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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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洪年鉴2011》 图书
唯一号: 260620020230004156
颗粒名称: 检察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5
页码: 257-261
摘要: 2010年,景洪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履行检察职责,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和执法效果,继续深化检察改革,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协调发展,为维护景洪市的和谐稳定、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在2008~2009年的全省检察机关绩效考评中,景洪市人民检察院考评成绩名列全州检察机关前茅。2010年2月22日,景洪市人民检察院首次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光荣称号。
关键词: 景洪市人民检察院 机构概况

内容

【概述】2010年,景洪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履行检察职责,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和执法效果,继续深化检察改革,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协调发展,为维护景洪市的和谐稳定、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在2008~2009年的全省检察机关绩效考评中,景洪市人民检察院考评成绩名列全州检察机关前茅。2010年2月22日,景洪市人民检察院首次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光荣称号。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2010年,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从社会稳定大局出发,突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打防并举,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着力打造平安景洪、和谐景洪。全年共受理各类提请批准、移送逮捕案件525件792人,同比件数上升2.7%,人数下降1.4%。经审查,决定批准逮捕465件677人(追捕1人),不批准逮捕48件94人,公安机关撤回5件5人。为保证案件质量,针对案件证据欠缺的提出补充侦查意见,要求侦查机关提供法庭审判证据意见及补充证据材料共382份。共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78件867人,同比件数上升1.4%,人数下降13%。经审查,依法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437件656人,其中追诉5件7人,报送州院120件200人,侦查机关撤案23件47人。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64件;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271件次;法院已作出判决、裁定421件650人;无撤诉案件;无无罪案件;结案率为100%。
  【打击3D黑彩赌博专项行动】2010年,景洪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地下黑彩赌博犯罪多发的情况,积极配合侦查机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了一批3D黑彩赌博案件,共受理提请批准、移送逮捕11件20人,决定批准逮捕10件18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7件10人,依法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7件10人。该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多采取出资坐庄,建立一个销售据点,在未依法办理销售彩票的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以每注3D号码2元的价钱私自销售国家3D彩票(游戏规则与国家3D彩票一致,中奖号码参照国家3D彩票当天开奖号码),并以超出国家3D彩票中奖金额(正规赔率:1000元;私售彩票赔率:1200~1400元)为诱饵,吸引群众购买,从中非法获利。该类案件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同时,也引发了其他类犯罪(诈骗、故意伤害),对公众、对社会造成极大的不利影响。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通过专项打击一批3D黑彩赌博案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治安。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010年,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把办案的"力度、质量、效率、效果、安全”有机统一起来,确保"提质增效,进位争先”目标的实现,增强了紧迫感,促进了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服务经济的发展。一是严格执法,办案力度稳步加大。共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8件18人,其中反贪污贿赂案件14件14人,同比上升18%;渎职侵权案件4件4人,同比上升100%。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二是严格把关,办案质量逐步提高。积极探索建立案前风险评估机制,强化初查工作,健全侦查、批捕、起诉协作制度,层层把关,确保办理的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终结率、有罪判决率连续两年保持在100%。随着办案工作区的建成,审讯系统、监控系统的投入使用,同步录音录像促使审讯工作进一步规范,全方位监控使办案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未发生刑讯逼供事件和办案安全事故,办案质量达全省先进行列。三是侦查一体化,协查工作成效显著。根据高检院 “侦查工作一体化”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行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合力抓办案的工作机制。在州院的统一领导下,协助各兄弟检察院进行了多起案件的办案取证和追逃工作,先后出动车辆15车次,出动警力30人次,逐步形成上下一体、信息畅通、指挥有力、协调高效的侦查一体化工作运行机制。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2010年,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在打击职务犯罪的同时,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一步健全预防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开展立项预防。针对发案单位在管理或监督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帮助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内部防范机制。全年共对4件案件开展立项预防,进行预防调查32次,案件分析4次,发出检察建议4份,建议均被发案单位采纳。二是继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共建机制。发展新的共建单位,巩固原共建单位的廉政建设。与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普洱管理处景洪管理所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全年召开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座谈会4次,到乡镇进行廉政文化宣传教育1次。组织发案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庭审旁听6次,受教育人数200余人。三是首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坚决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加强廉政建设,巩固廉政教育成果,促进预防工作有效开展。2010年8月,录入自1997年以来由景洪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经景洪市人民法院判决发生在建筑、金融、教育、卫生、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案件材料。共接受查询68次。
