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人大常委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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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洪年鉴2011》 图书
唯一号: 260620020230003859
颗粒名称: 景洪市人大常委会
分类号: D624.74
页数: 4
页码: 210-213
摘要: 2010年,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和州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四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各项决议,紧扣景洪跨越发展这一中心任务,紧紧依靠全体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全年,市人大常委会共召开人民代表大会1次,常委会会议9次,专题主任会议4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2次,组织相关视察、检查活动24次,提出审议意见84条。
关键词: 景洪市人大常委会 机构概况

内容

【概述】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和州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四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各项决议,紧扣景洪跨越发展这一中心任务,紧紧依靠全体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全年,市人大常委会共召开人民代表大会1次,常委会会议9次,专题主任会议4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2次,组织相关视察、检查活动24次,提出审议意见84条。
  【人民代表大会】2010年1月28~31日,景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第三次会议。会议主席团由26人组成,常务主席由陈学刚、欧阳春、袁恒先、李建景、罗金伟、玉并担任。会议应到代表193名,实到188名,列席人员93名。
  会议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政府市长岩温才作的景洪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景洪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的报告(书面);审查市财政局关于景洪市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听取和审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欧阳春作的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法院院长范文忠作的景洪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锋作的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通过关于景洪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景洪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通过关于景洪市200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0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通过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景洪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1月31日,会议闭幕。市委副书记赵庆东致闭幕词,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要求。
  [常委会会议]2010年,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共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
  1月14日,景洪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景洪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欧阳春主持。会议审议通过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景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时间的决定、景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议程、景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各代表团团长和副团长名单、景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景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景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景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台就座人员名单、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优秀人大代表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的决定;听取市委组织部介绍提请任命干部情况;审议通过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董加相等4名当选景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决议;审议通过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终止石清明景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决议;审议通过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罢免石清明西双版纳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议;酝酿、表决干部任命。
  会议决定:张苏云任景洪市教育局局长;杨旭东任景洪市水利局局长;胡芳任景洪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杨德军景洪市科技局局长职务;免去石清明景洪市教育局局长职
  务;撤销周志宏水利局局长职务。
  3月16日,景洪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景洪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欧阳春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岩拉作关于抗旱救灾和森林防火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景洪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
  5月4日,景洪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景洪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欧阳春主持。会议听取市委组织部、市人民法院介绍提请干部任免情况;审议通过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许可对市四届人大代表陶正平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审议通过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赵家勇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会议决定:唐彪任景洪市科技局局长;苏光荣任景洪市林业局局长;王和任景洪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周晓云任景洪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免去易国南景洪市林业局局长职务;免去白永春景洪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5月28日,景洪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景洪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欧阳春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市司法局局长唐建明作关于开展"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景洪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赵家勇作关于景洪市2008~2010年扶持克木人发展项目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景洪市农业局局长刘俊杰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修订)》及实施细则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检察院介绍提请任免人员情况。
