检察院、市法院内设机构及领导职数;成立景洪市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景洪市林权流转服务中心,景洪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中心,勐养、普文、勐龙、嘎洒敬老院,乡镇环境保护管理所,乡镇交通运输管理站,乡镇(街道)农村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增加路灯管理所等4个部门的人员编制。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2010年,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从登记规则、年检标准、监督管理、执法主体、档案管理5个方面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进行统一规范。事业单位新设立登记3家, 变更登记14家。应参加法人年检事业单位279家,未办理登记21家(没有确定法定代表人等原因),实际参加年检258家(其中7家为新成立单位不需年检),年检率92%,年检合格率100%。
  【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管理12010年,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办理和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新农合医疗保险费用。新聘22名村官充实到乡镇(街道)工作。景洪市在职村官77名。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2010年,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2009年安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10人办理个人医疗保险。安置部队转业军人2人,接收安置自主择业干部19人,调整安置1人。按标准给28名困难企业军队转业干部发放困难补助金19.9万元。
  【群众来信来访】2010年,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接待群众来访1700余人次,书面答复11件信访件,受理人事处分人员案件6起,调查工伤事故案件39件,调查终结38件。办理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件。
  (杨晓川)
  人口和计划生育
  【概述】2010年,景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中共景洪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西双版纳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指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法律和民主监督下,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目标,采取措施,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利益导向、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 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2010年,全市辖区户籍总人口32.31万人(不含农垦系统),已婚育龄妇女7.58万人,占总人口的23.5%;出生2730人,死亡1435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12‰;落实各种避孕措施7.02万人,综合节育率为91.94%,其中采取长效节育6.21万人、采取针药药具6990人;施行各种计划生育手术2024例,比上年同期增加237例;纳入服务管理的流动人口9.9万人。
  【计划生育】2010年,景洪市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5%。以内。景洪市属总人口32.31万人,出生2730人,出生率为8.68‰。在出生人数中为计划内出生2537人,计划生育率为95.7%。
  【队伍建设】2010年,按照《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乡镇设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机构、编制、人员。景洪市5乡5镇,1个街道办事处,均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设为当地乡镇政府常设机构(有编制、人员、牌子、公章)。全市乡镇现人口和计划生育编制14个,专职干部16人。每个村(居)委会配备1名计生宣传员,每个村(居)民小组配备1名计生信息员,落实逐年提高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和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员报酬。
  【经费保障]2010年,景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及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99.54万元;安排农村居民“一次性奖励”、"教育奖学金”、保健费等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资金及配套经费78万元;安排育龄妇女及家庭成员数据库初始化工作专项资金10万元,其余部分从社会抚养费中安排补足;安排5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安排实施景讷乡计生服务所标准化建设。按照"四优一满意”标准,完成人员培训、内部质量管理提升工作,计生服务所综合楼工程被列为州政府20项主要工作的重点项目建设之一。