  2010年9月10日,景洪市人民检察院"两反”专项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市检察院提供)
  【综治维稳工作】2010年,市检察院在确保案件依法正确处理的基础上,主动把执法办案工作向化解社会矛盾延伸,认真做好不批捕、不起诉、不立案、不抗诉、不赔偿等案件的释法说理工作,积极引导和帮助当事人化解积怨。把办理好涉检信访案件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依法妥善处理每一起群众来信来访,运用检察职能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正常途径表达合理诉求,努力把每一起信访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检察环节。共受理控申、举报案件106件次,分属举报31件,控告38件,申诉37件,其中来信53件,来访53件67人,同比下降26%。直接审查、办理和答复80件,按管辖权限移送其他机关办理26件,均得到妥善处置。
  一是认真做好"两会"、春节和上海世博会期间的信访工作,对涉检信访进行全面排查和梳理。二是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和"案件评查”活动。通过排查,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无涉检信访案件。对2004~2009年不捕、不诉、自侦案件、刑事赔偿等20件案件进行了评查,有力地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三是积极开展"文明接待室”创建工作。坚持"首问责任”、"检察长接待日”等制度,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有效防止矛盾激化,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各项工作得到了省院文明接待室考核组的高度评价。四是广泛开展法律宣传。开展"民行宣传月"活动和以"依靠群众、反腐倡廉、服务大局"为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图片、发放宣传材料、接受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宣传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引导和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五是认真开展重点人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对四类重点人员进行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分析形成重点高危人员的原因、思想症结,因人施策,逐人落实帮助、教育、管控措施,将排查整治情况及时报市政法委。同时及时办理了州、市纪委、市政法委、市信访局交办的4件案件。
  【侦查活动和立案监督】2010年,景洪市人民检察院与侦查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机制,针对疑难刑事案件,形成捕前、捕中和捕后全方位监督格局。提前介入重大案件8件,参加现场勐验2件,重大案件讨论10件。如:提前介入在景洪市影响较大的团伙盗伐林木案件,在较短时间内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2人, 有力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活动。
  侦查活动监督,更加注重程序合法。开展对2009年以来不捕案件进行专项检查活动。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件;对公安机关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是否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进行监督,共审查报请延长羁押期限33人;对2009年以来取保候审案件进行清理检查,发现到期没有解除取保候审的案件,纠正1件;对逮捕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严格要求公安机关在3天内执行并将执行回执送达检察院;对批准逮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严格进行审查,完善备案制度。向公安机关发出撤销案件通知书3份,建议撤销案件2件。通过监督,进一步规范侦查人员的执法行为。
  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违法立案等问题。共立案监督6件,向公安机关直接发出立案通知2件,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3份,公安机关接到通知书后立案3件;在办案中发现案件线索建议本院自侦部门立案侦查1件。所监督立案的6件案件中有5件法院已做出有罪判决,1件正在侦查中。通过深入开展立案监督工作,确保立案活动合法进行,有效地维护司法公正。
  【刑事诉讼活动和审判监督】2010年,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的原则,监督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对程序法的应用,对在办案中暴露出来的侦查取证不合法、不规范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在办理袁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中,发现公安机关出具的鉴定与事实不符,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要求其撤案。对侦查活动及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公安机关纠正。全年共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追诉漏罪4件3人,改变案件定性8件8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退回公安机关54件123人。
  加强对刑事判决、裁定的监督,依法促进刑事裁判公正。始终将依法监督纠正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放在审判监督的首要位置,依法审查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裁定法律文书421份。
  2010年6月22日,举报宣传周活动(市检察院提供)
  建立与法院的沟通协调机制。对一些争议较大、案情复杂的案件,采取庭前证据展示的方式让办案法官充分了解案情和证据,为采纳抗诉意见奠定良好的基础。
  全面推行"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检察长列席市法院审委会11次,参加对27件案件的讨论,法院采纳大部分意见,取得良好效果。积极开展量刑建议工作,共对26件34人的公诉案件提出量刑意见。完善专业化分工办案模式,提高公诉质量,提升监督效果。采取专人办专案的形式,细化案件类型,分工办案。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主动向其发出邀请函旁听和评议公诉人出庭情况,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
