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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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洪年鉴2011》 图书
唯一号: 260620020230004522
颗粒名称: 环境保护
分类号: X32
页数: 4
页码: 358-361
摘要: 2010年是全面实现景洪市"十一五”环保目标和污染减排任务的决胜之年,景洪市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关心下,在州环保局的支持与指导下,以"七彩云南•西双版纳保护行动”、生态市建设和"创模”工作为目标,以生态保护和污染减排为重点,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不断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管、环境执法和污染治理力度,进一步保障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全力推进了2010年环保各项主要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努力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景洪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关键词: 环境保护 环境管理

内容

[概述】2010年是全面实现景洪市"十一五”环保目标和污染减排任务的决胜之年,景洪市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关心下,在州环保局的支持与指导下,以"七彩云南•西双版纳保护行动”、生态市建设和"创模”工作为目标,以生态保护和污染减排为重点,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不断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管、环境执法和污染治理力度,进一步保障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全力推进了2010年环保各项主要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努力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景洪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2010年,景洪市共有环境保护机构1个,年末实有人数23人,其中:大学本科7人,大中专13人;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4人,助理工程师3人。
  【环境专项整治行动】2010年,景洪市环境保护局按照《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环境保护条例》规定,认真开展环境专项整治专项行动。一是制定下发《关于节日期间景洪城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节日期间矿产开采加工行业环保设施管理的通知》,对景洪市建城区内21家建筑行业和4家矿产开采企业进行检查;加强节日期间的环境安全和环境隐患排查工作。二是按照《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限期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通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关于限期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通知》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对3家汽车客运站和海关、口岸等部门进行检查,清查出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14家,进一步加强对辐射安全的环境监管。三是制定下发《景洪市环保局关于加强高(中)考期间环境管理的通知》161份,开展了绿色护考行动,为景洪市2010年度高(中)考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祥和的考试环境和学习环境。四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制定下发《关于要求景洪城区烧烤行业烟尘排放设施进行整改的通知》187份,对景洪市建城区的烧烤行业进行现场检查整治;制定下发《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景洪城区烟控区使用原煤、蜂窝煤的通告》1630份,对景洪市各主要街道使用原煤、蜂窝煤的235家餐饮行业进行全面大检查,没收蜂窝煤灶具142个,蜂窝煤4947个。五是根据《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景洪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城镇垃圾处理场、企业治理设施运行状况、建设项目环评情况、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在排放污染物中含有铅、镉、汞、铝、碑是否超标排放情况进行严格督查和管理。建立健全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加大了对违法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六是根据《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整治违法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景洪市辖区36家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专项监察,并对其中的12家违法排污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对因违规建设生产和污染环境的勐养合兴力达废铁熔炼厂、景哈曼洪砖厂责令停止生产。七是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开展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景洪洁牌洗涤剂厂、西双版纳天海复合肥厂、中国医学科学院版纳名盛制药厂、西双版纳制药厂有限公司、西双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百果洲西番莲、菠萝果渣有机肥厂进行专项监察。规范各企业化学品的存放和使用,降低环境风险。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和身心健康。
  [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2010年,景洪市为推进"七彩云南•西双版纳保护行动”和污染减排各项工作,市人民政府与州政府签订《七彩云南•西双版纳保护行动2010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和《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并与10个乡镇和6个相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认真细化、分解目标责任,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和相关责任单位;同时,市环保局与州环保局签订《2010年度全州环保局长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和《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对本局各股室下发《关于对2010年主要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的通知》;对协办单位报请市政府同意下发各项目标责任书落实的通知;制定下发落实"一揽子”工作立项督查任务分解通知以及《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制度的决定》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完成各级政府下达的各项环保目标责任。