  会议决定:傅江涛任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2011年2月15日,与会代表认真听取工作报告(摄影许永杰)
  7月26日,景洪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景洪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欧阳春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景洪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岩拉作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景洪市财政局副局长刘刚作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景洪市审计局局长朱月秋作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市委组织部、市法院介绍提请任免人员情况;表决通过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市人民法院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
  会议决定:白云波任景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周晓云任景洪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郑成琼、陶润仙、段开宏、李映、杨娇5人任景洪市人民法院陪审员。
  8月20日,景洪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景洪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欧阳春主持。会议听取市委组织部介绍提请任命人员情况;审议通过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许可对市四届人大代表李源海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审议通过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许可对市四届人大代表杨建武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会议决定:易江北任景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侯炳霞任景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9月29日,景洪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在景洪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欧阳春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景洪市教育局局长张苏云作关于景洪市"两基”迎国检及校安工程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景洪市旅游局局长桑林作关于贯彻执行《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旅游条例(修订)》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景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高兵作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回审议题落实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景洪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姜明昌作关于景洪市国土资源局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景洪市民政局局长岩勇作关于景洪市民政局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关于终止肖建民景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报告。
  11月29日,景洪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景洪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欧阳春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景洪市发改局副局长李时作关于景洪市"十一五”规划完成情况及 "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景洪市公安局副局长先龙作关于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景洪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李建学作关于对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景洪市财政局局长毕丹作关于2010年度财政预算超收暨上级财政返还和补助收入调整方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景洪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岩拉作关于对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意见回审议题落实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景洪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主任娥二作关于开展市四届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关于2010年度财政预算超收暨上级财政返还和补助收入调整方案报告的决议。
  12月30日,景洪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景洪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欧阳春主持。会议听取市委组织部、市法院、市检察院介绍提请任免人员情况;听取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主任娥二作关于补选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说明;审议通过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终止陶正平、李源海、杨建武景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决定。
  会议决定:李红任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免去景洪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李建学任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免去景洪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吴蓉任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玉娜嫩任景洪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岩绍任景洪市民族宗教局局长;陈跃新任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朱洪进任景洪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贾胜生任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汤中华任景洪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李伟任景洪市商务和外事侨务局局长;杨双桥任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肖华任景洪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局长;徐忠任景洪市审计局局长;蒋卫任景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马璐任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一年);雷霞任景洪市人民法院普文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朱月秋景洪市审计局局长职务;免去林雪梅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免去丁武全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主任会议]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共召开专题主任会议4次。主要是听取市人民政府及组成部门、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汇报,研究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安排部署机关事务性工作。
  4月30日,景洪市第四届常委会召开第21次主任会议。会议听取市卫生局局长肖华作关于景洪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农村卫生室建设情况的汇报;组织相关的学习培训。