  【宣传教育】2010年,景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召开全市各乡镇计生专干、计生服务人员会议和采取个人自学等多渠道、多层次的学习方式,另一方面将计生法律法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艾滋病防治、婚育新风等内容,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共开展宣传活动194次,发出宣传资料7万余份,发放避孕药具3万余只,宣传受益群众1L4万人次。
  【惠民政策】2010年,景洪市"奖优免补"政策实施以来受到广大农村群众的拥护,促进农村人口计生工作。9月30日,全市农业人口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472户,全市农业人口办理“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5562户。按时完成对奖扶、特扶和"少生快富”奖励对象的纸质资料的申报、审批、年审和变更工作,将相关数据录入国家、省人口计生委的PADIS集成信息网站。全市符合享受奖励扶助金共724人,新增138人,其中:独生子371人,独生女353人。应发放奖励金56.35万元;应享受特别扶助177人,新增42人;应发放奖励金19.9万元。"少生快富"工程奖励扶助对象共889户,其中:双女户274户,独生子女户615户。应发放奖励资金266.7万元。
  应享受西双版纳州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养老扶助对象28人,新增4人。应发放奖励金1.8万元。全市独生子女考取高中以上学校的人数共有109人,其中考取高中88人,考取大专12人,考取本科9人。应发放奖励资金12.04万元。实施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户和双女户个人缴纳的资金全额资助政策。全市计划生育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非边境村委会申报对象共有2.14万人(其中:独生子女户1.26万人,双女户8733人)。组织病残儿童鉴定1批9人。【行政执法】2010年,景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行政执法督导、检查工作,强化行政执法意识,提高执法水平,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规范人口计生系统的行政行为,制定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行政许可项目的办理流程,制作统一的违法生育行为处罚法律文书格式下发到基层计生办。要求对违法生育当事人进行处罚时,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合议、做出处理决定、告知权利、征收社会抚养费、结案的程序进行,无非法拘禁、株连亲友、乱收费、搭车收费、"放水养鱼”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确保行政执法的严谨性、严肃性和规范性,促进计划生育法制化管理。依据《景洪市开展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办计生办,认真做好违法生育行为的摸底调查和案件查处工作,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全市共发现违法生育案件2110起(其中当年违法生育案件368起,历年违法生育案件1742起);查处违法生育案件1740起(其中当年违法生育案件302起,历年违法生育案件1438起);案件查处率82.07%,历年案件查处率82.54%;处罚的案件中应征收社会抚养费823.565万元,实征收422.095万元;当年应征收社会抚养费302.97万元,实际征收99.30万元,征收率32.78%;历年应征收社会抚养费520.595万元,实际征收322.795万元,征收率62.01%。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2010年,景洪市人口计生部门登记在册的辖区流动人口总数为9.9万人,其中:流入人口8.5万人,流出人口1.39万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18~49周岁)4.04万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2.25万人;已婚育龄妇女建档1.96万人,建档率86.9%;当年出生591人,违法多生育31人;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率83.3%。流动人口个案信息录入系统1.58万条,反馈信息1.06万条,反馈率67.05%。流动人口约占全市辖区总人口的19.55%,占辖区户籍人口的24.3%。
  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点直报情况:第一次直报点为全市10个乡镇和允景洪街道办,上报户籍人口40.17万人,流动人口7.98万人,其中:流出人口4348人,流入人口7.55万人。第二次直报点为允景洪街道办的曼景兰、嘎栋、花卉园、白象湖4个居委会以及勐罕镇的曼景涯、曼景,勐旺乡的勐旺、大平掌4个村委会;上报流入人口数2.05万人,其中:集中居住流人人口5673人,分散居住流人人口1.48万人。向国家人口计生委上交流动人口调查问卷293份。