  【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2010年,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执法为民、和谐执法”理念,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优势和能动性,积极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共受理民事行政案件55件,其中抗诉类案件35件,非抗诉类案件20件。经审查后立案47件,其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4件,提请抗诉20件,建议提请抗诉8件,再审检察建议1件,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件,调解1件,不立案2件。现已结案49件,结案率为89%。法院对提请抗诉、建议提请抗诉的案件已改判2件。同时,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对滥伐国有、集体林地,毁林开荒,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4件,其中13件已全部赔偿,赔偿金额10万余元。通过对案件的办理,对景洪市森林资源起到保护作用,维护了国家和集体的经济利益。
  【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2010年,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加强对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监督工作。对景洪监狱报请的798人减刑、假释案件的报告和裁定,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报请、批准及裁定严格实行逐案审查,重点对法定条件是否具备、法定手续是否完备、法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未发现刑罚执行机关徇私舞弊拟报减刑、假释等现象。加强被监管人的人权保护和超期羁押监督工作。坚持实施约见检察官制度,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预防超期羁押工作力度,通过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不断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全年,在押人员约见驻所检察官60人次,对在押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2次。全年无超期羁押案件。加强对监管场所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对所辖的景洪监狱、市看守所认真进行专项检查。针对检查出的一些安全隐患,共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提请纠正违法报告书1份, 提出口头建议30件,所提出的建议均被采纳。
  【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2010年,景洪市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上级检察院的要求,全面建立"干警执法业绩档案”,将执法人员执法情况完整记入执法档案,对执法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流程和执法行为的优劣进行考核评估以及动态管理,形成较为全面、系统、规范、实用的案件管理制度体系,把监督经常化,增强了对个案的监督,杜绝执法办案的随意性,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建立案件评查和案件质量把关机制。成立案件评查小组,定期对自侦案件、撤案、不捕、不诉等案件进行评查,通过调取、审阅卷宗材料和调查、走访、评议等方式,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合法性等进行全面审查评判。建立严格奖惩和过错追究机制。对执法不归案,案件质量较低,造成冤假错案,对工作不负责的干警,采取"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分级承担责任,启动过错追究制。加强执法监督,切实增强新形势下执法公信力建设。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检察院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倾听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
  【纪律作风建设】2010年,市检察院按照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以深入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抓班子、带队伍,着力强化对检察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照"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基本要求,对照英雄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认真、全面、实质性地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深化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激发全体检察人员参与主题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法律监督能力,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把主题实践活动与检察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及时把主题实践活动成效,体现落实到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上,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发展。
  在"两反”教育中,深挖自身存在问题的思想根源,坚决摒弃特权思想、态度蛮横、行为霸道的执法作风,坚持和落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更好地体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使检察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以创建先进党组织,创建文明单位,培养优秀共产党员为抓手,强化教育,党建带队,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建设好一支素质高的检察队伍。在中国共产党建党89周年之际,组织检察干警在党旗下宣誓,并作出庄重的承诺。因成绩显著,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党支部被中共景洪市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党风廉政建设】2010年,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任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推行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以及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和错案追究制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狠抓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坚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严格执行《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的价值取向,遵纪守法,严格自律,秉持清正廉洁的操守。深入推行检务督察制度,树立良好的检察队伍形象。