  【严格环境管理制度】2010年,景洪市环境保护局严格执行环境管理制度。一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积极服务于重大建设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工作,保证全市各项重点工程的如期开工建设。全年对14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批(其中生产性建设项目97个、非生产性建设项目45个)。二是完成17个建设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生产性建设项目5个、非生产性建设项目12个),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监管力度。
  [排污收费】2010年,景洪市共收缴排污费134.3万元(其中,废水排污费73万元,废气排污费41.9万元,噪声排污费16.7万元,固体废物排污费2.7万元),收缴废水超标处罚金68.2万元。在全州率先提前超额完成2010年度州环保局下达景洪市的排污费征收任务。
  【排污申报登记】2010年,景洪市全年有121家企业进行排污申报,其中97家企业取得排污申报登记注册证。
  [水污染防治]2010年,景洪市认真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按照《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污染防治规划》要求,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定期监测。二是采取严厉措施加强保护饮用水源环境安全,配合有关部门取缔了景洪电站网箱养鱼,加强了对江河沿岸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清除饮用水源环境安全隐患。
  【污染物排放】2010年,景洪市认真抓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以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目标,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肃无证或者超标排污,以控制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为重点,制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削减任务层层落实到各重点乡镇、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全年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410吨内,化学需氧量排放控制在3960吨内,确保了景洪市圆满完成2010年度和"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2010年,景洪市认真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是完成了景洪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2.5万吨污水二期工程项目建设,现已投入试运行。二是关闭普文糖厂、红塔水泥厂年产10万吨湿法窑生产线一条,允景洪机砖一厂、二厂,景洪市机砖厂,热作所机砖厂,加大了关停、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工作力度。三是对景洪市城区的烧烤和餐饮行业进行专项整治,下发《关于要求景洪城区烧烤行业烟尘排放设施进行整改的通知》187份、《关于禁止在景洪城区烟控区使用原煤、蜂窝煤的通告》630份,现场检查餐饮行业235家。并对其中还在使用原煤、蜂窝煤的122家餐饮行业进行查处,没收蜂窝煤燃炉灶具142个,蜂窝煤4947个,出动环境监察人员1029人次、车辆415辆次。四是搬迁整合和治理完成机场及景洪城区附近11家橡胶加工企业。五是积极做好"两湖”治理工作。
  在2010年度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景洪市获得县级市组排名第三名,连续5年名列全省考核前3位。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0年,景洪市认真贯彻落实《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的意见》,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工作。投资88万元完成了嘎洒镇曼典村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工程;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完成了以江头曼咪村(饮用水源地)、景讷乡等6个乡镇13个村寨为示范点的生活垃圾焚烧炉(池)处理试点工程。通过建设一个垃圾分类回收池,一个焚烧炉,一个填埋场,制定一个村规民约,有效解决了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大问题,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
  [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2010年,景洪市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下发的《关于开展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和《西双版纳州关于开展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于3月20日完成全面普查工作。按时完成更新普查填报任务,上报景洪市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总结和技术报告。较好地完成了对全市污普动态更新调查对象、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源的更新现场核查及录入工作,全面完成"地市级环保部门抽查该市不低于被调查对象数量30%的抽查比例现场核查”的工作要求。污染源普查工作被省普查办评为先进集体,5名普查员被授予先进个人。
  [环境阳光行动】2010年,景洪市环保局认真落实环境阳光行动。一是建立健全环境阳光行动工作领导机构,落实环境阳光行动工作机制和措施;二是认真编制环境状况公报,实行环境收费制度公开、环境信息公开、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公开制度;三是定期在州(市)电视台、《西双版纳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市环保局网站等媒体上,公布景洪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环境监督管理]2010年,景洪市环保局加大对全市污染源的监管,开展重点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测和监控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25家,验收企业排污口规范化23家,9家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测或监控系统。