  【计划生育协会建设]2010年,全市共有计划生育协会组织116个(含流动人口计生协会14个),计生协会会员1.8万人,协会小组521个,会员联系户1562户。全市计划生育协会各级组织,配合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工程等各项工作,共开展宣传教育50余次,发放宣传单及宣传册7万余份。抓好村民自治,确定普文、基诺两个乡镇作为市级计生村民自治试点。
  【"推套防艾”工作】2010年,全市共免费发放安全套28.1万只(对已婚育龄妇女发放12万只,开展防艾宣传活动发放16.1万只)。重点场所中的星级宾馆27家,共摆放安全套27家,摆放率100%;星级以下宾馆、酒店和旅社255家,摆放安全套249家,摆放率97.65%;药品经营单位568家,摆放安全套568家,摆放率100%;娱乐场所29家,共摆放安全套29家,摆放率100%。牵头组织"推套防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展开2次"推套防艾”工作联合大检查。共检查宾馆、酒店、娱乐场所269家,查出问题3类,19处,均已责令整改。
  【表彰奖励】2010年3月,景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在全州人口计生系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知识竞赛中荣获二等奖;7月,在全州计划生育科技大练兵技术服务技能竞赛中荣获二等奖;在全州计划生育药具"三基”岗位练兵知识演讲比赛中荣获一等奖,讲演选手嘎洒镇计生服务所药具管理员罗玉芬被推荐代表西双版纳州参加全省计划生育药具"三基”岗位练兵知识演讲比赛荣获二等奖,随后推荐罗玉芬到中央电视台进行展演;9月,勐罕镇计划生育服务所玉香腊被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评为纪念《公开信》发表30周年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新闻人物”。老干工作
  【概述】2010年,景洪市老干部工作在中共景洪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州委老干部局的指导下,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全省、州、市老干部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心全意为老干部服务”和市委跨越式发展的中心工作,抓好老干部"两项待遇”的落实,引导老干部发挥作用,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的自身建设,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打造一支甘于清贫、乐于奉献的老干部工作队伍,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做好老干部工作。
  【"结对帮扶、联建共创”调研】2010年1月5日,景洪市老干局党支部根据《关于开展市直机关党组织与农村党组织"结对帮扶、联建共创"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到结对帮扶村曼戈播新寨村党支部,就围绕该村如何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和谐发展作专题调研。
  [春节慰问】为了做好2010年度全市离退休老干部的春节慰问工作,中共景洪市委、市政府将老干部的慰问工作纳入全市春节慰问统筹安排,及时下发《中共景洪市委办公室、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春节拥军优属慰问和送温暖活动安排的通知》,市财政安排资金898万元作为老干部春节慰问费,于1月下旬起至2月10日,对全市82名离休干部、228名退休干部、57名离休干部遗属,共367名老同志进行走访慰问。
  【市委领导通报情况】2010年2月24日,为确实贯彻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市委老干部局组织离休干部和副科级以上退休干部,在市老干部活动中心集中学习。会议上,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施云峰向老干部通报市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参加学习的老干部达113人。
  【老干部工作暨"双先”表彰会议】2010年3月17日,召开景洪市老干部工作暨离退休干部老有所为和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会议。全市各乡镇、各部门分管领导、专兼职人员和离退休党支部书记等180人出席会议。会议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施云峰主持,市委副书记赵庆东作重要讲话。会议还表彰自2005年以来涌现出的离退休干部老有所为和老干部工作20个先进集体及60名先进个人。
  [兑现住房补贴]2010年3月30日,由景洪市老干局牵头,召集全市各乡镇、市属各单位的负责人和财会人员共150多人,召开兑现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住房补贴培训会。
  【工作交流]2010年3月25日,昆明市盘龙区委老干局组织22名离退休老干部到景洪市交流互访。景洪市委老干部局邀请杨世德等6位离退休老干部与昆明市盘龙区22位老干部进行交流座谈。