  6月25日,景洪市第四届常委会召开第23次主任会议。会议听取景洪市建设局局长贾胜生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农环工委主任叶文济作对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检查报告;听取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陈跃新作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情况的汇报;讨论研究关于开展2010年市四届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有关事项;组织相关的学习培训。8月20日,景洪市第四届常委会召开第26次主任会议。会议听取景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查央作关于景洪市农村道路建设及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相关的学习培训。
  11月2日,景洪市第四届常委会召开第29次主任会议。会议听取景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侯炳霞作关于景洪市城乡文化阵地建设和乡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民教工委主任刀水生作对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景洪市城乡文化阵地建设和乡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情况的检查报告;组织相关的学习培训。
  【执法检查]2010年5月10~11日,景洪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就景洪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景洪市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深人到普文镇称杆村委会、曼果塘村小组,勐龙镇勐宋村委会检查"五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并查阅相关台账建立情况,书面听取市国税局、市农业局、市旅游局、市林业局、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汇报。提出: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全面推进"法律七进”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三是进一步丰富普法形式,不断增强制度宣传教育实效;四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工作,为"五五"普法验收做好准备等建议。
  5月5~6日,景洪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就景洪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修订)》及实施细则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深入到大渡岗、嘎洒两个乡镇实地查看渔业资源增殖保护情况,检查市水产品批发市场、水产苗种生产基地及养殖基地的建设;查阅渔业管理和行政执法卷宗档案;听取所到乡镇政府及市农业局的工作情况汇报,并与养殖户、村民及相关站所负责人、技术员进行座谈。提出:一是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修订)》的宣传、贯彻执行打下坚实基础;二是采取果断措施,保护景洪市渔
  业资源;三是重视科技,加大投入,做大做强景洪市渔产业,使之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四是加强江河库区的管理;五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确保渔产品质量安全等建议。
  9月20~21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对景洪市贯彻执行《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旅游条例(修订)》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通过向游客及旅游经营者发放问卷调查表,深入到傣族园、原始森林公园两个景区实地查看旅游业发展情况并与景区管理层及辖区乡镇政府进行座谈,听取市旅游局工作汇报并查阅旅游行政执法卷宗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景洪市贯彻执行旅游条例的工作情况。提出:一是要加大宣传,搞好培训,为旅游业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科学规划,整合资源,做大做强景洪市旅游产业;三是加强行业监管,规范行业自律,形成有序竞争的良好局面;四是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功能,为游客"吃、住、行、娱、购”提供方便;五是做好民族文化的挖掘工作;六是加大对旅游产品的研发、营销力度,努力提高旅游附加值。
  【专题调查】2010年4月22~23日,景洪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就景洪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室及农村卫生室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深入到大渡岗乡、勐养镇、基诺乡、嘎洒镇和允景洪街道办事处部分农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进行检查。提出: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和农村卫生工作的领导;二是加大投入,加快村级卫生室硬件建设;三是大力培养符合农村实际的医疗卫生人才,进一步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四是着眼长远,建立农村公共卫生体系。
  5月10~11日,景洪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就景洪市2008~2010年扶持克木人发展项目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走访嘎洒镇曼迈村委会曼咪村、曼回龙村、曼罗金村,曼达村委会曼播一组、二组,重点检查入村道路、民居改造、村内道路、综合文化室等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听取景洪市扶持克木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克木人发展项目情况综合汇报。提出:一是要不断总结经验,转变思想观念,从长远利益出发,在"扶智”上下工夫;二是认真分析克木人生产生活现状,实行分类指导;三是做好项目的验收准备工作及验收移交后的管护工作。
  7月13一15日,景洪市人大常委会与政协景洪市委员会联合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3个检查组,就景洪市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深入到景讷、勐龙、普文等6个乡镇进行实地察看,听取市发改局、建设局、商务局、农业局等18个市直部门的详细汇报,提出:一是要高度重视"三农”工作,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二是努力提高工业经济运行质量,确保速度和效益同步增长;三是全力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增强景洪市经济发展后劲;四是积极参与区域合作,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五是构建和谐景洪,加快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六是努力完成"十一五"计划,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七是重视失地农民补偿问题和物价上涨问题。
  7月14日,景洪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组成检查组,就景洪市201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一是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培植可持续税源;二是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确保全年预算任务的完成;三是强化财政预算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9月2、8、9日,景洪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就景洪市"两基”迎国检及校安工程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先后对勐龙镇、普文镇、勐养镇、景哈乡、勐罕镇、基诺乡中小学校和景洪城区市四中、四小、实验小学及"两基”迎国检及校安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提出: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二是对照标准,自查自纠,落实整改;三是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四是全面做好"两基"迎国检的各项准备工作;五是加大宣传,为校安工程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校安工程建设;六是要及时研究和组织召开部门协调会,进一步加强协调,坚持"能简则简,能快则快”的原则,确保校安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七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强化时间观念,倒排时序,倒逼进度,大干快上,快节奏、高效率地推进校安工程建设;八是要塑造典型,适时开展学习交流活动,总结先进经验,相互学习借鉴,更好地推进景洪市校安工程建设;九是要高度重视过渡性校舍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切实采取有效的安保措施,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十是要强化工程监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观念,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工程进度质量,确保校安工程经得住灾害和时间的考验,确实成为放心工程。