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程建设廉政责任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景洪年鉴2011》 图书
唯一号: 260620020230003761
颗粒名称: 重点工程建设廉政责任制
分类号: D630.9
页数: 2
页码: 188-189
摘要: 2010年,在党中央全力扩内需促增收的形势下,结合景洪市高规格、高投入大力实施城市建设的实际,市纪委以推项目、上工程、练干部为重点,实施工程建设廉政责任制,与全市重点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廉政责任书,切实加强对项目运行和资金的监管,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有序推进。
关键词: 重点工程建设 廉政责任制

内容

2010年,在党中央全力扩内需促增收的形势下,结合景洪市高规格、高投入大力实施城市建设的实际,市纪委以推项目、上工程、练干部为重点,实施工程建设廉政责任制,与全市重点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廉政责任书,切实加强对项目运行和资金的监管,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有序推进。主要措施:一是各指挥部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自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适时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点项目规划修改、大额资金调拨需经集体讨论,并报相关部门批准;三是在项目实施中要严格招投标制度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合同》,报纪检监察机关审批后进行工程实施;四是指挥部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承包或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工程监理、工程装潢和装修、组织提供劳务等活动,不得向施工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施工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五是指挥部法人及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方索贿、请吃,并到娱乐场所进行娱乐,一经举报查实,视情形给予相关人员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责任;六是指挥部法人及其工作人员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依纪依法依规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在工作中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导致重点建设项目出现失误或损失等5种情形的,给予党纪政纪处理;七是指挥部法人、工作人员出现吃、拿、卡、要等行为的,每受党纪政纪查处1人,扣除奖金的30%,受刑事追究1人以上实行"一票否决"并扣除全部奖金及押金;八是指挥部法人和相关人员要严格履行《责任书》的规定,在履行《责任书》中相互监督,自查自纠并互通情况,如有违反者,将对法定代表人追究责任。

知识出处

景洪年鉴2011

《景洪年鉴2011》

出版者:云南民族出版社

《景洪年鉴(2011)》主要记述2010年景洪市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进步和发展,介绍各行业的新成绩、新变化和新发展。本刊设有特载、专文、大事记、概况、政治、群团、军事、法制、经济管理、财税、金融保险、农林水电、农垦、工交邮电、城建环保、商贸旅游、外事口岸管理、教育科技、文卫体、社会生活、人物、史志特刊、附录等23个部类。

阅读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景洪市
相关地名