  【参观考察】2010年,在傣历1372年新年节前夕,景洪市委老干部局组织离休干部参观新扩建的中国科学院勐仑植物园,发放2009年度离休干部医疗费节约奖。4月11日,景洪市离休干部参观新建的勐养镇至勐腊县高速公路,以及基诺乡、勐罕镇的沿途风光。6月10~11日,景洪市委老干部局组织科级退休干部77人,分别参观大渡岗高尔夫球场,普洱市行政中心建设,梅子湖公园和万亩茶山观景台。参观结束后,市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为老干部介绍2009年全市离休干部医疗费开支的情况,向离休干部发放2009年度医疗费节约奖。获得医疗节约奖的离休干部有30人,奖金总额9.52万元。
  [联欢晚会]2010年6月25日,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9周年,景洪市委老干部局党支部与结对共建曼戈播村党总支,共同举办迎“七一”建党节文艺联欢晚会。
  【交流互访】2010年7月19日,举行思茅区和景洪市老年大学结业典礼,景洪市共有4个班70人参加结业典礼。同时,思茅区老年大学90名学员参加活动。9月8日,勐海县老年大学与景洪市老年大学共同举办一场文艺联欢活动。
  [离退休党支部书记培训】2010年8月18~20日,景洪市委老干部局举办一期离退休党支部书记、支委培训班。参加培训班的离退休党支部书记、支委共有49人,分别来自各部门、各乡镇的31个离退休党总支和党支部。
  【敬老节活动】2010年9月14~19日,景洪市老干部局组织19名处级退休干部赴上海、南京两地参观考察。9月30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施云峰代表市委、市政府看望慰问召存信、王贵生2位老领导,并送上慰问金,老干局领导也陪同慰问。10月8~13日,分2个慰问小组,分别到乡镇、城区看望慰问59位离休干部。10月12日,组织26名离休干部参观考察嘎洒镇曼景罕村委会。10月15日,市老年大学以座谈会的方式庆祝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 "九九"重阳节。
  【“四就近"启动仪式]2010年10月27日,景洪市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四就近”(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服务管理试点工作启动仪式座谈会,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允景洪街道工委的领导,白象湖社区的班子成员以及州市离退休干部共计27人参加此次座谈会。
  [新农村建设工作考察】2010年10月25~30日,景洪市委老干局结合实际组织曼戈播村委会主任及四个村小组组长一行11人赴宁洱、元江、呈贡等地进行为期6天的参观考察。
  (方顺宏)
  老龄工作
  【概述]2010年,景洪市60岁以上老年人(户籍人口)4.8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户籍人口)的12.17%。其中农村老年人4.01万人,城镇老年人0.84万人,80周岁以上老年人0.61万人,占老年人总数的12.55%。社会老龄化程度日趋严峻,且高龄化比重较突出,具有典型的"未富先老”特征。全市有老年活动站58个,各级老年活动室100余个,有门球场39块,地掷球场29块,老年排球场110块,其他球类场地5块。建有老年大学1所,农村老年学校26所,开设有傣文、老年法律、农业知识等课程。
  为迎接老龄化社会的挑战,景洪市老龄委办公室在中共景洪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的条款,加大对老年活动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推广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健身活动,探索老龄事业发展的新路子,老年人政治待遇及生活待遇不断提高。
  [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2010年1月23日,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景洪市从3月10日起,由市财政每年补助公交车公司20万元,正式推行60岁以上老年人持有老年人优待证免费乘坐城市内公交车的政策,实现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受到广大老年人赞扬。共有2.09万名老年人持有老年证优待证。
  【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助发放】2010年,景洪市连续第3年发放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助,符合发放条件的百岁老人31人,80~99周岁高龄老人4264人,共发放216.3万元。
  [60岁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金发放】2010年初,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州政府、中共景洪市委市政府为解决因城市建设过程中造成的完全失地农民生活有所保障问题,给予6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补助生活费。根据西双版纳州民政局、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60岁以上完全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景洪市老龄委办公室对全市60岁以上完全失地农民进行调查、统计,制作"60岁以上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金领取本”,符合发放条件的753人,年发放金额90.36万元。