10月8~9日,景洪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在市文化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等相关人员陪同下,对勐龙镇、嘎洒镇、景讷乡、大渡岗乡文化站建设和部分村小组文化室建设及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情况进行检查。提出:一是要科学规划布局,加强设施建设;二是加大宣传引导,提高思想认识;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四是拓宽保障渠道,确保经费落实。
  11月10~12日,景洪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就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毒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听取市公安局、市中心戒毒所、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嘎洒镇、勐罕镇、景哈乡等禁毒工作情况汇报,走访部分村干部、吸毒者家庭成员、吸毒人员了解染毒、戒毒康复情况,征求对禁毒工作的意见、建议。提出:一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推进禁毒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强化宣传,突出重点,切实增强全民防毒、拒毒意识;三是部门联动,多管齐下,不断加大对毒品犯罪打击力度;四是夯实基础,扎实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代表视察]景洪市人大常委会把组织人大代表视察作为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重要渠道,按照年初工作要点,采取把常委会审议的议题与代表小组活动的内容有机结合起来的方式开展代表视察活动。在视察活动中,代表们积极建言献策,提出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有力地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
  2010年,市人大积极组织代表进行专题视察、检查活动共12次142人次。主要内容:一是组织22名全国、州、市人大代表开展对陈晓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大力加强澜沧江水资源环境保护的建议》的重点建议进行视察;二是组织30名州、市人大代表开展对廉租房、经济实用房情况进行视察;三是组织37名市人大代表参加2010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公信度调查大会;四是组织16名州、市人大代表开展对景洪市学前教育情况进行视察;五是组织12名州、市人大代表开展对景洪市广播电视收视情况进行视察;六是积极协助州人大常委会在视察、执法检查时邀
  请相关的州、市人大代表参加,扩大代表活动的参与,进一步发挥代表在监督工作中的作用。此外,还组织州、市代表参加市医院地下通道建设、城市建设管理标准、道路交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一2020年)成果的听证会、市人民法院庭审观摩及市委干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任前干部知识考试、面试监督等活动。对景洪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为促进和推动景洪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监督保障作用。
  【代表工作】2010年7月,市人大组织州、市、乡三级人大代表共35人参加由州人大举办为期5天的代表学习培训班,主要学习《代表法》、《选举法》、《代表如何撰写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有关财政工作、法院工作的专题讲座。全年共对勐养镇、普文镇、勐罕镇等人大代表进行培训,培训人数达129人。
  7~8月,安排20名市人大代表分别向20个选区进行述职,接受选区选民评议,其中:县处级干部3名、乡科级干部11名、一般干部2名、村干部4名。参加述职的市人大代表以书面作述职报告,就本人加强学习修养、出席人代会、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贯彻人大决议决定、提出议案建议、开展调研视察、参加代表小组活动、为民办实事等工作向选民进行汇报,选民与代表面对面评议,现场回答选民们提出的有关问题。20个选区选民代表有943人参加评议。当场对每位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经测评,参加2010年述职评议的20名市人大代表满意率为92.2%, 基本满意率为7.8%,代表述职评议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重大事项决定】2010年,市人大紧紧把握关系全市发展的重大问题,结合实际,先后批准市人民政府将市实验小学、城区勐海路、勐龙镇曼广夯至勐宋边防检查站农村公路、景洪至勐罕镇勐宽一级公路、景洪绕城公路等重大建设项目贷款融资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批准《景洪市2010年度财政预算超收暨上级财政返还和补助收入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通过《景洪生态市建设规划》,有力地支持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人事任免]2010年,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统一,不断完善干部任免提请、充分酝酿、依法票决、任职表态发言和颁发任命书等程序,保证干部任免工作的合法有效。全年,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领导干部63人次,免职16人次,撤职1人次,接受辞职1名。补选市四届人大代表4名,州十一届人大代表4名。
  【建议办理]景洪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50件。其中:农林水土方面的18件,科教文卫方面的1件,道路交通、城市规划建设方面的14件,社区建设、财政和社会保障方面的5件,公安、民宗、民政方面的4件,其他方面8件。为使每一件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市人大常委会在总结历年办理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办理机制,注重抓好交办、催办、督办3个环节,继续实行领导分工跟踪督办制度,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代表意见和实地调查等形式,常委会领导及时检查了解政府部门办理的情况。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在抓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满意率和解决率上下工夫。50件建议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努力,于8月31日前全部办结,办复率100%。从代表对答复的情况看,收回征询意见表50份,其中:满意的有43件,占86%;基本满意的有7件,占14%。
  [信访工作】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10年,共接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54件247人次,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通过催办、跟踪督办,督促承办部门妥善处理信访事项。利用信访渠道,加大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督办力度,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杜泰平)

知识出处

景洪年鉴2011

《景洪年鉴2011》

出版者:云南民族出版社

《景洪年鉴(2011)》主要记述2010年景洪市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进步和发展,介绍各行业的新成绩、新变化和新发展。本刊设有特载、专文、大事记、概况、政治、群团、军事、法制、经济管理、财税、金融保险、农林水电、农垦、工交邮电、城建环保、商贸旅游、外事口岸管理、教育科技、文卫体、社会生活、人物、史志特刊、附录等23个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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