  2010年9月3日,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视察检察院新投入使用的办公大楼(摄影许永杰)
  【文化建设】2010年,市检察院坚持以检察文化建设强队伍、促发展、树形象的思路,以检察文化建设推动检察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一是在建设育人环境上下工夫,在局域网开辟学习园地,检察文化阵地,充分展示检察文化特色。二是组织开展各种有益活动。积极参加市委组织的"风采”杯运动会,组织篮球、象棋、乒乓球赛等有益运动,工会活动内容丰富,寓教于乐,既锻炼身体,又增强了凝聚力和战斗力,营造了活泼健康的文化环境。三是以创建文明单位为抓手,开展文明接待室、文明科室、文明示范岗的创建活动。7月,市检察院被授予“2009-2012年度文明单位”,并被评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受到表彰奖励。
  【后勤建设】2010年,市检察院综合服务部门本着为检察工作服务的宗旨,做好车辆管理、系统维护、安全检查等服务工作。6月份,历时6个年头的"两房”建设已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全院干警工作环境得到改善,整个办案安全区具备讯问、询问同步录音录像,审讯记录实时完成,多媒体示证资料光盘存储,大要案实时指挥、监控等综合功能。
  【王田海检察长等一行到景洪视察工作】2010年9月1日上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田海,在西双版纳州委副书记胡志寿和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跃等人的陪同下,到景洪市人民检察院视察工作,并看望和慰问检察干警。王田海检察长一行视察了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新建成投人使用的办公用房,并深入到各业务科室看望和慰问干警,关切地问起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随后与市检察院领导进行座谈,听取市检察院的基本情况和工作汇报,对市检察院近年来所取得的发展及成绩表示满意,并就下半年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以三项重点工作为突破口,大胆创新,开拓局面,突出工作特色,全面推动检察工作的发展。二是要坚持围绕大局,搞好服务,紧紧围绕州委提出的“建立生态州、平安和谐州”的目标,提高工作质量,服务中心工作。三是要坚持对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重点放在初查上,用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来指导办案,提高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公信力。办案中树立实体和程序并重的思想,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四是要坚持把办案安全和案件质量作为办案首要前提,加强教育、监督、学习。五是要继续加强队伍建设,把检察工作与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切实找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肃纪律、认真对待,全面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把准命脉、对症下药,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
  【老挝北部三省检察代表团到景洪市人民检察院考察访问】2010年11月6日上午,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北部南塔、乌多姆赛、丰沙里三省检察代表团在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波的陪同下到景洪市人民检察院考察访问,一起陪同考察的还有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跃等一行。
  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锋带领领导班子一行陪同代表团参观考察市检察院综合办公大楼,并介绍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公办案设施等各项情况。杨锋检察长表示,市检察院非常希望今后与老挝各省检察机关加强联系,增进友谊,扩大交流,也希望此次来访成为景洪市与老挝各省进一步交流与合作的新起点。老挝检察代表团向检察长赠送了礼物,并邀请市检察院到老挝检察机关进行考察,在检察事业上扩大交流,以更好地开展合作。
  【景洪市检察院举行办案、专业技术用房揭牌仪式】2010年12月28日上午,景洪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办案、专业技术用房揭牌仪式。西双版纳州检察机关和州两县一市院相关领导参加揭牌仪式。揭牌仪式由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宏主持。首先进行隆重的国旗升旗仪式。接着党组书记、检察长杨锋致辞,对参加庆典的嘉宾表示热烈欢迎,介绍了办案、专业技术用房的相关建设情况。用房建设用地10亩,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总投资达1800余万元。工程于2006年6月8日正式动工兴建,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工期一再延长。2010年以来,市检察院多方筹措
  资金,群策群力,尽管条件艰苦,财政紧张,但广大干警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克服了重重困难,在上级检察院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下,终于于年内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州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云祥对市检察院办案、专业技术用房的落成表示祝贺,对市检察院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取得的业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也对未来发展寄予了殷切希望;希望检察干警要以新办公楼落成为契机,在改善办公条件的同时,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以三项重点工作为核心,按照高标准、高要求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以新的起点、新的姿态、新的奋斗目标开创新的检察业绩。在热烈的掌声和浓浓的喜庆气氛中,州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云祥和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锋为办案、专业技术用房揭牌。
  (蒲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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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年鉴2011

《景洪年鉴2011》

出版者:云南民族出版社

《景洪年鉴(2011)》主要记述2010年景洪市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进步和发展,介绍各行业的新成绩、新变化和新发展。本刊设有特载、专文、大事记、概况、政治、群团、军事、法制、经济管理、财税、金融保险、农林水电、农垦、工交邮电、城建环保、商贸旅游、外事口岸管理、教育科技、文卫体、社会生活、人物、史志特刊、附录等23个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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