  [敬老活动】2010年10月16日是传统的"九九重阳节”,也是全省第二十三届敬老节。根据《云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西双版纳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认真组织开展敬老节活动的通知》精神,将农历九月定为"敬老宣传月”。景洪市老龄委办公室为组织好敬老节一系列活动,拟定下发《景洪市老龄办公室关于开展"敬老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及《关于在全市开展助老捐赠活动的通知》。活动期间共收到助老捐款2.22万元。为丰富老年人的业余文化生活,市老龄委办公室与市文体局、市老龄协会、版纳移动分公司共同承办春节及敬老节两台大型文艺活动:景洪市老年人2010年新春乐文艺活动和景洪市2010年敬老节庆祝大会。两节期间,景洪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带头走访慰问百岁老人、贫困老人、贫困小乡干部、贫困残疾老人及敬老院五保老人553人,发放慰问金共计10万元。特别是在"新春乐”活动上,市委、市政府领导慰问420名参加演出的老人,发放演出补助费10万元。
  【门票减免及优先优待】2010年,景洪市辖区内10家旅游景区(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一律对持有老年人优待证的老年人实行门票减免政策。辖区内医院、车站实行老年人优先购票、缴费的优待。
  【老年活动基础设施]2010年,景洪市老龄委办公室根据2009年下发的《关于成立2009年度州政府民心工程景洪市老年活动场地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进行分工。向州老龄办争取建设资金20万元,市老龄办督促相关乡镇分管领导抓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采用政府补助、村民自筹及投工投劳等形式新建15块老年活动场地,解决部分村寨老年人活动无场地的实际困难。
  【"五老两难"工作】2010年,根据云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10年为"五老”解住房难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及州老龄办对"五老两难”工作安排部署,景洪市老龄办向市人民政府申请配套资金12万元,分别为勐龙镇、嘎洒镇、景哈乡、勐罕镇、勐养镇、基诺乡、景讷乡、大渡岗乡、勐旺乡10户"五老”扶助对象(贫困老乡干、贫困复员军人、老优抚对象及贫困老党员、贫困老支边教师)给予每户3万~4万元补助,共计36万元。
  【老年人口抽样调查】为全面真实解掌握老年人口生活面临的困难问题和愿望需求等状况,摸清老年人口基本状况变化情况和老年人的经济、医疗、生活、照料、消费、心理、社会服务等情况,自2000年以来,景洪市两次作为"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抽样调查"的地区之一。根据《云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的通知》精神,从景洪市抽样80名老人作为访问对象,涉及4个乡镇,8个村委会。及时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景洪市"老年人状况追踪调查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开展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工作的通知》。为使调查工作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市老龄办于11月26日抽调4个乡镇8个村委会共16名调查员进行培训,购买80份被访问老年人礼物及调查的相关用品,于2010年12月1日起与全国同步开展中国城乡老年人状况追踪调查。
  【全国老龄委检查指导】2010年9月1日,以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政协副主席李宏塔为组长的全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检查评估组到景洪市进行检查指导。中共景洪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老龄委成员单位领导参加汇报会,分管老龄工作副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就全市贯彻执行《全国"十一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情况向检查评估组.进行汇报,就景洪市老龄工作做法向检查组进行介绍。检查组对景洪市老龄工作在"十一五”期间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检查组一行还参观了景洪市社区和农村老年活动场地及勐罕镇敬老院。
  [学习交流]2010年,中共景洪市委、市政府拿出10万元经费支持老年人开展学习交流,不断增强自身建设和老龄工作管理。6月,市老龄办组织45名老人前往玉溪、昆明、曲靖等城市进行交流学习。老人们听取各地老龄工作先进经验及参观老年学习娱乐设施。9月21日,市老龄办还组织老年人参观在上海举办的世界博览会,一睹国际大都市的繁荣与发展。此外,还与曲靖市老龄委、怒江州福贡县老龄协会、普洱市及勐海县老年艺术团进行艺术交流。
  (曾宪静)
  扶贫工作
  【概述】2010年,景洪市扶贫办在中共景洪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扶贫办的支持和指导下,以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为契机,认真实施克木人扶持项目,做好整村推进、易地搬迁、小额信贷等扶贫工作。完成各类投资2600.49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628.5万元(包括整村推进300万元,易地搬迁扶贫投人112.5万元,克木人项目工程投入116万元,产业扶贫100万元),信贷扶贫资金1700万元,互助资金试点100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折资171.99万元。景洪市扶贫项目有13个村1038户4113人受益,解决贫困人口1800人。