  [办理议提案】2010年,景洪市环保局认真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和环保投诉案件。全年共办理答复代表、委员建议提案5件(其中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3件,人民代表建议办理答复2件),并荣获建议、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受到市人大常委会表彰;共受理环境污染信访投诉案件253件(其中州环境投诉监督中心转办件65件),已办结249件,结案率达98%。【环境信息公开】2010年,景洪市环保局认真抓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全年编写上报《景洪环保信息》20期,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市环保局网站上公开信息108条,被州环保局、市政府信息督办股、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创先争优办、市信访办等部门采用47条。
  【生态保护行动]为切实加强实施"生态立州”战略和生态市建设,景洪市于2010年成立实施"生态立州"战略和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措施,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进行认真实施。完成《景洪市生态市建设规划》、《景洪市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并通过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加强对乡(镇)环境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广泛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寨示范创建工作。创建完成国家级"生态乡镇”1家(勐罕镇),完成省级"生态乡镇”创建10家。这些创建成绩为景洪市开展"五创”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提供了良好的创建经验。
  【"创模"工作】2010年,景洪市认真开展"创模”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景洪市"创模”工作领导机构,编写完成《创模规划》和《创模实施方案》。二是制订以"七彩云南•我的家园”、"全市人民行动起来•积极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低碳减排•绿色生活"为主题的"创模”宣传方案,并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水日"等重要纪念日活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民族传统生态观、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绿色消费、低碳生活的思想。还定期在州市电视台、西双版纳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媒体上公布景洪市城区环境质量状况和"两湖”水质状况,播放《动物栖息地》环保宣传片123集。同时坚持面向公务员、面向企管人员、面向公众、面向学生开展"创模”宣教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强化宣传意识,营造浓厚的"创模”氛围,加大"创模”宣传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强化责任意识,聘请国家级专家指导和检查景洪市的"创模”工作。宣教活动的开展为景洪市开展"创模”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落实"创模”责任,全面推进"创模”工作。按照《景洪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实施方案》和《景洪市人民政府"创模”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全市 "创模”工作有序推进。
  【绿色创建行动】2010年,景洪市积极开展绿色创建行动。一是继续开展以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进农村、进公共场所"六进”活动为重点的多种形式的"绿色创建”活动,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各项绿色创建工作稳步推进;二是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酒店、绿色交通、绿色商场、环境友好型企业等为主题的绿色创建活动。创建取得了4个学校分别获得省州市绿色学校称号、2家州级绿色社区、5家市级文明绿色社区、4家绿色酒店、1个绿色景区的好成绩。
  [绿色传播行动]2010年,景洪市认真组织开展绿色传播行动。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七彩云南•我的家园”、"全市人民行动起来,积极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低碳减排•绿色生活”为主题,进一步传播低碳知识、倡导绿色生活,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营造绿色生产、绿色消费、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全年,共发放各类环保宣传资料22000份,市民环保手册5216本,悬挂环保宣传横幅4条,免费发放环保宣传用品(围裙2000条,一次性纸杯30000个),参与活动人员达12000人次。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及西双版纳报、西双版纳信息港开设"七彩云南•西双版纳保护行动"专栏,编写绿色传播行动环保新闻简讯89条,投入绿色传播活动经费12万元。大力宣传倡导广大市民树立节约、健康、文明的家庭生活方式,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和增强了公众的环保意识。
  【节能减排行动]2010年是景洪市"十一五"污染减排的攻坚年和决胜年。按照省委、州委统一安排部署,景洪市环保局干部职工围绕节能减排这一硬仗,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落实污染减排工作目标任务,突出首位意识,狠抓工作落实,圆满完成省州政府下达景洪市的2010年及"十一五"各项节能减排任务。
  一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建设项目严格把关,对污染严重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经过审批同意建设的项目也要求建设单位严格遵守 "三同时”制度,杜绝新的污染发生;
  对雄博公司景哈胶厂、曼列胶厂等6家胶厂开展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通过州级验收。全市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验收率达到100%。二是健全污染减排工作领导机构,强化落实污染减排工作措施,细化分解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以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目标,以控制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为重点,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禁无证或者超标排污。制订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年度计划,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消减任务层层落实到各重点乡镇、重点行业、重点企业。