  [落实全省扶贫开发现场会议精神】2010年,景洪市扶贫办把全省扶贫开发现场会议精神作为抓好全市扶贫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在全州扶贫办主任工作会议后,认真组织学习传达全省扶贫现场会议精神,通过落实省、州会议精神,针对景洪市扶贫工作实际,提出新的具体实施计划和目标,进一步明确扶贫开发工作的思路,把干部职工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做到思想统一,目标明确,责任具体,步调一致。
  【整村推进】2009年底,云南省下达景洪市整村推进指标6个村,资金300万元,通过州级评审后项目随即启动。2010年,所有项目全部完工,共完成乡村道路2条长1300米,桥2座,生产道路一条长1600米,村内水泥路4条长1200米,村内排水沟长250米,村内挡土墙支砌50米,拦河坝2座,基层组织建设活动场所3间,篮球场(地)8块,安居房改造122户,建太阳能、沼气池28户,建垃圾池6座,松树种植300亩,扶持农户畜禽养殖138户,完成投资781万元。项目覆盖10个自然村,有838户3363人受益。
  【易地搬迁扶贫】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扶贫办关于下达2009年度易地扶贫开发转移安置任务并拨付资金的通知》要求,景洪市扶贫办组织编报景洪市2个乡镇3个村委会3个村民小组共200户750人的搬迁规划。资金筹措以省财政资金(150万元)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25万元)投资为主,项目建设涉及安居、通电、人畜饮水、科技培训等工程。2010年,勐龙镇阿克新寨完成建房、架电、通水等项目,群众全部搬进新房;景讷乡岔路村完成建房、通水项目,农户全部搬进新房。
  【信贷扶贫】2010年,景洪市的小额信贷第一批指标为700万元,第二批1000万元,共计1700万元。指标下达后,扶贫办马上组织人员深入到各乡镇了解农户、涉农企业生产和资金需求,将符合小额信贷政策的农户和企业,向农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推荐,得到这两家金融部门的支持,列入信贷评估操作程序。信贷资金的使用,增强了景洪市发展经济的"造血功能”,解决了许多农户发展生产的燃眉之急。1700万元扶贫到户贷款,有6个乡镇20个村委会74个村小组,共585户2539人受益。
  [产业扶贫]2010年,产业扶贫项目资金100万元,主要安排在食用菌及油茶产业发展上。即:食用菌产业35万元,油茶产业65万元。
  [互助资金试点】2009年11月,省级在景洪市开展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安排100万元的贫困村互助资金,其资金所有权归项目试点村社内全体社员所有,实行"民有、民用、民管、民享、周转使用、滚动发展”的管理原则。景洪市扶贫办制定《景洪市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景洪市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管理办法》;确定试点村名单及每个村财政扶贫资金支持规模(5万~15万元),其资金分配额度为:嘎洒镇曼典村委会大安村5万元、纳矿小寨10万元、曼典村15万元、回老新寨10万元、回老小寨10万元,助养镇曼纳桩村委会曼龙岗村15万元、跳坝河村委会跳坝河村10万元和景讷乡曼散村委会曼老老寨15万元、大寨村委会纳法老寨10万元。经过反复进村进行多方培训后,群众已经接受这种新的扶贫方式。各项目村已成立互助组,缴纳入户资金,最高每户缴纳300元,最低100元,选定社长、监理、会计等工作人员,资金下拨到各个项目村中。产业布局有种植傣乡雨林木耳、木瓜、台湾青枣、野生蔬菜、养殖本地生猪等。
  [克木人项目】2010年,景洪市扶贫办继续抓紧实施克木人扶持项目建设,完成贫困户危陋房改造26户。至此,省下达的37户克木人危陋房改造,超额完成4户。还对7个克木人村寨整村推进的扫尾工程抓紧实施,共完成村内道路水泥路面延长线350米、垃圾池10个,曼吕村民住房改造16户,完成投资116.99万元。
  【扶贫资金管理】景洪市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云南省小额信贷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易地开发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实行报账制,由专人专户管理,封闭运行,资金跟着项目走,做到资金安排到项目,支出核算到项目,无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李保才)

知识出处

景洪年鉴2011

《景洪年鉴2011》

出版者:云南民族出版社

《景洪年鉴(2011)》主要记述2010年景洪市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进步和发展,介绍各行业的新成绩、新变化和新发展。本刊设有特载、专文、大事记、概况、政治、群团、军事、法制、经济管理、财税、金融保险、农林水电、农垦、工交邮电、城建环保、商贸旅游、外事口岸管理、教育科技、文卫体、社会生活、人物、史志特刊、附录等23个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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