  全年,景洪市二氧化硫实际排放量为408.53吨,排放总量控制在省州政府下达的410吨目标内,圆满完成2010年及"十一五”末目标削减任务。实际排放化学需氧量为3627.81吨,排放量控制在省州政府下达的3960吨目标内,圆满完成2010年及"十一五"末目标削减任务。
  【环保队伍建设】2010年,景洪市按照西双版纳州编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全州乡镇环保机构建设的通知》要求,在全市10个乡镇设立环境保护管理所(与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重点负责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寨)创建和生态环境保护、企业和农村污染监督、城镇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环境投诉与纠纷调处等工作。
  【环境监测】2010年,景洪市全年完成辖区排污企业的噪声、废气、废水环境质量常规监测67厂次,获得监测数据532个,编写监测报告表174份;编写上报环境空气监测日报365期,周报52期;区域噪声监测125个点位,交通噪声监测27个点位,取得监测数据135个;对辖区各大旅游景点负氧离子监测2次,取得监测数据126个,编写监测报告2份。完成全年污染源监测和环境质量常规监测任务;完成《2009年环境统计年报》和<2009年环境监测年鉴》的填报和编写工作;完成计量认证复审工作和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并顺利通过省持证上岗考核组和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及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专家评审组的考核。
  同年,市环保局的环保固定资产达到445万元,其中环境监测设施总固定资产达280万元,环境监察装备固定资产达150万元。全局拥有4个环境监测分析室,2台城市大气自动监测设备,2套环境废气监测分析设备,8套废水监测分析设备,2台噪声监测分析仪,6套其他监测分析辅助设备。环保队伍建设和环境科研监测手段进一步得到加强。
  [创先争优活动】2010年,景洪市环保局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召开深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成立市环保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订了《关于在全局党员中深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并根据方案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活动以"创先争优求突破,科学发展促跨越”为主题;以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个好”,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五个带头"和党性教育活动、岗位练兵活动、服务群众活动、亮牌示范活动、组织创新活动"五项活动"为目标;以建设学习型机关、服务型队伍、效能型部门为主要内容,紧紧抓住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这一主线,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三个一"主题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深入推进机关党组织与农村党组织"结对帮扶、联建共创”活动,深入开展"比学习,创一流素质;比团结,创一流队伍;比服务,创一流作风;比效能,创一流业绩;比奉献,创一流形象"的"五比五创”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开展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组建党员服务队、城乡党员结对帮扶等活动,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
  【党风廉政建设】2010年,景洪市环保局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州环保局、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下发《景洪市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通知》,与各股室中层干部签订责任书,与全局干部职工签订《杜绝"请吃、吃请”承诺书》。将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进行全面分解细化,落实到股室,确定各项任务的直接责任人,全面考核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情况。二是召开党员专题学习会,对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专题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景洪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一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省、州、市相关会议精神;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自觉性,预防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发生;坚持依法行政, 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执法能力水平。三是制定《景洪市环境保护局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风险防范措施》,从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监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环境监察及排污收费、环境监测等13个重点环节入手,对重要的细节、岗位、流程都制定了相应的防范措施和规定。实施"一把手”四项工作(人事、财务、行政、执法)不直接分管制度。四是实施了党务公开,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
  [效能政府四项制度】2010年,景洪市环保局认真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成立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机构和办公室,制定四项制度实施方案和行政绩效管理、行政成本控制、行政行为监督、行政能力提升四项工作措施,确立主要领导(即"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要抓、办公室和工作人员具体干的工作制度,确保效能政府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杨顺荣)

知识出处

景洪年鉴2011

《景洪年鉴2011》

出版者:云南民族出版社

《景洪年鉴(2011)》主要记述2010年景洪市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进步和发展,介绍各行业的新成绩、新变化和新发展。本刊设有特载、专文、大事记、概况、政治、群团、军事、法制、经济管理、财税、金融保险、农林水电、农垦、工交邮电、城建环保、商贸旅游、外事口岸管理、教育科技、文卫体、社会生活、人物、史志特刊、附录等23个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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